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2021-05-23 21:23:2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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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详解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宋代
宋代政府组织
相权之分割
三省
中书省
政事堂
枢密院
管军事
下门省
尚书省
财政三司
户部司
盐铁司
度支司
管经济出纳
用人
考课院
宋代地方政府
路
府、州、军、监
县
监司官
帅
安抚使
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
漕
转运使
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宪
提刑按察使
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祥复
仓
提举常平使
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宋代考试制度
大体沿袭唐代
宋代赋税制度
大体也是唐代两税制沿下
宋代兵役制度及国防弱点
禁军
中央军
厢军
驻扎各地城厢
国防精神是防御性
养兵却不敢打仗
尚文轻武
国防资源
无好的马场
无铁矿
明代
明代政府组织
明代之中央政府
皇帝专制,无宰相
七卿
六部尚书
督察院
通政司
管理奏章
公文出纳
大理院
主平反
大都尉
带兵打仗
明代内阁制度
内阁大学士
司礼监
太监掌权
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
中书省
中央,都省
外派,行省
布政使
管行政
按察使
管司法
指挥使
管军事
明代地方之监察官与督抚
总督与巡抚
中央派出处理临时性的事件
明代考试制度
进士与翰林院
县考
秀才
乡试
举人
会试
进士
翰林
八股文
律体的义经
明代赋税制度
黄册制度
以户为主,十年一更
鱼鳞册
以田为主
有田地买卖,则一年一注
一条便法
把民间差役杂项,一并归入田赋下,计亩征银
明代兵制
卫所制度
出兵打仗,由总兵官统领
战事结束,总兵官交出兵权,军队回归卫所,给田自养,无需赋税
清代
清代部族政权下的政府
清代中央政府
内阁
军机处
清代六部尚书
沿袭明制
清代地方政府
总督、巡抚为正式长官
清代的各禁区
关东三省
部族政权下之考试制度
政权主事皆满人
汉人难有出头之日
变法与革命
革命
孙中山
变法
康有为
总论
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社会各阶层趋向平等
长治久安,至多也就维持三代
中国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
基本信息
作者:钱穆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内容简介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为作者的专题演讲合集,分别就中国汉、唐、宋、明、清五代的政府组织、百官职权、考试监察、财经赋税、兵役义务等种种政治制度作了提要勾玄的概观与比照,叙述因革演变,指陈利害得失。既高屋建瓴地总括了中国历史与政治的精要大义,又点明了近现代国人对传统文化和精神的种种误解。言简意赅,语重心长,实不失为一部简明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汉代
汉代政府组织
皇室与政府
皇帝有六尚
尚衣
尚食
尚冠
尚席
尚浴
尚书
宰相有十三曹
一西曹,主府史署用
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
三户曹,主祭祀农桑
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奏章
五词曹,主词讼,属法律民事部分
六法曹,掌邮驿科程,像现代的交通部
七尉曹,主卒曹转运,管理运输
八贼曹,管盗贼
九决曹,主罪法
十兵曹,管兵役
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
十二仓曹,管仓谷
十三黄曹,主簿录众事
中央政府的组织
三公
丞相
管行政,文官首长
太尉
管军事,武官首长
御史大夫
掌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
九卿
太常
光禄勋
卫尉
太仆
廷尉
大鸿胪
宗正
大司农
少府
汉代地方政府
郡
太守,与九卿平级
县
中央与地方之关系
郡每年要向中央上交计簿
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是地方的政绩
刺史
中央特派员,到地方做调查
汉代选举制度
太学
甲等为郎
乙等为吏
举
举贤良
对策
特殊选举
出使外国
治水
举孝廉
崇尚文治的政府
汉代经济制度
轻徭薄赋
田租
征者
公共区域获得的收益,烧炭伐木,捕鱼猎兽
盐铁官卖
汉代兵役制度
全国皆兵
一名壮丁,二十三岁开始服兵役
三年耕,有一年之蓄
汉代中央军队
南军
皇宫卫队
北军
首都戍卫部队
边疆
戍卒
地方
国民兵
民间
义勇队
汉制得失检讨
经济方面
土地问题没解决,富者田连阡陌,穷着无立锥之地
奴隶政策未废除
军队制度
军队数量太多
训练太简略
调动不方便
皇室和政府
有分割却不严格
选举制度
选举实权操之在上而不在下
书生贵族,书本资本
唐代
唐代政府组织
唐代相权
宰相有三个衙门
一中书省
中书令
二门下省
郎中
三尚书省
尚书令
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职权之分配
中书主发令
拟敕,定旨出令
门下省审查
掌附署,可反对诏书
尚书省
执行命令
中央最高机构政事堂
政事堂
皇帝下敕,需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需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
虽有规定,然有时执行并不严格
尚书省与六部
吏部
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
五品以上,由宰相决定,吏部可提名
五品一下,宰相不过问,由吏部依法任用
户部
掌管民政户口
礼部
主管宗教教育事宜
兵部
掌军事
刑部
掌司法
工部
主管建设
唐代地方政府
州
刺史
县
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署,全有中央分发
观察使与节度使
御史台
左御史
监察朝廷中央政府
右御史
监察州县地方政府
唐代考试制度
唐代之科举
自由报考
身家清白
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唐代经济制度
唐代的租庸调制
田赋
租
均田,属国家
庸
即是役,义务劳动
调
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
唐代账籍制度
籍
从出生到到老死,都登载
三年重造一次
账
壮丁册子
一年重造一次
唐代的两税制
分夏秋两次收税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政府不再授田,民间自由兼并
唐代兵役制度
府兵
全兵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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