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地图
2020-07-02 12:46:42 1 举报
破产法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法院裁定和解破产法第九十六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破产法解释一第3条)
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法第八条
具备破产原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法第113条
管理人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破产法第28条
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破产法第90条
债权人会议的职能破产法第61条破产法解释三第15条
管理人终止职务执行破产法第122条
债权人会议的参与者破产法第59条
保全解除,执行中止破产法第19条破产法解释二第6条、第7条、第8条、第22条
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债务人不在承担清偿责任,重整成功破产法第94条
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未批准,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第88条
出资人受益锁死破产法第78条
破产信息公开化和知情权
破产程序结束后又追回新的财产如何分配破产法第123条
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破产法解释三第2条
更换管理人破产法第22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3条
重整计划草案的提出破产法第79条、第80条破产工作纪要第16条
法院送达裁定书进入破产程序
有关债务人的诉讼中止,法院法院获得集中管辖权破产法第二十条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破产法解释二第47条
法院送达受理裁定书应当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法第十三条
债权人会要 召开方式破产法解释三第11条
诉讼或仲裁未决的财产应该提存破产法第119条
票据付款人债权申报破产法第五十五条
三大破产程序
重整期间担保权的行使破产法第75条
跨境破产
进入破产程序产生几大效果
和解协议不执行怎么办破产法第104条
注销登记破产法第121条
债权申报
董监高怎么承担责任破产法第125条公司法第151条
产生重要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破产法第67条
债务人财产的追回破产法第33、34、35、36条破产法解释二20、21、22、23、24条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撤销破产法解释三第12条
债务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义务破产法第17条
因为欺诈定立的和解协议无效,并宣告破产破产法第104条
别除权企业破产法第109条企业破产法第110条
破产清算案件应该注意繁简分流破产工作纪要第29条
破产原因
应尽忠诚勤勉义务破产法第27条
破产程序终结破产法第124条破产工作纪要第30条
适用标准破产工作纪要第32条
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法解释一第五条、第6条
通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破产法第63条
实质合并破产后法院之间的协调审理和管辖原则破产工作纪要第38条
审核和确认债权表破产法第五十八条
重整听证程序破产工作纪要第15条
管理人履行职务
裁定终结破产的两种情形破产法第108条
债权人委员会的权力破产法第68条破产法解释三第13条
选任的管理人必须符合标准破产法第24条破产工作纪要第4-13条
破产受理阶段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法解释一第2条
管理人对债务人公司进行管理
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效率破产工作纪要第43条
接管财产和相关资料
管理人应该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情形破产法解释三第15条
关联企业破产
和解协议没通过就破产破产法第99条
管理人负责分配破产财产破产法第116条破产工作纪要第28条
债权人会议
工资、保险、医疗费用不能申报债权破产法第48条
权利人取回权的问题破产法第76条
重整的申请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权人的知情权破产法解释三第10条
对法院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破产法第十二条)
破产程序中的法律责任问题
程序外和解,法院可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法第105条
金融机构破产破产法第134条
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破产法第82条
重整计划变更破产工作纪要 第19条
都属于管理人工作范围
法院裁定和解协议破产法第98条
受理前一年可以撤销的破产欺诈行为
法院发布受理公告破产法第14条
债权人委员会的行动方式破产法解释三第14条
向法院、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破产法第23条
财产分配以货币清偿为原则破产法第114条
特殊企业破产
Container
别除权和职工债权清偿顺位的问题破产法第132条
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破产法解释三第8条、第9条
审计与评估破产工作纪要第23条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债权破产法解释三第8条
法院受理之前可以及时撤回申请(破产法第九条)
附加担保、连带债务的债权申报破产法第49、50、51、52条破产法解释三第4条、第5条、第6条破产工作纪要第31条
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表决依然要重新表决和法院裁定破产工作纪要第20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破产法解释二第1条
谁来管理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破产法第81条
互惠原则破产工作纪要第49条
管理在监督期间应该提交监督报告破产法第91条
跨境破产案件中的权利保护和利益平衡破产工作纪要第50条
和解
和解协议生效不影响其他连带债务人承担责任破产法第101条
追回高管的非法收入破产法第36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0条
对于债务人财产的各种行为及结果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债权申报
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规定减免社保费用,但是社保局不参与表决破产法第83条破产法解释三第11条
