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2021经济法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2021-04-08 09:38:46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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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2021年经济法笔记梳理,综合郭守杰&黄洁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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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一、法律基本概念
(一)法的特征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通知阶级意志的体现
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调整人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
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
技术规范
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法的范畴
社会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社会技术规范”,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可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社会制度
道德:社会意识形态
(二)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
宪法相关法
(1)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
(2)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
(3)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
(4)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2、刑法
3、行政法
4、民商法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自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集成等
(2)商法主要包括公司、证券、破产、保险、票据、海商等领域的法律规范
(3)知识产权法,也属于民商法部门
5、经济法
税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农业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等
6、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关系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三)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
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英美法系:判例法
中国:成文法/制定法
1、宪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eg.《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2、法律
(1)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刑法》、《民法典》
(2)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公司法》、《证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3、法规
(1)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
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②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4、规章
(1)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
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解释】
(1)没有法律or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利或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5、司法解释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有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法律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6、国际条约和协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关系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1、法律规范&法律条文
(1)不同,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律要素(如法律原则)
(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1Vn/nV1
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
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2、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 & 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享有……权利”等
义务性规范
①命令性规范
积极;“应当……、必须……、有……义务”
②禁止性规范
消极(不作为);“不得……、禁止……”
(2)强行性规范 & 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
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
任意性规范
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
(3)确定性规范 & 非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
指内容以及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GIF
非确定性规范
指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者补充的规范,包括:
①委任性规范
指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具体内容由有关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者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由……规定
②准用性规范
指本身没有具体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可以援引或者参照其他有关规定内容的法律规范
参照……有关规定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特征和种类
1、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内容、客体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的种类
根据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
(1)绝对法律关系
单方确定;一个主体(权利人)对其他一切主体
eg.所有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
(2)相对法律关系
双方确定;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1、自然人
本国公民
居住在一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人 & 非法人组织
(1)法人
①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
②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③特别法人
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2)非法人组织
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国家
(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 和 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
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各种具体权利的产生必须以主体的权利能力为前提。
(2)行为能力
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 8
10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18
99%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6~<18 劳动收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99%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
物(如土地、机器设备、货币、有价证券)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2、行为
作为
不作为
3、人格利益
如公民的肖像、名誉、人身
4、智力成果
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专刊、商标
(五)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
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分为
1、事实(不以意志转移)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行为(以意志转移)
(1)法律行为
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如订立合同
(2)事实行为
与意思表示无关,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一)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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