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2023-11-09 18:39:36 15 举报
AI智能生成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2019新版 考点梳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一章 金融市场体系(5)
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考点
概念和功能
概念: 创造和交易金融资产的市场,是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和交易机制的总和
功能:
资金融通(首要功能)
价格发现
提供流动性(变现能力)
风险管理
降低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特点: 直接性,分散性,融资信誉较大差异性,部分融资方式具有不可逆性,融资者具有相对的自主性
方式: 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融资,商业信用融资,民间借贷
间接融资
特点: 间接性, 相对集中性, 融资信誉较小差异性, 全部具有可逆性, 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机构手中
方式: 银行信用融资, 消费信用融资, 租赁融资
金融市场的重要性
促进储蓄-投资转化
优化资源配置
反应经济状态
便于政府宏观调控
金融市场分类
到期期限划分(一年期限)
货币市场: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短期国库券市场,大额壳转让存单市场
资本市场: 股票市场, 中长期国债市场, 中长期银行贷款市场
交易工具划分
债权市场: 债券
权益市场: 股票市场
发行流通性质划分
一级市场: 发行市场
二级市场: 流通市场
组织方式划分
交易所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交割方式划分
现货市场: 金融市场上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衍生品市场: 远期, 期货, 齐全, 互换等
金融资产类别划分
证券市场: 有价证券. 商品证券(运货单,提货单),货币证券(商业汇票,本票,支票),资本证券(股票,债券)
非证券金融市场, 比如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等
辐射地域划分
国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市场
第二节 全球金融市场
考点
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趋势
1602年,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第一阶段: 17世纪英国崛起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1694年, 英国成立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 英格兰银行
1773年, 伦敦交易所取代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交易所
19世纪英国形成了国际性的金融市场, 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美国金融市场是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的
1790年, 美国成立了第一个证券交易所: 费城证券交易所
1817年, 成立纽约证券交易会, 并与1863年改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
第二阶段: 一战开始到二战结束
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宣布成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前身)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确立了亿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使美元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结算货币, 纽约成为世界金融中心
第三阶段: 二战结束到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
第四阶段: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到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前夕
第五阶段: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
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住户(个人投资者)
非金融公司(公司企业)
金融公司
存款吸收机构. 其中商业银行处于支付系统中的核心地位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控制金融体系的关键. 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服务管理商业银行
其他金融公司: 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证券交易商, 租赁公司, 投资基金等
为住户服务的非盈利机构
广义政府
公共部门
国际资金流动
国际资金流动分类: 一年期限分为长期/短期资金流动
长期资金流动
国际直接投资: 设立新企业, 收购国外企业股权, 利润再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 在国际市场上交易中长期有价证券
国际信贷: 政府信贷,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银行贷款和出口信贷
短期资金流动
保值型资金流动: 资本外逃
投机性资金流动: 高抛低吸
贸易性资金流动: 最传统的国际资金流动
套利性资金流动: 套利活动
第二章 中国的金融体系
与多层次资本市场(5-8)
与多层次资本市场(5-8)
第一节 中国的金融体系
考点
中国金融市场的历史和现状
历史
1948年12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当月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
1952年12月, 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后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体系
1953年-1979年, 大一统金融体系. 体系庞大. 中国人民银是唯一的银行. 统存统贷.
1984年1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原有商业银行业务由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办理
1990年12月, 上深交易所先后开业, 标志着股票市场正式运作开始
2003年4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得以确立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发展现状
货币市场: 始于1984年银行间同业超姐市场的建立, 目前已形成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在内的统一的货币市场格局
债券市场: 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 我国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包括利率债(以政府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和信用债
股票市场: 2014年11月17日, “沪港通”启动. 12月5日, “深港通”启动. 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完善
外汇市场: 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实行结售汇制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黄金市场: 2002年10月,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始正式运行, 标志着我国国内黄金市场正式开放
商品期货市场: 1990年10月, 第一家商品期货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目前还成立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
金融衍生品市场:
2006年9月,中国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正式成立.
2010年4月16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迟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步入稳步发展阶段.
2015年2月9日, 我国首个场内金融期权 上证50ETF期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2006年9月,中国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正式成立.
2010年4月16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迟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步入稳步发展阶段.
2015年2月9日, 我国首个场内金融期权 上证50ETF期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2018年3月17日, “一行三会”成为了历史, “一委一行两会”的新格局就此形成..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7年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7年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经济因素
宏观经济运行:
影响金融市长长期走势
宏观经济变量的主要指标
1 国内生产总值(GDP)
2 经济周期
3 通货膨胀与利率
4 汇率和国际资本流动
1 国内生产总值(GDP)
2 经济周期
3 通货膨胀与利率
4 汇率和国际资本流动
宏观经济政策
货币政策: 直接主要的影响. 通过货币供应量、利率和信贷政策机制发挥作用
财政政策: 通过税收政策、公共支出政策以及国债发行等发挥作用
收入政策
国际经济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
放松/加强管制两种经济哲学交替
国际货币制度影响
法律
市场
国内和国际统一的市场组织
丰富的市场交易品种
市场交易机制或市场模式. 核心是价格发现机制或者价格形成机制
技术因素
信息技术有力的刺激了金融创新
使信息披露更加及时
使全球统一金融市场形成,国际国内金融界限日益模糊
体制和管理因素
其他因素
主要中介机构的业务
商业银行
负债业务: 银行资金来源业务, 是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运营的起点和基础
自有资金: 股本金, 储备金, 未分配利润
外来资金: 存款负债(最重要的业务, 资金的主要来源), 借款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借款,回购协议以及国外市场借款)
自有资金: 股本金, 储备金, 未分配利润
外来资金: 存款负债(最重要的业务, 资金的主要来源), 借款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借款,回购协议以及国外市场借款)
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贷款业务、票据贴现、投资业务等
表外业务: 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 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 主要分为担保承诺类,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 中介服务类, 其他类等
证券公司: 经济业务, 投资咨询业务,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承销与保荐业务, 自营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等
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
基础类业务: 机动车保险, 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船舶/货运保险, 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扩展类业务: 农业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信用保险, 投资型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
基础类业务: 普通型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分红型保险, 万能型保险
扩展类业务: 投资连接型保险, 变额年金
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职责: 落实决策部署, 审议规划, 统筹协调, 分析研判, 研究指导.
