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动产流程图
2020-08-21 18:54:04 4 举报
依据相关法规整理的法院拍卖动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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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拍卖保留价
流拍
七种情形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通知申请执行人
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申请或同意以本次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
法院决定拍卖财产
竞买人决定参与拍卖
第二次拍卖
拍卖前五日通知优先权人
60日内
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拒绝接受以拍卖动产抵债
参照市价(不得低于80%)
选择评估机构
法院作出抵债裁定
解除查封、扣押,将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酌情降低保留价(降低不得超过上次20%)
协商不成,法院随机选定
重新确定
无人竞买或竞买人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
买受人按期限支付价款
预交保证金
低于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
高于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
拍卖动产前7日公告
权利自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法院作出拍卖成交确认裁定或变卖成交裁定,十五日内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或承受人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当事人申请公开招标
动产价值较低
拍卖成交
不选择评估机构
参照评估价(不得低于80%)
拍卖动产抵债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
价款或需要补交差价交付后10日内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
动产价值较高
申请继续拍卖
法院确定拍卖机构
动产价值较低/按照通常方法可以确定
法院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发送评估报告
第一次拍卖
法院委托评估机构
申请执行人决定参与拍卖
选择拍卖机构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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