法院信息化规划
2021-04-20 11:37:02 33 举报
AI智能生成
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规划-大数据部分解读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建设目标
第一步跃升,2017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第二步跃升,2020年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在全国法院深化完善
重点任务
五年发展规划期间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应完成四大类共55项任务,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见附表1。总投资估算约216亿元
(18)建设数据备份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筹建备份数据中心,指导开展全国异地灾备工作,对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实现本地备份,建设异地灾备系统,提供异地灾备能力,高级法院以省为单位将重要数据备份到数据备份中心以加密方式存储,保障数据安全可用
最高人民法院筹建备份数据中心,指导开展全国异地灾备工作,对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实现本地备份,建设异地灾备系统,提供异地灾备能力,高级法院以省为单位将重要数据备份到数据备份中心以加密方式存储,保障数据安全可用
(30)建设基于大数据智能服务的审判支持系统
探索类脑智能推理等新技术应用,开展案例研究,基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面向各类用户提供相似案例。建设完善立案风险甄别、案例研究、案例推荐、量刑规范、线索发现、案件情节判断、法言法语智能推送、法规与案件融合、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舆情分析、文书智能纠错、要素式智能审判等审判支持应用,无缝集成到审判业务系统,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辅助提升法官办案的预判能力和精准度,支持法律统一适用、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裁判文书说理等司法改革要求
探索类脑智能推理等新技术应用,开展案例研究,基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面向各类用户提供相似案例。建设完善立案风险甄别、案例研究、案例推荐、量刑规范、线索发现、案件情节判断、法言法语智能推送、法规与案件融合、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舆情分析、文书智能纠错、要素式智能审判等审判支持应用,无缝集成到审判业务系统,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辅助提升法官办案的预判能力和精准度,支持法律统一适用、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裁判文书说理等司法改革要求
(36)以数据全覆盖为目标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完善全国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高级法院建设完善辖区法院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推进全国法院案件信息、文书信息、电子卷宗和庭审音视频数据汇聚;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将数据资源范围从审判执行数据扩展至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和信息化管理数据,并按需扩充外部数据,集成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通过各类数据关联,实现高级以上法院之间“案件、人员、财物、外部”数据的一体化,支持司法改革数据汇聚和深度应用,逐步构建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形成司法大数据知识库。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完善全国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高级法院建设完善辖区法院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推进全国法院案件信息、文书信息、电子卷宗和庭审音视频数据汇聚;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将数据资源范围从审判执行数据扩展至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和信息化管理数据,并按需扩充外部数据,集成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通过各类数据关联,实现高级以上法院之间“案件、人员、财物、外部”数据的一体化,支持司法改革数据汇聚和深度应用,逐步构建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形成司法大数据知识库。
(37)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
高级以上法院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持续改进大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分布式数据处理,实现对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支持审判、执行等业务应用系统;以案件、文书、卷宗为重点,健全完善司法大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满足司法统计和精准数据分析需求;各级法院开展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持续扩展数据质检规则,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建立长效数据互信机制
高级以上法院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持续改进大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分布式数据处理,实现对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支持审判、执行等业务应用系统;以案件、文书、卷宗为重点,健全完善司法大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满足司法统计和精准数据分析需求;各级法院开展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持续扩展数据质检规则,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建立长效数据互信机制
(38)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建设完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高级法院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以案件信息为核心、以法院外部数据资源为辅助的统一信息共享服务标准,实现法院之间和法院内外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支持各级法院内部及其与外部应用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提升共享交换在数据多样性、稳定性、实用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能力。
高级法院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以案件信息为核心、以法院外部数据资源为辅助的统一信息共享服务标准,实现法院之间和法院内外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支持各级法院内部及其与外部应用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提升共享交换在数据多样性、稳定性、实用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能力。
(40)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