重点关注的4大问题: 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 互联网金融, 金融控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职责: 管理金融业, 管理钱, 管理各种金融市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有关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理论与国际经验
古典经济型提出货币中性论, 认为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只影响名义变量而不影响实际变量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指出,未来的不确定性是货币经济的主要特征,通过利率对投资的诱导作用,货币就能影响实体经济产出
20世纪90年代,博南克和格特勒提出了“金融加速器”理论, 认为金融市场上资金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外部融资的代理成本等摩擦,这些摩擦会产生“加速器”效应并放大对实体经济产出的动态影响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表明,金融活动本身也是经济衰竭和萧条的重要原因
我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障碍与挑战
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质就是有效发挥其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
障碍与挑战
利率、收益率曲线和汇率等,尚未完全市场化
以银行业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刚性兑付是金融市场很多深层次问题的根源
金融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关系没有理顺,监管政策始终倾向于本行业发展
资本市场的投资关系始终没有得到理顺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和业务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银行职能的变化
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相分离,突出货币政策调控职能
强调金融稳定职能,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发行的银行
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全国唯一有权发行货币的机构
银行的银行
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作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组织全国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
政府的银行
代理国库收支、国家债券的发行,对政府提供信贷;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参与国际金融活动;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中央银行的业务
负债业务
储备货币
货币发行
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
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发行债券
国外负债
政府存款
自有资金
其他负债
资产业务
国外资产
外汇
货币黄金
其他国外资产
对政府债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对非金融性部门债权
其他资产
存款准备金与货币乘数
存款准备金制度
法定存款准备金
超额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银行创造信用货币的前提条件
货币乘数
基础货币
社会流通中的现金
银行体系中作为准备金的存款
基础货币和货币供给之间的倍数关系,称为货币乘数
货币乘数的公式
理论上,货币乘数可以简单的表示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 m=1/r
现实中,完整的货币乘数公式为 m = (c+1)/(c+r+e) m:货币乘数;r: 法定准备金率;c: 提现率; e: 超额准备金率
货币政策目标及工具
货币政策概念
完整的货币体系
货币政策目标体系
货币政策工具体系
货币政策操作程序
货币政策的目标
操作目标
短期货币市场利率
银行准备金
基础货币
中介目标
长期利率
银行信贷规模
货币供应量
最终目标
稳定物价
充分就业
经济增长
国际收支平衡
金融稳定
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的选取须符合以下标准
可测性
可控性
相关性
抗干扰性
适应性
货币政策工具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准备金制度(威力最大)
提高,减少货币供应量,降低则增加货币供应量
再贴现政策(央行被动)
提高,减少货币供应量,降低则增加货币供应量
公开市场业务(央行主动)
卖出证券,减少货币供应量;买入证券,增加货币供应量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消费者信用控制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不动产信用控制
直接信用控制
间接信用控制
创新性货币政策工具
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
常备借贷便利(SLF)
抵押补充贷款(PSL)
中期借贷便利(MLF)
临时流动性便利(TLF)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概述: 中央银行以货币政策手段,使用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整和影响经济中的相关经济变量,并通过一定渠道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的过程与作用机理
利率传导机制
货币供应量升->实际利率降->投资升->总产出升
核心变量为利率
信用传导机制
货币供应量升->银行存款和贷款升->投资升->总产出升
银行信贷的传导渠道
资产价格传导机制
托宾Q理论
Q值的定义为企业市场价值与资本重置成本之比
当Q值大于1时,企业的市场价值将会大于重置成本, 投资增加, 最终提高社会总需求和总产出
货币供应量升->股价升->托宾Q值升->投资升->总产出升
财富效应
货币供应量升->股价升->金融资产价值升->财务困难的可能性降->耐用消费品和住宅支出升->总产出升
汇率传导机制
货币供应量升->实际利率降->汇率降->净出口升->总产出升
第二节 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考点
场内市场
定义
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证券交易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我国的场内交易市场
主板市场(含中小板市场)
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主要场所,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
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
上交所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
深交所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深交所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2004年5月,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板市场
宗旨: 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
宗旨: 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
中小板市场设计原则: 两个不变,四个独立
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
上市公司须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运行独立
监察独立
代码独立
指数独立
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
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
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
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
特点: 前瞻性,高风险, 监管要求严格以及明显的高技术产业向导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成立于2012年9月20日
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意,
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股份转让系统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做市转让: 须有两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板券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科创板市场
概述
2018年11月5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进博会开幕演讲宣布设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9年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2019年6月13日, 科创板正式开板
科创板重点服务的企业类型和行业领域
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在科创板上市条件
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科创板制度设计的创新点
上市标准多元化
发行审核注册制
发行定价市场化
交易机制差异化
持续监管更具针对性
退市制度从严化
场外市场
定义
集中交易场所之外(店头市场、柜台市场、OTC市场)
以交易非标准化的、私募类型的产品为主、一对一的交易
以交易非标准化的、私募类型的产品为主、一对一的交易
特征
挂牌标准相对较低,通常不对企业规模和盈利情况等进行要求
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监管较为宽松
交易制度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
功能
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为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
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我国的场外市场
区域性股权市场
要求: 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统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日
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 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券商柜台市场
证券公司可以采取协议,报价,做市,拍卖竞价,标购竞价等方式发行、销售与转让私募产品,不得采用集合竞价方式,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除外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理念: 多元、开放、竞争、包容 (郑恺夺宝)
理念: 多元、开放、竞争、包容 (郑恺夺宝)
私募基金市场
概念: 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种类: 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
合格投资者: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第三章 证券市场主体(10-15)
第一节 证券发行人
考点
证券发行人
政府和政府机构
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
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弥补财政赤字
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
兴建政府投资大型基础性建设项目
弥补战争费用开支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股票(我国的中央银行不就可以, 美国的中央银行是股份制银行,可以发行股票)
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央票)
企业(公司)
股票融资
自有资本, 筹措长期资本
债券融资
借入资本, 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短期债券补充流动性
上市公司融资途径
首次融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再融资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
金融机构融资
金融债券的特点
债权债务关系
不记名,不挂失
对象主要为个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利息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兑付亦不计逾期利息
利率固定,一般高于同期储蓄利率
一般专款专用
第二节 证券投资者
考点
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概述
机构投资者概念
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以获得证券投资收益为主要经营目的的专业团体机构或企业
机构投资者的特点
投资资金规模化
投资管理专业化
投资结构组合化
投资行为规范化
机构投资者的分类
按照政策标准分类
一般机构投资者
战略机构投资者
按照机构投资者业务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分类
金融机构投资者
非金融机构投资者
按照投资者所在国家和地区子主题
境内机构投资者
境外机构投资者
政府机构投资者
特点
调剂资金余缺
实现宏观调控
实行特定产业政策
金融机构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
最活跃的投资者
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保险经营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
合格境外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
其实质是一种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证券市场的过渡性制度
我国QFII的特点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产规模等条件要求严格
证券公司: 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 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商业银行: 经营银行业务10年以上, 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资产管理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保险公司: 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 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有严格限制,体现渐进式原则
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化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申购
单个境外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额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份的10%
全部境外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上限为30%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机构汇出汇入资金进行监控,稳定外汇市场
RQFII与QFII的主要区别
募集的透支基金是人民币,而不是外汇
RQFII机构限定为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投资的范围有交易所市场人民币金融工具扩展到银行间债券市场
在完善统计监测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和便利对RQFII的投资额度及跨境资金收支管理
合格境内投资者
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制度,是指经一国金融管理当局审批通过、获准直接投资境外股票或者债券市场的国内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下通过基金形式募集一定额度的人民币资金,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国外证券市场,其汇回的资本利得、股息红利等经审核后可转为本币的一种市场开放机制
我国QDII的特点
资格认定较为严格
基金管理公司: 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经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大2年以上; 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汇资产
证券公司: 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 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汇资产
许可投资的证券品质和比例存在一定限制
投资品种限制
除另有规定外,基金、集合计划不得有以下列行为: 购买不动产;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购买实物商品;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投资比例限制
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20%
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
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的非流动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
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
进出境资金收到监控
托管人应在合格投资者资金汇出汇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给合格投资者资金汇出汇入的明细情况
托管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如内,通过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个月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资金汇入、结构汇、资产分布及占比等信息
合格投资者应该在没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境外投资情况报告(包括投资额度使用情况、投资收益情况等)
基金类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社保基金
国外社保基金的两大层次
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
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
企业年金
我国社保基金的组成
社会保障基金
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社会保险基金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
企业年金
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偿养老保险基金
限于境内投资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价、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
社会公益性基金
指用于指定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
慈善组织的财产不得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不得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不得投资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用于对冲风险除外
个人投资者
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主体
个人投资者的特点
资金规模有限
专业知识相对匮乏
投资行为具有随意性,分散性和短期性
投资的灵活性强
个人投资者的风险特征
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
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个人投资者风险特征的构成
风险偏好
风险认知度
实际风险承受力
更具个人投资者对待投资中风险和收益的态度分类
风险偏好型
风险中立型
风险规避型
投资者适当性
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工作内容
管理工作内容
以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为目标的投资者分类义务
以判断产品风险等级为目标的产品分级义务
以“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为目标的销售匹配义务
第三节 证券中介机构
考点
证券公司概述
基本概念
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热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
业务许可制度
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分类监管制度
中国证监会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五大类11个级别
