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 第一章 总则 1-6条
2021-07-09 08:55:2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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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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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立法目的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法依据
宪法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与其他机关相互配合制约机制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监察工作的原则
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权责对等,严格监督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
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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