高级以上法院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拓展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构建审判业务、司法文书、外部数据和机器学习算法数据分析模型,提升专题分析辅助工具性能,满足用户多维度统计需求;提升即席分析工具性能,提供灵活、动态、可配置的自助式分析支持能力;利用商业智能、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手段,对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中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展现,支持多维分析、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等大数据智能服务;完善大数据专题研究机制,拓宽研究广度和深度;实现以司法指数、司法知识服务平台等为基础的知识提取、转化、管理和深度应用工作。
高级以上法院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拓展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构建审判业务、司法文书、外部数据和机器学习算法数据分析模型,提升专题分析辅助工具性能,满足用户多维度统计需求;提升即席分析工具性能,提供灵活、动态、可配置的自助式分析支持能力;利用商业智能、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手段,对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中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展现,支持多维分析、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等大数据智能服务;完善大数据专题研究机制,拓宽研究广度和深度;实现以司法指数、司法知识服务平台等为基础的知识提取、转化、管理和深度应用工作。
(42)开发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
高级以上法院面向审判执行,开发当事人和案件立体全息画像、智能辅助办案、审判智能决策、执行智能决策和风险自动识别预警等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持续提升相似案例推荐、法条适用情况分析、量刑规范化等服务水平,提升文书挖掘工具的智能化程度,支持复杂案情的挖掘分析准确度;依据社会热点、国家战略、司法改革等要求,利用文书、案件、外部数据进行融合挖掘,提供多角度多层次的专题分析服务,并与审判执行业务和审判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有效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高级以上法院面向审判执行,开发当事人和案件立体全息画像、智能辅助办案、审判智能决策、执行智能决策和风险自动识别预警等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持续提升相似案例推荐、法条适用情况分析、量刑规范化等服务水平,提升文书挖掘工具的智能化程度,支持复杂案情的挖掘分析准确度;依据社会热点、国家战略、司法改革等要求,利用文书、案件、外部数据进行融合挖掘,提供多角度多层次的专题分析服务,并与审判执行业务和审判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有效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49)建立健全数据运维和安全运维体制机制
健全数据资源运维机制,集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备份系统等数据相关系统的运维管理功能,实现对数据存储管理、传输交换等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分析服务工作;健全信息安全运维机制,制定并发布安全运维体系规范,集中监控和管理安全设备,实现安全状态监控及全网安全态势分析;建立并落实规范化运维机制,对数据资源和安全防护系统实施运维工作
健全数据资源运维机制,集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备份系统等数据相关系统的运维管理功能,实现对数据存储管理、传输交换等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分析服务工作;健全信息安全运维机制,制定并发布安全运维体系规范,集中监控和管理安全设备,实现安全状态监控及全网安全态势分析;建立并落实规范化运维机制,对数据资源和安全防护系统实施运维工作
(51)建设推广可视化运维平台
高级以上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法院建设能够对辖区法院信息化运行进行集中监控管理的可视化运维平台并接入上级法院,实现四级法院联合调度,建立信息系统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辖区法院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信息安全运行情况的集中监控分析与质效评估,定期出具质效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可视化方式展现。
高级以上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法院建设能够对辖区法院信息化运行进行集中监控管理的可视化运维平台并接入上级法院,实现四级法院联合调度,建立信息系统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辖区法院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信息安全运行情况的集中监控分析与质效评估,定期出具质效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可视化方式展现。
四个全面
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
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
诉讼服务
审判执行
司法管理
廉洁司法
平台建设
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实现立案窗口、远程提讯、庭审、执行指挥、信访窗口、安防监控六类音视频
司法公开四大平台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和庭审公开平台
拓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公开,破产案件信息公开,司法案例公开,知识产权信息公开,涉外商事海事信息公开
两个一站式
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全国法院视频监控系统九大信息化系统为
“一个中心、九大系统”的“两个一站式”
审判执行
最高院建设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执行指挥管理系统、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联合信用惩戒系统、
网络司法拍卖系统、
询价评估系统
执行指挥管理系统、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联合信用惩戒系统、
网络司法拍卖系统、
询价评估系统
全国司法协助系统
海事审判系统
海事审判系统
部分法院
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信访管理系统
网上申诉信访系统
信访管理系统
网上申诉信访系统
32省
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
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 25省适用
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 25省适用
上海、贵州等地法院探索刑事案件政法协同办案
研判辅助
国家图书馆法院分馆、中国法律知识总库、文件交换系统、人民法院档案统计管理系统
文书校对、风险评估、案例指导、量刑参考等审判支持系统不断丰富
移动与互联网
移动办公办案系统
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挂牌成立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并推广使用
人事管理和行政办公
法院建成人事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和内部网站
司法改革试点地区建成支撑人财物统一管理、人民陪审员管理和法官遴选等工作的信息系统
全程留痕、监督举报等廉洁司法类应用
最高法院建成过问案件网上登记平台
最高法院建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
人民大数据管理平台