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
2006年7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
特点
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的机制
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准备动态挂钩的机制
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的机制
合规管理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信息报送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
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发生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当立即向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
信息公开披露
证券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司网站等渠道将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
年度审计监管是对证券公司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取佣金作为业务首收入
经济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经济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代理关系,还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承销业务种类
代销
包销
全额报销
余额包销
按照《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或者子公司开展此业务都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将自有资金投资于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或者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且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无须取得自营业务资格
投资规定: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业务类型
为单一投资者办理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接受委托资产类型: 货币资金;投资者合法持有的股票、债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资产
为多个投资者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人数:2~200人)
可接受委托的资产类型: 货币资金委托,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确定资产管理计划类别
固定收益类
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
权益类
投资于股票、为上市企业股权等股权类资产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20%
混合类
投资于债权类、股权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比例为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募集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投资规定
不得设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同时投资于同一非标抓资产,以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拆分份额或者转让份额收(受)益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者人数限制
可投资的资产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标准化股权资产
标准化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产品
第1-3项规定以外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股权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第4项规定的以外的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相关规定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各种事项: 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保证金的各项机制等
已签署合同未约定可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原则上不得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变更的需要报批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 按合同约定方式向客户充分披露参与交易的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相关信息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参与的有关情况,充分说明风险和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
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 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账户
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在商业银行开立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
IB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资格条件
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向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已按规定见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解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 拟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中间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
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务范围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禁止行为
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
不得带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证券公司想要从事此业务,必须设立子公司
私募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设立要求
私募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设立要求
最近六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监会及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要求
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收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基金或另类投资子公司, 不得采用股份代持等其他方式变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或另类投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规定
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将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的,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
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规定
不得融资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另类子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且不得下设任何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有符合规定的高管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以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
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
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具有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是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按规定购买执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执业风险基金
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不存在下列情形: 截止申请之日止最近3年未收到行政刑事处罚;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的;提交过包含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律师事务所申请证券法律业务的条件
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有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其中5名义上曾经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好
最近两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收到行政处罚
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收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禁止事项
不得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见
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
不得在其他统一证券业务有活动中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条件
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
不存在下列情形: 截止申请之日止最近3年未收到行政刑事处罚;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的;提交过包含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条件
所在会计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
不得超过60岁
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遗忘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
业务概念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
业务形式
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 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路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申请此业务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的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政权、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有公司章程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人员申请从业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机构及其人员禁止性行为
证券金融公司的定位与从事转融通业务的管理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的要求
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亿元.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其股东应用货币出资
证券金融公司董监高人员的选任,应经证监会批准
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转融通业务规则
证券资金账户
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
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
业务合同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证券资金明细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
应根据证券公司申请,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其开立
应根据证券公司申请,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其开立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
保证金规定
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监督管理
信息披露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接受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
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和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对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金资本的50%
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
冲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证券金额融公司的资金用途
除用于履行法定职责和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外,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购置自用不动产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第四节 自律性组织
考点
证券交易所
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特征
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济制度
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集中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进行严格管理
主要职能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对会员进行监管
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公司制
会员制
我国内地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涉深圳证券交易所均采用会员制,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最高权力机构 -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
会员大会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会员大会结束10个工作日内,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全部文件及有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决策机构 - 理事会
每届任期3年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理事会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管理 - 总经理
每届任期3年
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
监督机构 - 监事会
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
监事会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决议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性质
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证券公司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证券行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组织结构
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构成,包括法定会员(证券公司)、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另设观察员
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法或违章行为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自律管理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登)提供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存管、清算和登记服务, 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设立条件
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两亿元
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只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办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登记结算制度
证券实名制
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净额结算制度
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可分为全额结算(发生一笔交易,结算一笔交易,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 目前,我国多数证券交易均采取多边净额结算
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保护基金公司是负责保护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职责
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
检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
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措施时,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
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 维护基金权益
发现证券公司 经营中出现可能危机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
基金来源
上深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
证券公司应当缴纳的基金,按照证券公司佣金收入的一定比例预先提取,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收
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场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
国内外机构、组织几个人捐赠
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的使用
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监督管理
证监会
负责保护基金公司的业务监管, 监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
负责保护基金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
负责对保护基金公司向其借用再贷款紫荆的合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节 证券监管机构
考点
证券市场的监管
监管的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监管的目标
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限制其消极作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
防止认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 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调控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规模, 引导投资方向, 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监管的手段
