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2021-12-16 18:09:37 1 举报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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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3个月
紧急情况
违法行为
不予立案
1.未复议、诉讼: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后起算;2.提起复议: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3.一审判决未上诉: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4.一审裁定未上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后起算;5.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
不符合
处罚、听证告知
处罚决定
1.案情复杂或较重行政处罚应经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2.应当自立案起 内作出处理决定
7个工作日内
立案
调查取证
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调查程序违法
违法行为轻微
2人以上+出具执法证件调查现场应通知当事人到场
案件审查
符合
不予处罚
未履行
180日内申请强制执行
1.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述申辩权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较大数额:个人5000+;单位50000+)前应告知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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