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相关政策
2020-05-29 10:13:28 0 举报
北京公房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未变更承租人
据此认定
救济手段对拆迁补偿划分问题,可提起分家析产纠纷诉讼
过世
变更相关救济手段1、不符合条件变更的,向变更单位申诉。2、申诉不成的,提起行政诉讼(属不动产20年起诉期限)
拆迁补偿补偿机制如上,仍未变更承租人则为继承人共有
拆迁救济手段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行政复议(60天内)或行政诉讼(3个月内)
拆迁补偿参照《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补偿规定公房租赁关系终止,签订补偿协议未签补偿协议的,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变更条件(2012年合同发布2017年6月京建发通知)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同意
变更承租人
变更条件(2012年合同发布2017年6月京建发通知)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其他家庭成员同意
原承租人
变更条件(1995年启用合同)1、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2、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3、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5、其他家庭成员同意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