法律手段
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经济手段
相对比较灵活, 但存在滞时滞
行政手段
一般多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
监管机构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成立于1992年10月
在调查违法行为时,可以限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 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20)
第一节 股票的概述
考点
股票的概述
股票的定义: 是一种有价证券, 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的性质: 有价证券, 要式证券, 证权证券(非设权证券, 支票是设权证券), 资本证券, 综合权利证券(非物权和债权证券)
股票的特征
收益性:
来自股份公司
来自股票流通(资本利得, 低买高卖)
来自股份公司
来自股票流通(资本利得, 低买高卖)
风险性
流动性
永久性
参与性
股票分类
享有权利不同分类
普通股
特别股, 比如优先股
是否记载股东姓名
记名股票
记录内容: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特点: 股东权归属于记名股东; 可以一次或者分次缴纳出资; 转让先对复杂或受限制; 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无记名股票
记录内容: 公司应当记载股票数量, 编号及发行日期
特点: 股东权归属股票持有人;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性缴纳出资; 转让相对便捷; 安全性差
是否标明金额
有面额股票: 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 为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无面额股票(比例股票,份额股票): 发行转让价格较灵活, 便于分割
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
股利政策
现金红利: 也称为派现, 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将盈余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的部分或全部发放给股东
股票红利: 也称为送股, 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实质上是留存受益的凝固化和资本化
四个相关日期
股利宣布日
股权登记日
除息除权日: 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 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除息是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发放股息(现金股利)
除权是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的送股、配股及转增权益
除息是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发放股息(现金股利)
除权是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的送股、配股及转增权益
派发日
股份变动
增发和定向增发
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回购
可转换债券专为股票
股票分割与合并
普通股
股东权利
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资产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行使资产收益的顺序: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优先股股东分红-普通股股东分红
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的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缴税-还债-如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优先股股东优先)
其他权利: 知情权, 处置权, 优先仍股权
优先股
概念和定义: 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票
特征
优先股收益相对固定
可以优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股, 而次于债权人
权利范围小
和普通股区别
参与权: 一般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 优先
股息收益固定否: 一般是固定的
买卖差价: 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空间小
股票回收转让规定: 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和债券的区别
法律属性不同
是否偿还本金: 绝大多数债券需要到期还本息; 股票没有到期的概念,发行人没有偿还本金的压力
股息收益: 债券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小; 股票不确定性大
股息/股利涞源: 债券利息来自税前利润; 股息一版般来自税后利润
分类
固定利率优先股和浮动利率优先股
强制分红优先股和非强制优先股
可累积优先股和非可累积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我国股票类型
投资主体不同
国家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股权行政管理的专职机构
法人股: 投资者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社会公众股: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数的25%以上, 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比例为10%以上
外资股: 向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记名股票形式,人民币标明面值,外币认购买卖.境内证券交易所交易. 不能使用外汇现钞购买;股利人命币标值,外币支付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N,S,L股), 记名股票形式,人民币标明免职, 外币认购买卖; 股利人命币标值,外币支付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 按股份流通受限划分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持股,其他内资持股,外资持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H,N,S,L股), 其他
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
考点
股票发行制度
发行制度
审批制
出现在股票市场的初期,采用行政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有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机制
核准制
取消了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入证券中间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对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注册制
只要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公布的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证券监管机构作形式性审查
保荐制度
只有资格的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对所推荐的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所作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指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
保荐制度的重点是: 明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发审委制度
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承销制度
一般情况下,公开发行以承销为主
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
包销包括全额报销和余额包销
股票发行的规定
发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
配股
增发
非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规定:
持续经营有3年
3年净利3000万
现金流量5000万
营收超过3亿元
持续经营有3年
3年净利3000万
现金流量5000万
营收超过3亿元
发信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管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规范运行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人的经营成功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规定:
持续经营有3年
两年盈利,净利1000
一年盈利,营收5000
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得少于2000万
持续经营有3年
两年盈利,净利1000
一年盈利,营收5000
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得少于2000万
发信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为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管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规范运行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符合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配股的特别规定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愿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为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增发的特别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创业板不需要这一条)
出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开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的90%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任董事、高管人员最近36个月内不得收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不得收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日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方式与退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网下发行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少于20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在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
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熟练的70%
网上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且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配股
增发
股票退市制度
退市方式
主动退市
强制退市
退市制度的意义
第三节 股票的交易
考点
证券交易概述
证券交易原则
公开
公平
公正
证券交易机制
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
定期交易
连续交易
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
指令驱动(订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做市商)
融资融券交易
又被称为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广义的融资融券交易还包括转融通交易
融资交易,融券交易. 具有杠杆性, 放大风险
转融通交易,包括转融券交易和转融资交易
股票交易的程序
开户
证券账户
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的种类
证券总账户(一码通账户)
子账户
账户都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
开设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合法性
真实性
证券托管和证券寸管
托管
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存管
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资深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我国的证券托管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制度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制度
自动托管,随传统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委托买卖
委托形式
非柜台委托
主要有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
柜台委托
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
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
整数委托
零数委托
跟买卖证券方向
买进委托
卖出委托
根据委托价格限制
市价委托
现价委托
根据委托失效限制
当日委托
当周委托
无期限委托
开市委托
收拾委托
委托指令的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交易所及其会员要求其他内容
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
委托受理
验证与审单
查看资金及证券
委托执行
申报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委托撤销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
证券经纪商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须即刻通知场内交易员,经场内交易员操作确认后,立即将执行结果告知客户
客户或者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将撤单信息通过电脑终端输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撤单
竞价与成交
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有限
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方式
开盘集合竞价: 9:15~ 9:25
收盘集合竞价: 14:57~15:00
收盘集合竞价: 14:57~15:00
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连续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阶段 9:30~11:30、13:00~14:57
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涨跌幅限制规则
涨跌幅限制价=前收盘价x(1±涨跌幅限制比例)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Special treatmen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交易费用
佣金
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
过户费
这笔收入一部分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一部分有证券公司留存
印花税
股票成交后,国家税务机关应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
交易结算
我国的结算方式
法人结算
指有证券公司以法人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其接受客户委托代理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均通过此账户办理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
证券清算交收
委托中国结算公司代为办理
资金清算交收
有证券公司与指定商业银行配合完成
非交易过户
证券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
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算术平均法
几何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若选择计算期的同度量因素作为权数,这被称为派许加权法)
我国的主要股票价格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股价指数
沪深300指数
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
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
中证规模指数
中证100指数
中证200指数
中证500指数
中证700指数
中证800指数
中证流通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
上证综指:采样目标是上海所有的A股和B股股票
上证180:上证最好的180A股股票
上证50:上证180中选择50支
上证380
上证100
上证150:其他股票中选择出的150支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
深证成分指数:500支
深证综合指数:全部
深证A股指数
深证B股指数
行业分类指数
中小板综合指数
创业板综合指数
深证新指数
深证100指数
香港和台湾的主要股价指数
恒生指数:50家, 基数100,加权平均法
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境外主要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
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美国, 最早,最享盛誉和最有影响的股价指数,股价平均数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100的加权平均法)
标准普尔500指数
纳斯达克指数
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指数(英国)
日经平均指数(日本)
沪港通和深港通
沪港通
沪股通
股票范围
上证180指数成分股
上证380指数成分股
上交所上市的A+H公司股票
起始额度
每日130亿人民币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
股票范围
联交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和同时在联交所、上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起始额度
每日105亿元人民币
在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深港通
深股通
股票范围
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公司股票
起始额度
每日130亿人民币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股票范围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分股、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A+H公司股票
起始额度
每日105亿元人民币
第四节 股票的估值
考点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股票的价值
票价价值
票面上标明的金额
账面价值
股票净值,每股净资产
清算价值
公司清算时每一股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内在价值
即理论价值,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的价格
理论价格
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
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是根据现值理论而来的
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是根据现值理论而来的
市场价格
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的价格
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
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
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
公司经营状况
理论上,公司经营状况与股价成正相关
公司经营的好坏,可以从以下各项来分析
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
公司竞争力
财务状况
行业与部门因素
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行业可持续性、抗外部冲击能力、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劳资关系、财务与融资问题、行业估值水平
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经济增长
经济周期循环(股票价格水平已成为经济周期变动的灵敏信号或称先导性指标)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市场利率(反向)
