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计算
2021-06-23 15:17:5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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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建筑类四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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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增量留抵退税
所有行业
每月跟2019.3.31日留抵税额相比,连续六个月大于0,
且第六个月跟3.31日比大于等于50万
且第六个月跟3.31日比大于等于50万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 X 进项构成比例 X 60%
部分先进制造业
增量留抵税额比2019.3.31大即可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 X 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专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口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A:跨县(市、区)
提供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机构所在地
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税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纳税申报在机构所在地
B:房地产开发企业
适用范围: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C:转让不动产
适用范围: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项目不适用)
D:提供不动产
经营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
适用范围:纳税人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提供道路同行服务不适用)
(纳税人提供道路同行服务不适用)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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