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21-02-17 22:33:3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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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会计初级经济法-小税种全部考点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房产税
概念
以房产为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征收房产税
税率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12*应税月份
扣除比例10-3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不考虑减除折旧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12*应税月份
扣除比例10-3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不考虑减除折旧
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税收优惠P225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原有用于经营,当月
新建、新购、出租出借,次月
实物、权利发生变化,当月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原有用于经营,当月
新建、新购、出租出借,次月
实物、权利发生变化,当月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契税
概念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合同价格,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注意: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注意: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税率
3%-5%幅度税率,不用背,题目会给
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的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市场价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差额由多付钱的一方缴纳契税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市场价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差额由多付钱的一方缴纳契税
税收优惠P229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契税
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征用后,重新受让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确定是否减免
使领馆、外国人,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
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征用后,重新受让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确定是否减免
使领馆、外国人,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时间:签订合同当天或取得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土地增值税
概念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总结1
总结2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
土地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
房地产企业,新项目:
1算出扣除项目(1地价税费2成本3利息4杂项5加计20%扣除)
2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
3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
4拿增值率查税率表
5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算出扣除项目(1地价税费2成本3利息4杂项5加计20%扣除)
2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
3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
4拿增值率查税率表
5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税收优惠
1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未超过20%的,免税
2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未超过20%的,免税
3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2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未超过20%的,免税
3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清算
满足以下之一,必须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符合以下之一,税务可以要求清算:
1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比例85%以上,或者未超85%但剩余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预售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符合以下之一,税务可以要求清算:
1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比例85%以上,或者未超85%但剩余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预售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
概念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有地的,由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
3权属未确定或纠纷未解决,由实际使用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有地的,由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
3权属未确定或纠纷未解决,由实际使用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税率
幅度差别定额税率,不是比例税率,例如大城市每平米1.5~30元,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20倍
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顺序执行:
1由省级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确定的面积为准
3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1由省级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确定的面积为准
3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非经营用,鼓励性质的,免征
1开山填海、改造废弃土地,免税5-10年
2财政部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免税
3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除经济适用房外,房地产开发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5企业厂区以内交税,厂区以外未加隔离的,暂免
1开山填海、改造废弃土地,免税5-10年
2财政部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免税
3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除经济适用房外,房地产开发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5企业厂区以内交税,厂区以外未加隔离的,暂免
征收管理
车船税
概念
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对拥有车船征收的税,区别车辆购置税,购买的行为
纳税人
所有人或管理人为纳税人,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
登记和依法不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形式的车船
税目
6大类,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火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交车船税
火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交车船税
税率
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
重点计税依据上,吨位数还是辆数,
挂车和非机动驳船、拖船减免50%(题目不告诉,需要背)
挂车和非机动驳船、拖船减免50%(题目不告诉,需要背)
应纳税额
新购置车辆从当月算起
税收优惠
1捕捞、养殖渔船免税;外国、港澳台临时入境免税
2新能源车船,免税(纯电、混动、燃料电池商用车免税;纯电、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收)
3乘用车排量1.6L及以下,减半征收;挂车、拖船、非机动驳船减免50%
2新能源车船,免税(纯电、混动、燃料电池商用车免税;纯电、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收)
3乘用车排量1.6L及以下,减半征收;挂车、拖船、非机动驳船减免50%
印花税
纳税人
1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2应税凭证包括: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合同签订各方均为纳税人,但是不包括合同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2应税凭证包括: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合同签订各方均为纳税人,但是不包括合同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税目
备注部分需要记忆,考判断,税率题目给定不用背
财产保险,不是人身保险,应税合同仅限于这11类,未列举则不交,如委托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考多选,营业账簿仅就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交印花税,证券出让方交印花税
税收优惠P260
资源税
概念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原油:仅限于开采的天然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天然气:包括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炭:包括原煤和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金属矿:铁矿、稀土矿、钨矿、钼矿等
其他非金属矿:石墨、硅藻土、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海盐(只要带盐字)
注意:
1进口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2资源税只征收一次
3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视同销售则缴纳
4资源税只针对开采 我国境内 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1进口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2资源税只征收一次
3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视同销售则缴纳
4资源税只针对开采 我国境内 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两种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计税依据
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而非生产数量;自用的以移送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
销售额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和运杂费
销售额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和运杂费
开采销售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分别核算,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按主矿计征
征税对象为原矿,但销售精矿,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征税对象为精矿,但销售原矿,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征税对象为精矿,但销售原矿,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关税
概念
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税的一种税
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2物品的纳税人:
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课税对象
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照样收关税,但执行最惠国税率
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适用何种税率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
适用何种税率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
总结图片
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
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2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发生的各种费用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2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发生的各种费用
注意:
1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扣除
2卖方延期交货罚款,不能从成交价中扣除
1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扣除
2卖方延期交货罚款,不能从成交价中扣除
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背下来,滑准税价越高税率越低
税收优惠
法定减免:
1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不是企业)
2进出口退货,再出进免税,已征税不退
3广告品、样品免税,税额50元以下的免税
4运输途中必要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
1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不是企业)
2进出口退货,再出进免税,已征税不退
3广告品、样品免税,税额50元以下的免税
4运输途中必要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
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征税范围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征税依据
大气、水——污染当量数
固体——排放量
噪声——分贝数
固体——排放量
噪声——分贝数
征税计算顺序
排放量和分贝数按时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1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2未安装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
3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4按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1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2未安装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
3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4按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税收优惠
暂免: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
3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4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
3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4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
车辆购置税10%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4S店只买不用,不用交税,一定是买+自用两个行为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4S店只买不用,不用交税,一定是买+自用两个行为
征收范围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ml的摩托车
自行车和火车不交购置税
自行车和火车不交购置税
税率
比例税率10%
应纳税额计算
子主题
进口自用的计税依据: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自产自用,按照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
受赠、获奖,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
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核定
受赠、获奖,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
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核定
计税依据:车辆的计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税收优惠
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自用车辆
2军警车辆
3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自用车辆
2军警车辆
3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
1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个人
2经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
3未标明建设用地人,则为申请人
4未经审批,则为实际用地人
2经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
3未标明建设用地人,则为申请人
4未经审批,则为实际用地人
征税范围
1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鱼塘、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土地
3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2鱼塘、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土地
3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税率
有地区差别的幅度定额税率
税收优惠
免税:
1军事设施占用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不包括学校医院内的经营性场所和职工住房)
1军事设施占用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不包括学校医院内的经营性场所和职工住房)
减按2元每平米的: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
农民占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减半
烟叶税20%
概念
向收购烟叶产品的单位征收的税种,税负由烟草公司负担,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20%
计税依据
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应纳税额计算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0%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船舶吨税
概念
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
税率、税目
子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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