通货膨胀
汇率变化
国际收支状况 顺差(出口大于进口) 逆差(出口小于进口)
其他因素
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心理因素
政策及制度因素
人为操作因素
股票投资主要分析方法
基本分析法
基本分析法的两个假设
股票的价值决定其价格
股票的价格围绕价值波动
基本分析的主要内容
宏观经济分析
行业和区域分析
公司分析
经济指标分为三类
先行性指标
同步性指标
滞后性指标
技术分析法
技术分析的假设
市场的行为包含一切
价格沿趋势移动
历史会重复
技术分析法的主要理论
K线理论
切线理论
形态理论
技术指导理论
波浪理论
循环周期理论
量化分析法
股票估值方法概述
货币的时间价值,复利,现值,贴现
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
内部因素
净资产
盈利水平
股利政策
股份分割
增资和减资
并购重组
宏观经济因素
行业因素
市场因素
股票的绝对估值方法
绝对估值法就是现金流贴现法
具体方法
红利贴模型
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股票的相对估值方法
基本原理: 以可以比较的其他公司的价格为基础,来评估目标公司的相应价值
主要方法
市盈率倍数法
市盈率倍数=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就是净利润)
市盈率倍数法估值: 每股价值=每股收益x市盈率倍数
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倍数法
息税前利润(EBIT)=净利润(E) +利息(I)+ 所得税所得税(T)
企业价值计算公式为: EV = EBIT x (EV/EBIT倍数)
优势: 提出了资本结构的影响
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倍数法
息税折摊前利润(EBITDA)=净利润(E) +利息(I) +所得税(T) +折旧 + 摊销
EV = EBITDA x (EV/EBITDA倍数)
优势: 不但剔除了资本结构的影响, 还剔除了折旧摊销的影响
市净率倍数法
市净率倍数=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每股价值=每股净资产 x 市净率倍数
适用范围: 市净率倍数法比较适用于资产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
是效率倍数法
市销率倍数=每股市价/每股销售收入
数每股价值=每股销售收入 x 市销率倍数
适用范围: 对一些无利润甚至亏损的企业比较适用,主要适用于销售成本较低的收入驱动型公司
第五章 债券(20)
第一节 债券的概述
考点
债券的概述
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性质
有价证券
虚拟资本
债权的表现
票面要素
票面价值
到期期限
票面利率
发行者名称
特征
偿还性
流动性
安全性
债券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流通市场风险
收益性
收益可以表现为
利息收入
资本损益
在投资收益
债券的分类
按发行主体分类
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公司债券
按付息方式分类
零息债券
也被称为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为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
附息债券
定期支付利息,按计息方式不同, 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有些附息债券可以更加合约条款推迟支付定期利率,故被称为缓息债券
息票累计债券
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 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按债券形态分类
实物债券
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无记名国债就属于这种实物债券, 它以实物券的形式i 记录债权、面值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 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债券. 可记名、可挂失, 以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记账式债券
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 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 安全性高
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分类
股东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可调利率债券(可变利率债券)
按期限长短分类
短期债券
一年一下
中期债券
1年<= n <=10年
长期债券
10年以上
按发行方式分类
公募债券
私募债券
按信用状况分类
利率债
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
信用债
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
股票和债券的异同点
债券和股票的相同点
都属于有价证券
都是直接融资工具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权利不同
股票, 所有权凭证,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表决,行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
债券, 债权凭证,无权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目的不同
股票, 筹集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是股份公司创立和增资的需要
债券, 获取资金属于公司负债, 不是资本金, 有偿还的义务
主体不同
股票,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
债券, 能发行债券的主体很多
期限不同
股票, 是一种无期证券
债券, 是有期证券
收益不同
股票, 股息红利不固定, 一般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债券, 通常有规定的票面利率, 可获得固定的利息
风险不同
股票, 风险较大
债券, 风险相对较小
政府债券
定义
政府债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 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者国债,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又是两者被统称为公债
特征
安全性高
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流通性强
一般不进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进行买卖
收益稳定
免税待遇
中央政府债券
也称为国家债券或国债,发行量大,品种多,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按偿还期限分类
短期国债 一年以内
中期国债 1-10年 (含)
长期国债 十年以上
按照资金的用途分类
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
战争国债
特种国债
按照流通与否分类
流通国债
非流通国债
按照币种分类
本币国债
外币国债
按付息方式分类
付息国债
贴现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 或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 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 向社会筹集紫荆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不足, 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分类
一般债券(普通债券)
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 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
专项债券(收入债券)
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
我国国债的类别
普通国债品种、特点
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是由财政部从1994年起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债券
特点
可记名,可挂失
无券式发行,安全性好
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期限有长有短, 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路发行, 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一定风险
储蓄国债(凭证式)
指由财政部发行的 、有固定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
储蓄国债(电子式)
指财政部从2006年起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特点
针对个人投资者, 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
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券
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
鼓励持有到期
手续简化
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普通国债的区别
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区别
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付息方式不同
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发行对象不同
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电子式)与记账式国债的区别
发行对象不同
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流通货变现方式不同
收益不同
其他类型国债
金融债券
定义
指银行及非金融机构安宅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我国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照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我国的金融债券包括 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财务公司债券和金融租赁公司债券等
政策性金融债券
指我国政策性银行为筹集资金,经监管部门批准,以市场化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 应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发行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发行条件
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种类
资本补充债券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资本监高要求而发行的、对特定触发事件下债券偿付事宜作出约定的金融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发行条件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
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公司债券
种类
证券公司普通债券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实行余额管理, 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
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
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
保险公司的次级债券
概念
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弥补临时性或者阶段性资本不足, 经批准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且本金合理性的清偿顺序列于包销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 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保险公司次级债所获取资金, 可以计入附属资本. 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但不得用于弥补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损失, 保险公司及其股东和其他第三方不得为募集的次级债提供担保
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金融债券
财务公司债券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 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免于担保的除外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金融债券
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金融债券
公司债券
信用公司债券
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做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保证公司债券
有㷣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收益公司债券
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与一般的债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顺序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 收益公司债券利息只有在公司有盈余利时才支付. 如果余额不足支付, 未付利息可以累加, 带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补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附加转鼓选择权)
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兼有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
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时赎回条款的选择权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 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想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附认股权和债券本身是否能分开,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分为
可分离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
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
定义
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的, 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品种
普通企业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与创投企业债券
可续期企业债券
项目收益债券
专项债券
债贷组合
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
种类
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超级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中期融资券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的期限一般为1-10年, 我国中期票据的期限通常为3-5年
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指2(含)-10(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务的区别
发行主体不同
企业债务, 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也可以是尚未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上市公司
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为所有公司制法人
发行制度和监管机构不同
企业债券, 有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 发行实行审批制
公司债务, 发行核准机构是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的执行中国证监会核准指,私募发行的执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制
募集资金用途不同
企业债券, 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连
公司债券, 有发行人自行决定, 不强制与项目挂钩, 除金融类企业外, 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发行申报程序不同
企业债券, 发行申报程序视企业类型不同而定
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后, 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发行期限不同
企业债券, 一般为3-20年, 以10年为主
公司债券, 一般为3-10年, 以5年为主
发行持续时间不同
企业债券, 需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发行
公司债券,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发行定价方式不同
企业债券, 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公司债券, 有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担保要求不同
企业债券, 包括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实践中企业债券现对较多采取了担保的方式
公司债券, 大部分是无担保信用债
发行市场不同
企业债券, 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
公司债券, 仅为证券交易所市场
国际债券
定义
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特征
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
存在汇率风险
由国家主权保障
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
国际债券的计价货币以美元、英镑、欧元、日元和瑞士法郎为主
国际债券的分类
外国债券
概念
指某一国家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特点
债券发行人属于一个国家, 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属于另一个国家
分类
中国发行,熊猫债券
日本发行, 武士债券
英国发行, 猛犬债券
美国发行, 杨基债券
欧洲债券
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票面使用的货币一般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 主要为美元;其次还有欧元、英镑、日元等;也有使用符合货币单位, 如特别提款权(SDR)
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的差异
发行方式
外过债券, 一般由发行地所在国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承销
欧洲债券, 由一家或几家大银行牵头, 组织国际性银行在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同时承销
发行法律
外国债券, 受到发行地所在国的有关法规的管制和约束, 并必须经官方主管机构批准
欧洲债券, 不需要官方主管机构批准, 也不受债券发行国有关法令的管制和约束
发行纳税
外国债券, 受发行地所在国税法管制
欧洲债券, 预扣税一般可以豁免,投资者的利息收入也免缴所得税
资产证券化
定义
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 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种类与范围
根据基础资产分类
不动产证券化
应收帐款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
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
债券组合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参与者
发起人
资产拥有者, 原始权益人
特殊目的机构(SPV)
SPV介于发起人和投资人之间, 是资产支持证券的真正发行人
信用增级机构
内部增级
超额抵押
外部增级
信用评级机构
承销商
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
服务机构
服务商对资产项目及其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监管和保管
受托人
受托人托管资产组合及与之相关一切权利, 代表投资者行使职能
资产支持证券概念及分类
含义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被称为“资产支持证券”
分类
美国通常将基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产品特称为MBS, 而其余的证券产品称为ABS
资产证券化兴起的经济动因
从发起人角度
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优化财务状况
实现低成本融资
增加收入来源
从投资者的角度
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品种
