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大比拼 - 张帅 -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5-22 09:42:23 0 举报
阳光公司股权变动及债务关系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阳关公司为大海公司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19.1.8
法院判决阳光公司支付白云公司贷款3140万元
40%股权
张某
阳光公司代偿大海公司贷款本息2240万元
2018.3.15
李某
注:为使可视化结果有更强的目的导向型,经分析案情做出以下合理假设:李某和张某作为公司的新股东可能会基于协议起诉王某与丁某,行使基于契约的请求权要求该二人向阳光公司按约定比例支付一定款项,以此让公司恢复健康的运营现金流,间接维护自身利益。此时可把《股权转让协议》中所谓“债务承担”的约定解释为一种“利益第三人”约定
2013.11.23
王某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双方约定阳光公司因股权过户前发生事由负债时,由王某按转让股权比例承担该债务
阳光公司成立,王某持股40%,丁某持股60%
2017.11.7
2020.3
2019.3.11
20%股权
丁某分别与李某,张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李某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次日张某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两份协议中均约定阳光公司因过户前发生事由负债时,由丁某按转让的股权比例承担该债务
2017.12.20
丁某
白云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起诉阳光公司
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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