管理人不得辞职破产法第29条
管理人变价出售财产破产法第111条破产工作纪要第26条
取回权破产法第37条、38、39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5、26、27、28、29、39条
利害关系人对实质合并不服的救济破产工作纪要第34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法院可以强行通过破产法第87条破产工作纪要第18条
债务人的相关协助义务产生破产法第15条
抵销权破产法第四十条破产法解释二第41、42、43、44、45、46条
管理人职责破产法第25条
可以撤销的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第31条破产法第32条破产法解释二第9、11、12、13、14、15、16、19
实质合并的管辖破产工作会议纪要第35条
逾期申报债权破产法第56条
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破产法第7条
涉及的实体问题
未受领的财产应该提存破产法第118条
债权人不来开债权人会议破产法第126条
执行转破产
和解协议通过破产法第99条
管理人未尽到忠诚勤勉义务如何承担责任破产法第130条破产法第33条
实质合并后各企业存续状态破产会议纪要第37条
债务人不提交材料或者提交虚假材料怎么办破产法第127条破产法解释一第6条
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限破产法第62条
受理法院必须拥有管辖权破产法第三条民诉法第三十八条破产工作会议纪要第2条
债务人申请管理公司破产法第73条
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破产法第89条
欺诈破产虚构债务怎么办破产法第128条
和解协议产生约束力破产法第100条
重整
受理前六个月的欺诈破产行为
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效果
债权热暂缓行使权力破产法第92条
破产申请和执行转破产阶段
债务人财产部分
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法第93条
合伙企业破产的情形
裁定重整破产法第71条
管理人取回担保物破产法第37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5条
进入重整程序
代表债务人参见诉讼或者仲裁
国有企业破产,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破产法第133条
执行转破产工作的绩效考核破产工作纪要第44条
无产可破怎么办破产法第120条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法第115条
进入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债权的定义破产法东107条破产法解释三第一条破产工作纪要第24条
排除无产可破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43条
对于实质合并的审查破产工作纪要第33条
确定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41、42、43破产法解释二第31条
债务人财产破产法解释二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
法院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清偿无效破产法第16条
执行法院解除查扣冻破产工作纪要第41条
主动申报债权破产法第44条
实质合并审理的后果破产纪要第36条
追回债务人出资人为缴纳的出资破产法第35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0条
法院审查破产原因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法第10条破产法解释一第七条
重大方案的通过破产法第65条
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应该提存破产法第117条
管理人管理公司破产法第74条
法院决定不予受理
管理人编制债权表破产法第57条
债权人会议决议破产法第64条
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则债务人需要继续提交证据材料(破产法第十一条)
重整计划会议讨论通过还要经过法院批准破产法第86条破产工作纪要第17条
财产分配完毕
两种结果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破产法第18条破产法解释第23条破产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
协调审理的法律后果破产工作纪要第39条
破产三大程序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法解释一第4条)
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破产法第103条
执行法院移送破产工作纪要第40条
管理决定是否履行双方均为履行完毕的合同破产法第18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3条
对接触合同所产生的债权申报破产法第53条
调查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30条破产法解释二第2、3、4、5条
先进行重整外商谈,再进入重整程序破产工作纪要第22条
清算
出资人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破产法第85条
对重大方案不服怎么办破产法第66条
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债务人不承担责任
应该提存的财产
申报期限破产法第45条
诉讼时效中断(破产法解释二第19条)
委托合同的债权申报破产法第54条
债务人违法离开的法律责任破产法第129条
公司经营恶化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企业破产法第78条
注意对职工债权的保护破产工作纪要第28条
和解的提出破产法第95条
重整计划草案最终通过
决定公司内部事务
无效的破产行为破产法第33条破产法解释二第17条
未到期的债权加速到期+停止计算利息条款破产法第46条
破产诉讼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破产法解释第8条
重整成功后政府和法院要帮助企业恢复信用破产法解释第21条
破产原因: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法解释一第1条
破产信息化建设破产工作会议纪要第45、46、47、48条
部分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破产法解释二第21条
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法第60条
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清算义务人破产法解释一第5条、第6条、第7条
未结束的诉讼也可以申报债权破产法第47条
和解表决破产法第97条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