提供更多的合规投资
减低资本要求, 扩大投资规模
美国的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
分类
优级贷款
Alt-A贷款
次级贷款
住房权益贷款
机构担保贷款
第二节 债券的发行
考点
政府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
竞争性招标方式
包括单一价格、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即混合式), 招标的标的为利率或价格. 一般用于记账式国债
单一价格招标方式,
标的为利率时, 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次)国债票面利率, 各中标国债承销团成员均按面值承销
标的为价格时, 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次)国债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均按发行价格承销
标的为利率时, 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次)国债票面利率, 各中标国债承销团成员均按面值承销
标的为价格时, 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次)国债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均按发行价格承销
投标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
最高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35%; 乙类25%
最低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4% ; 乙类1.5%
最低承销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1%; 乙类0.2%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
最高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35%; 乙类25%
最低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4% ; 乙类1.5%
最低承销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1%; 乙类0.2%
承购包销方式
指大宗机构投资者组成承购包销团队, 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 并由其负责在市上转售, 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包购
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记账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招标发行
分销
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国债: 场内挂牌分销或场外分销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国债: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分销债券过户
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型债券, 由具备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的机构承销
财政部和中共人民银行一般每年确定一次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 各类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均有资格申请加入凭证式国债承销团
为了便于掌握发行进度, 承担凭证式国债发行任务的各个系统一般每月要汇总本系统内的累计发行数额,上报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地方政府债券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招标发行
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 招标的标的只能是利率, 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地方债券票面利率, 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销
投标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
最高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30%; 乙类10%
最低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4% ; 乙类1%
最低承销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1%; 乙类0.2%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利率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
最高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30%; 乙类10%
最低投标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4% ; 乙类1%
最低承销额: 国债承销团甲类1%; 乙类0.2%
分销, 地方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国债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单一期限债务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行的专项债券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本地区专项债券规模
金融债券的发行
金融债券发行条件
政策性银行
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申请, 并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便可发现
商业银行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发行金融债券后,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发行金融债券后, 资本充足率均不应低于8%
金融债券发行的操作要求
发行方式
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发行规定
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证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次级债务的概念和募集方式
商业银行次级债务
概念
次级债务是指有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 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得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目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券
募集方式
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方式为商业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 募集债权人为企业法人
保险公司次级债券
概念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是指保险公司为了目标临时性或阶段性资本不足, 经批准募集, 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 且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募集方式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的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偿付本息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
证券公司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 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 先于证券公司股本的债务. 次级债务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 长期: 借入期限2年以上(含2年). 短期: 借入期限3个月(含3个月)至2年以下(不含2年)
混合资本债券的概念、募集方式
概念
我国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的债券
募集方式
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除了包括其发行金融债券的内容之外, 还用同时报送 近3年按监管部门要求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
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企业债券
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企业的净资产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的利息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债券利率有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募集资金投向
应当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 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可用于固定投资项目, 收购产权(股权)、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运营资金
公司债券
条件
资金投向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
企业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
发行规模
企业公开发行的债券,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利率
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春款利率的40%
担保
企业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承销
应当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发行条款设计要求
发行价格
价格或利率以询价或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可公开发行,也可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信用评级
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 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1次跟踪评级报告.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尽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
其他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级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
其他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销售承销
短期融资融券
概念: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注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交易商协会不接受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
操作要求
承销组织: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信用评级: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当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
中期票据
概念: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注册: 应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承销组织: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有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承销. 中期票据投资者可就特定投资需求向主承销商进行逆向询价, 主承销商可与企业协商发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据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概念: 指2(含)-10(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规模: 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
投资者保护机制: 企业应在集合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发行条件与条款设计
现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规范的, 关于其他发行条例、条款设计、发行的申报承销、申请文件等要求同公司债券县官规定
发行条件
借入或募集资金由合理用途
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
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相关规定: 长期次级债计入金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 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于承销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是指国际开发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亿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审批体制: 在中国境内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应向财政部等窗口单位递交债券发行申请,由窗口单位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审核后, 报国务院同意.
发债机构应具备条件
财务稳健,资信良好.经两家以上(含两家)评级公司评级,其中至少有一家评级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人民币债券评级能力,人民币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
已为中国境内项目或企业提供的贷款和股本资金在10亿美元以上, 经国务院批准予以豁免的除外
所募集资金用于向中国境内的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固定 资产贷款或提供股本金, 投资项目符合中国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
主权外债项目应列入相关国外贷款计划
第三节 债券的交易
考点
债券交易的方式及流程
现券交易
也被称为即期交易, 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 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 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也就死所谓的二级市场的债务交易. 实际上他就是一种债券的买卖行为
回购交易
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 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约定价格双方在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回购交易是质押贷款的一种方式, 通常用在政府债务上
投资者从价格差中得利
是一种超短期的金融工具, 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
从运作方式看, 结合了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 通常在债券交易中运用
远期交易
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期货交易
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 即交易双方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区别
交易场所不同
远期交易, 场外交易
期货交易, 交易所内交易
合约规范不同
远期交易所有事项都要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期货交易, 标准化合约
交易风险不同
无价格风险, 存在信用风险
期货交易, 不存在信用风险, 只有价格变动风险
保证金制度不同
远期交易, 有双方确定, 无统一性
按规定比例缴纳
履约责任不同
远期交易, 如要中途取消,必须双方同意,实物交割比例极高
期货交易, 具备对冲机制,履约回旋余地,实物交割比例极低
债券报价的主要方式
公开报价
对话报价
双边报价
小额报价
债券交易的流程
开户
成交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
清算
交割
债券登记、托管、兑付及付息有关规定
债券登记
指债券登记结算机构为债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债券持有人名册的行为,也就是证券要素和证券权利的记录和确认
债券托管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公司)为债务的托管机构
债券兑付
五种兑付: 到期兑付、提前兑付、债券替换、分期兑付和转换为普通股兑付
债券付息
三种付息方式: 息票方式(剪息票方式)、折扣利息、本息合一方式
债券评级
定义与内涵
债券信用评级是以企业或经济主体发行的有价债券为对象, 进行的信用评级, 这种信用评级为投资者购买债券和证券市场债券的流通转让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信用评级程序
评级准备
实地调查
初评阶段
评定等级
需召开信用评级评审会议, 参会评审委员不得少于5人. 评审委员应签署利益冲突回避承诺书
结果反馈与复评
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结果发布
文件存档
跟踪评级
债券评级的等级
标准及主要内容
标准及主要内容
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长期债券信用评级
中长期债券信用评级
划分为三等九级, AAA,AA,A,BBB,BB,BCCC,CC,C.(AAA级最好,C级为最差) 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 表示略高于或略低于本等级
银行间债券市场
短期债券信用评级
短期债券信用评级
划分为四等六级, A-1,A-2,A-3,B,C,D(A-1级最好,D级最差). 每一个信用登记均不能微调
主要内容
企业素质
经营能力
获利能力
偿债能力
履约情况
发展前景
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一些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务市场的主体部分. 记账式国债大部分、正磁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上发行并上市交易
交易所债券市场
交易所市场实行的是集中撮合竞价与经纪商制度, 采用电脑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分别托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债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
债务市场的交易方式
债务市场的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
询价交易
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方式, 包括报价、格式化询价和确认成交三个步骤;最低交易量为全面总额10万元, 交易量最小变动单位为券面总额10万元
点击成交交易
最低交易量为券面总额100万元,交易量最小变动单位为券面总额10万元
交易所市场
竞价撮合交易
场外交易
交易所的固定收益电子平台位于机构投资者, 为大额现券交易提供服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
债务市场的托管方式
债务市场的托管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
是场外市场, 实行一级、二级综合托管账户模式.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定的中央债券存管机构
交易所市场
实行“中央登记、二级托管”制度. 市场中所有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必须通过有资格的证券公司, 并将资产托管给证券公司代理交易结算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
债务市场的结算方式
债务市场的结算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
采用实时全额逐笔结算机制, 统一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完成
交易所市场
采取中央队对手方的净额结算机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负责债券交易的清算、结算,并作为交易双方共同的对手方提供交收担保
债券市场托管的定义及条件
转托管是指统一投资人开立的两个托管账户之间的托管债务的转移
目前, 除了国债(包括附息国债和地方债)和企业债可以跨市场转托管,其他债券品种都不能跨市场转托管
目前最快的国债转托管, 能实现T+1到账, 其他大部分债券只能实现T+2甚至T+3到账
第四节 债券的估值
考点
债券估值原理
债券的估值基本原理就是现金流贴现
债券现金流的确定
债券的面值和票面利率
债券的利率类型(浮动利率、固定利率), 债券的币种(单一货币、双币债券)等因素都会影响债券的现金流
计付息间隔
债券的嵌入式期权条款
一般来说, 凡是有利于发行人的条款都会相应降低债券价值; 反之, 有利于持有人的条款会提高债券价值.
