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规定演化过程
2021-03-26 00:29:50 3 举报
刑民交叉规定演化过程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建构在刑事制裁优先性基础上的先刑后民处理方式。
2013.1废止
体现了先刑后民处理方式,明确了先刑后民处理结果,亦即民事诉讼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该司法解释明确了民刑交叉纠纷的认定标准,这一方面尤为重要,该司法解释对“全案移送”进行了纠正。该司法解释将“同一法律事实”(第一条)和“同一法律关系”(第十条)明确为民刑交叉纠纷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
2020年5月21日午餐分享分享人:马凤分享主题: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程序
进一步坚持先刑后民、驳回民事起诉的处理方式,但是将非法集资民刑交叉纠纷的认定标准校正为“同一事实”。 从法律关系角度、主体关系角度判断是否构成“同一事实”。
1987.3.11
2014.3.2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法(研)发[1987]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法(研)发(1985)17号】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明确将全案移送作为基本原则,明确先刑后民的具体操作方式。
1985.8.19
民事与刑事案件在自然事实上的同一
1998.4.29
2019.1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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