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形式与分类
2022-04-24 13:15:26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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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的形式与分类,可以很清晰的了解企业(公司)的各种组织形式和分类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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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分类形式
母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独立法人
母公司控制权
控股母公司
拥有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关联公司与集团公司
关联公司
两公司之间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两公司存在利益转移或者项目业务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
法人地位的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法律上的若干企业或者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法律上不具备法人资格
形式上都是关联关系或者控制关系
母公司与分公司
分公司为非法人公司
母公司对分公司负有全部责任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责任有限公司
自然人独资公司
法人独资公司
国有法人独资公司
非国有法人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
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
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股票公开转让
公开挂牌交易的新三板股份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上市公司
规模大小
大型公司(大型企业)
大型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
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
中型公司(中型企业)
一般指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小型公司(小型企业)
不同行业划分标准不同
微型公司(微型企业)
不同行业划分标准不同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私营企业
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
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联营企业
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也包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我国法律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经中国有关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还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港、澳、台资企业
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
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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