债券的税收待遇
免税债券(如政府债券) 与可比的应纳税债券(如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等)相比, 价值大一些
其他因素
债券贴现率的确定
债券的贴现率是投资者对该债券要求的最低回报率, 也被称为必要回报率
债券必要回报率=真是无风险收益率+预期通货膨胀率+风险溢价
债券报价与实付价格
债券买卖报价分为净价和全价两种, 结算为全价结算
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净价是指不含应计利息的债券价格,单位为“元/百元面值”
应计利息为上一付息日(或起息日)至结算日之间累计的按百元面值计算的债券发行人应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
债券固执模型
零息债券定价
零息债券不计利息, 折价发行, 到期还本, 通常一年期以内的债券为零息债券. P=FV/(1+y)**T
附息债券的定价
附息债券可以视为一组零息债券的组合
累息债券的定价
与附息债券不同, 累息债券也有票面利率, 但是规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可将其视为面值等于到期还本付息额的零息债券,并按零息债券定价公式定价
债券收益率与利率风险、期限结构
债券收益率
当期收益率
债券的年利息收入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的比率
到期收益率
是债券未来现金流现值等于当前的价格所用的相同的贴现率
即期收益率
也被称为零利率, 是零息票债券到期收益率的简称
在债券定价公式中, 即期利率就是用来进行现金流贴现的贴现率
持有期收益率
值买入债券到卖出债券期间所获得的年平均收益
赎回收益率
指允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以前按某一约定的价格赎回一发行的债券
利率的风险结构
利率的风险结构
信用利差
利率的期限结构
相同发行人发行不同期限债券其收益率不一样.债券期限与利率的关系被称为利率的期限结构
市场预期理论
又被称为无偏预期理论, 认为利率期限结构完全取决于对未来即期利率的市场预期
市场分割理论
在市场分割理论下, 利率期限结构取决于短期资金市场供求状况与长期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的比较,或者说取决于短期资金市场供需线交叉点的利率与长期资金市场供需线交叉点的利率对比
流动性偏好理论
基本观点是: 投资者并不认为长期债券是短期债券的理想替代物
流动性溢价便是远期利率和未来的预期即期利率之间的差额
利率曲线的形状是有对未来利率的预期和延长偿还期所必需的流动性溢价共同决定的
第六章 证券投资基金(15)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概念
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形成独立基金财产,由专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功效收益、工单投资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不同地区的称谓
美国: 共同基金
英国和我国香港: 单位信托基金
欧洲一些国家: 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 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担风险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反应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
所有权
债券
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
信托关系(公司型基金除外)
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
直接投资,投向实业
债券
直接投资,投向实业
间接投资, 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收益风险不同
股票
风险较大
债券
风险较小
基金
收益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有可能小于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划分
契约型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一类基金(目前我国的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
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是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区别
资金的性质
契约型: 信托财产
公司型: 法人资本
投资则地位
契约型: 受托人,受益人
公司型: 股东
运营依据
契约型: 基金合同
公司型: 公司章程
按基金运作方式划分
封闭式基金
指基金份额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可在二级市场买卖)
开放式基金
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及赎回的基金(大多数不可上市交易)
区别
期限
封闭式
通常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
开放式
没有固定期限
发行规模
封闭式
固定
开放式
不固定
基金份额交易方式
封闭式
只能在证券交易所
开放式
向基金管理人申购或赎回
价格形成方式
封闭式
受供求关系影响
开放式
基金份额净资产值未基础
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
策略(对基金经理来说)
策略(对基金经理来说)
封闭式
压力较小,长期投资,全额投资
开放式
压力较大,不能全额投资
按基金的投标方式划分
股票基金
指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80%)以上
债券基金
指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80%以上)
混合型基金
同时投资于股票与债券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仅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 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票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
按基金的投资目标划分
成长型基金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收入型基金
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平衡型基金
分别投资于两种特性的证券上
按基金的投资理念划分
主动型基金
指通过积极选股和择时,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被动型基金
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是指以特定指数作为跟踪对象,力图复制指数表现的一类基金
按基金的募集方式划分
公募基金
指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公募基金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
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要求较低,适合中小投资者
私募基金
指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投资者人数上限200人)
投资金额较高,风险较大,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会加以限制
不能进行公开发售和宣传推广,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
特殊类型基金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特点
特点
实物申购、赎回机制,即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 赎回时是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
ETF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
EFT实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价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 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的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特点
与EOF不同, LOF不一定采用指数基金模式,也可以是主动管理型基金
LOF申购和赎回均已现金进行,对申购和赎回没有规模上的限制
避险策略基金
力求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本金出现亏损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极端情况息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QDII基金
合格境内投资者基金, 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
特点: 根据证监会规定,QDII基金投资的目的地为与中国证监会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投资工具为股票、基金、债券、金融衍生品等
分级基金
又被称为“结构性基金”, “可分离交易基金”, 是指在一只基金内部通过结构化的设计或安排,将普通基金份额拆分为具有不同预期收益与风险的两类(级)或多类(级)份额并可分离上市交易的一种基金产品
基金中基金(FOF)
一其他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
伞形基金
又被称为系列基金, 指多个基金公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并直接可以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养老目标基金
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 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 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 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仍可的其他形式运作
第二节 基金的运作与市场参与主体
考点
第二节 基金的运作
与市场参与主体
与市场参与主体
基金运作概述
基金运作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与交易、基金资产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相关环节
基金运作
市场营销阶段
投资管理阶段
后台管理阶段
在基金运作中, 基金管理人居主导与核心地位
基金市场参与主体
基金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制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
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募集者和管理者, 在整个基金的运作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它不仅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而且还承担着产品设计、基金营销、基金注册登记、基金估值、会计核算等多方面的职责.