数据质检:新增2015法标下154条案件质检规则,40条文书质检规则,8条电子卷宗质检规则
司法数据专题分析
提供审判质效、专项分析、信息搜索等分析服务
探索对社会热点、关注类案进行深度分析,用于预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信访大数据分析平台
可以客观呈现信访数据的趋势、信访数据的高发地域、时间分布以及信访人群特点等信息
通过多维度信访专题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增强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精准化
运维平台
各级法院每年运维经费投入约1.68亿元,常驻运维外包技术人员达1400余人
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 基础设施运维和应用运维
数据运维与安全运维,可视化运维平台:实现了对部分信息系统要素运行状态监控,并以可视化方式展现,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信息化人才:明确要求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为重点
信息化应用成效现状
推动司法公开、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
依托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
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文书查询、诉讼档案查询
服务审判执行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依托审判支持系统,为法官提供法规查询、案例指导、量刑参考、一键排版、智能纠错等审判支持服务
依托电子签章、远程庭审等系统,减轻了群众往来奔波之苦,降低了诉讼和司法成本
依托智审系统,实现案件电子卷宗信息智能应用,辅助法官快速制作裁判文书
依托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系统,大幅提升庭审质效
依托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促进裁判标准统一
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为抓手
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范围不断扩大,财产查控能力显著增强
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促使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履行法院判决
网络拍卖系统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并形成以网拍为原则、以现场拍卖为例外的制度,将淘宝、京东等五家网站纳入司法网拍名单库
法院进一步扩大网络执行查控、联合信息惩戒等执行联动范围,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等16类25项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拓展联合信用惩戒范围,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
规范全国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
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法院、刑法执行部门、监察机关减刑假释案件协同办理
刑事案件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证据标准统一
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道交纠纷协同办理,提前化解纠纷
互联网+”诉讼服务:网上办理立案、缴费、证据交换、阅卷,甚至开庭等诉讼全流程业务
服务司法管理展现良好发展前景
开展收结存、审判质效、热点问题、特定类型案件等分析,全面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动态和审判质效
为法官办案提供服务更加智能:依托大数据资源,为法官查询、参考同类案件提供支撑,确保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减少司法裁判和司法决策形成过程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促进统一裁判标准
提升法院精细化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向社会公开发布过40份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
主要问题分析
法院各地专网不同程度存在网络带宽不足的问题
审判执行应用在“可用”基础上距“易用”尤其是“好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应用系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法官负担
数据集中和统计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能满足广大法院干警要求
信息化应用成效相关培训规模小;“重建设、轻应用”的意识仍然存在
发展需求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完善电子卷宗生成和归档机制、完善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等任务要求
系统建设需求
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转型升级,建设多功能、集成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涉诉信访等全方位服务
加快推进高级法院全部完成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建设,管理各种业务视频的接入和展现,提高科技法庭覆盖率,推进录音录像、庭审巡查应用
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全面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立案风险自动拦截、敏感案件自动标识预警、案件智能画像等应用,实现全案信息自动回填、文书智能辅助生成、要素式智能审判等深度应用,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数据管理和服务建设需求
整合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信息化管理等各类数据
针对已建设的系统之间数据关联程度不高的问题,通过“人、案、物”的主线建立司法审判数据之间的关联,实现数据的关联融合
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并开发各类智能化服务
需要构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引入外部数据,实现对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多元检索和融合分析,支持及时、准确、动态的智能化服务
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公开和类案智能推送、诉讼结果预判等诉讼服务智能服务,为审判执行提供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为司法管理提供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智能服务;为廉洁司法提供预警支撑和犯罪防控,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保障体系需求
1.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护水平
2.加强运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运维质效
完善基础设施、应用、数据和安全运维机制,实现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动态监控覆盖100%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提供智力支持
应用成效提升需求
需要切实改变“重建设、轻应用”的观念和局面,把提升应用成效作为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立运行有效的法院信息化建设质量测评、应用成效评估、通报和改进机制并建设相应支撑系统,使应用成效的提升真正做到可视化、定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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