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时间轴
2022-01-11 22:00:03 1710 举报
案件时间轴: 2022年3月1日,受害者报警称其在家中被抢劫。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2022年3月5日,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为张某。 2022年3月10日,警方在张某的住所中找到被盗物品。 2022年3月15日,警方将张某逮捕并带回警局进行审讯。 2022年3月20日,警方正式对张某提起公诉。 2022年4月1日,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2022年4月15日,法庭宣判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以上是本案的详细时间轴,从受害者报警到嫌疑人被判刑,整个过程历时一个月。警方高效的办案速度和公正的司法判决,再次证明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19名员工向喜加喜公司汇入股金,其中:王其龙 入股5万元 詹武云 入股15 万元史祥雳 入股15万元 曹成林 入股 17.5万元 祁明超 入股2.5万元
安徽华信公司动员员工自愿与华信公司合伙成立公司。包括原被告在内的共19名员工 愿意投资与华信公司成立合伙公司
喜加喜公司于分4笔将员工投资到喜加喜公司的股金115.5万元 汇入华硒公司
2017.6.8开始
成立宁波华硒公司1.法定代表人:杨文玉 2.注册资本:700万元; 3.登记股东:喜加喜公司, 认缴231万元,实缴115.5 万元,占股33%;杨文玉认 缴112万元,实缴56万元, 占股16%;华信公司认缴 357万元,实缴178.5万 元,占股51%;
2020.8.212021.7.27
案件发展时间图
华信公司委派两被告先行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即:绍兴喜加喜公司1.法定代表人:陈峰(被告二) 2、注册资本:232万元; 3、登记股东:唐杰,认缴出资132万元; 陈峰,认缴出资100万元。认缴年限:2039年12月31日前。
2017.6.10开始
2017.5.3
2017.4.17
华信公司与喜加喜、杨文玉三方签订将喜加喜和杨文玉在华硒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华信 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员工股东薛汤敬从喜加喜退股,华硒公司退回15万元到喜加喜公司,喜加退还薛汤敬。华硒公司出资比例的工商登记备案从原来的认缴231万元,实缴115.1万元, 减少为认缴股份231万元,实缴100.5万元。
2020年8月21日华信公司委派两被告注销喜加喜公司注销;2021年7月27日注销华硒公司注销。
2017.4.12
2018.1.25
2020.3.15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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