在我国, 基金管理人只能有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在我国, 基金管理人只能有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基金托管人
主要职责体现在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复合以及对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有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有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
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机构
需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经营许可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基金估值核算机构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基金评价机构
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基金监管机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
自律组织
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和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无果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第三节 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考点
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资金的募集
申请
注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神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觉决定
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受到核准稳健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资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认购
认购步骤
开户、认购与 确认
认购方式
金额认购
认购费率
股票型基金: 1%-1.5%; 债券型基金: 1%以下; 货币市场基金: 一般不收取认购费
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概念
申购
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认购和申购的区别
认购,基金设立募集期内, 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认购期购买基金的费率要比申购期优惠.认购期内购买基金,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确认
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原则
货币基金: 按固定价格1元人民币进行申购、赎回
一般开放式基金: 遵循“未知价”交易原则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
申购、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用
可以采用前端收费方式, 也可以采用后端收费方式. 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标准. 通常, 持有时间越长, 使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 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 通常申购和赎回费为0. 一般从基金财产中计提不高于0.25%的销售服务费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化、非交易过转托管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
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
主要包括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急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过户交易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托管在某一交易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出并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第四节 基金的估值、费用与利润分配
考点
基金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总值
是指基金全部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所有负债即是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当前的总份额
估值需要考虑的因素
估值频率
基金一般都按照固定的时间间隔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通常相关法规会规定一个最小的估值频率
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与下一交易日公告份额净值; 封闭式基金每个交易日都进行估值,但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当基金投资标的为交易活跃的证券时,对其资产进行估值较为荣誉,这种情况下,直接采用市场交易价格就可以对标的资产估值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
存在活跃市场
在估值日有报价的, 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 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应采取当前情况下适用且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重大变化
相应调整
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费用
费用种类
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有基金投资者承担的费用
主要包括申购费(认购费)、赎回费及基金转换费等
不参与会计核算
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各种费用的计提标准及计提方式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率通常与基金规模常反比,与风险成正比.基金规模越大,风险程度越低,基金管理费率越低
基金交易费
进行证券买卖交易时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主要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经收费、证管费
基金运作费
为保证基金正常运作而发生的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包括审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
不列入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损失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基金的利润与税收
基金利润
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基金利润主要来自基金收入减去基金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公允值变动损益
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值模式计量的交易行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值变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基金收入
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基金的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封闭式基金只能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我国一般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
现金分红. 最普遍的形式
红利再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的税收
基金自身投资活动产生的税收
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权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
基金卖出股票按照0.1%的税率征收交易印花税,买入交易不征收印花税,即对印花税实行但像征收
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基金的税收
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增值税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棉征收印花税
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节 基金的管理
第六节 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第七节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章 金融衍生工具(15)
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考点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金融衍生工具概念
又被称为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跨期性
杠杆性
联动性
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按产品形态
独立衍生工具
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
嵌入式衍生工具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条款中包含的赎回条款、反手条款等
按自身交易方式及特点
金融远期合约
金融期货
金融期权
金融互换
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按基础工具种类
股权类产品的衍生工具
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
货币衍生工具
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利率衍生工具
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信用衍生工具
其他衍生工具
按交易场所
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
场外交易市场(简称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考点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的概念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 他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的种类
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远期利率协议
远期汇率协议
金融期货的定义
期货交易: 是指交易上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已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 是有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金融期货的特征
金融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区别
交易对象不同
交易目的不同
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交易方式不同
结算方式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和普通远期交易的区别
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交易的监管程度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
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
金融期货的主要制度
集中交易制度
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保证金制度
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盯市制度
限仓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熔断器规则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减仓制度
金融期货的种类与功能
金融期货的种类
外汇期货
又被称为货币期货,是以外汇为基础工具的期货合约, 是金融期货中最先产生的品种, 主要用于规避外汇风险
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的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相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
品种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是个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出国找利率外,常见的参考利率包括
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ibor)、
香港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Hibor)、
欧洲美元定期存款单利率、
联邦基金利率等
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ibor)、
香港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Hibor)、
欧洲美元定期存款单利率、
联邦基金利率等
股权类期货
股权类期货是以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者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
品种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交易单位等于基础指数的数值与交易所规定的每点价值之乘积,采用现金结算;新加坡交易所(简称SGX)于2006年9月5日推出以新华富时50指数为基础变量的全球首个中国A股指数期货
单只股票期货
股票组合的期货
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
套期保值功能
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从而锁定未来现金流或公允值的交易行为
套期保值原理:期货交易之所以能够套期保值,其基本原理在于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变动趋势大致相同,在走势上具有收敛性
基差风险: 套期保值者很可能难以找到与现货头寸在品种、期限、数量上均恰好匹配的期货合约,如果选用替代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则并不能完全锁定未来现金流,由此带来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价格发现功能
投机功能
与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相同,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也会利用对未来期货价格走势的预期进行投机交易,预计价格上涨的投机者会建立期货多头,反之则建立空头
套利功能
利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来赚取利润
金融互换交易
互换的概念
指两个或两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权益互换、信用互换等类别
从交易结构上看,可以将互换交易视为一系列远期交易的组合
目前,按名义金额计算的互换交易已成为最大的衍生品交易品种
从交易结构上看,可以将互换交易视为一系列远期交易的组合
目前,按名义金额计算的互换交易已成为最大的衍生品交易品种
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一种最为普通的互换类型
在标准的利率互换中,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若干年的现金流,这个现金流是名义本金乘以事先约定的固定利率产生的利息.同时,乙方同意在同样期限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一名义本金按浮动利率产生的利息的现金流
2006年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
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货币互换
这种互换最简单的形式是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几乎等价的另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交换
股权类互换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2012年底, 启动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工作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客户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交换
信用违约互换(简称CDS)
含义: 最基本的信用违约互换涉及两个当事人,双方约定以某一信用工具为参考,一方向另一方出售信用保护,若参考工具发生规定的信用违约事件,则信用保护出售方必须向买房支付赔偿
风险:信用违约互换具有较高的杠杆性
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考点
金融期权
定义
期权又被称为“选择权”, 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商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 期权交易就是对这种选择权的买卖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基础资产不同
可做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做期权交易, 反之未必
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性不同
期货权利义务对等, 期权双方的是不对称的
履约保证不同
现金流转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必须保有一定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以备不时之需
金融期权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盈亏点不同
期货,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期权买方: 盈利无限,亏损有限; 卖方: 盈利有限,亏损无限
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
金融期权交易既可以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又可在相当程度上保住价格有利变动而带来的利益
金融期权的分类
按照选择权的性质划分
认购期权
被称为看涨期权(买权)
认沽期权
被称为看跌期权(卖权)
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不同划分
欧式期权
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
美式期权
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之前的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
修正的美式期权
也被称为百慕大期权或大西洋期权,可以在期权到期之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划分
股权类期权
单只股票期权
股票组合期权
股价指数期权
货币期权
互换期权
利率期权
金融期货合约期权
奇艺型期权
如任选期权,百慕大期权,障碍期权,平均期权
权证
权证的概念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第三人(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想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从产品属性看,权证是一种期权类金融衍生品
权证的分类
按基础资产分类
股权类权证
债权类权证
其他权证
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类
认股权证
也被称为股本权证,一般由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发行,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售予认股权证的持有人
备兑权证
通常由投资银行发行,备兑权证所认兑的股票不是新发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不会增加股份公司股本
按持有人权利分类
认购权证
看涨期权,其持有人有权按规定价格购买基础资产
认沽权证
看跌期权,其持有人有权按规定价格卖出基础资产
按行权的时间分类
欧式
美式
百慕大试权证
权证要素
权证类别
标的
行权价格
存续时间
行权日期
行权结算方式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
行权比例
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考点
金融风险管理(3)
第一节 风险概述
考点
风险概述
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变化. 风险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可能发生的损失. 风险是结果对期望的偏离, 是(收益的)波动性
风险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风险与损失
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 损失偏事后,风险偏事前
风险与不确定性
风险可量化,不确定性不可量化
风险与波动性
风险是波动的,给与波动性定义下风险的双向测度是现代风险管理发展的基础
风险与危险
危险是影响风险的环境性因素, 风险是危险的结果
金融风险的分类
信用风险
公司融资类客户、交易对手或公司持有证券的发行人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给公司在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相关信用质量发生恶化情况下,给公司在城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
广义的市场风险涵盖了四大风险因子
股票价格
利率
商品价格
汇率
市场风险具有明显的系统性风险特征,很难通过分散化投资完全消除
套期保值(及对冲)和定价补偿是管理市场风险最主要的方法. 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工程是管理市场风险的主要工具和技术
操作风险
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人品、信息科技系统、内部流程以及外部事件在城损失的风险, 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
流动性风险
指金融市场参与者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的债券、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通常被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又叫市场流动性风险)
声誉风险
指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金融机构产生负面评价的风险
现代化风险理念
风险与金融产品和投资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风险和收益的组合
风险和收益是相匹配的
投资是以风险换收益
风险与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的本质是承担和经营风险的企业
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
考点
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
风险管理不等于损失管理, 其本质特征是事前管理
风险管理的目前是创造价值,而不是减少损失或降低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规避
风险控制
风险分散
有效的投资组合就是选择彼此之间相关系数小于1的资产加以组合,在不影响收益率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降低风险
多样化分散化的投资能降低非系统性风险
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者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损失的一种策略性选择
常见的风险对冲手段是套期保值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保险转移是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非保险转移通常采用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等方式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
风险补偿与准备金
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的识别
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
风险的衡量
敏感性分析法
波动性分析法
VaR法
压力测试
原则
全面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
审慎性原则
前瞻性原则
流程方法
确定测试对象,制定测试方案
选择压力测试方法,并设置测试情景
确定风险因子,收集测试数据
实施压力测试,分析报告测试结果
制定和执行应对措施
风险的应付
风险偏好管理
风险限额
风险定价与拔备
风险缓释
应急计划
风险的检测、预警与报告
第三节 风险衡量方法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