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流程修改建议-用印存档
2021-09-07 15:33:34 8 举报
修改前后对比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发起人确认 存档
今后用印资料实现电子存档,行政管理部仅对合同、红头公文类收取原件:发起人通过OA系统上传已用印资料,行政部印章岗下载后存档、备份。(此需求对OA系统存储空间有要求,请IT同事评估)
部分发起人实际未存档/仅存档部分资料/资料无需存档,但在系统提交为“已存档给行政管理部”,
行政部印章岗确认是否存档
发起人申请
发起人上传用印扫描件
Y
流程结束
修改后流程
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等节点审批
用印
节点新增“驳回”选项。对不符合存档要求的资料,印章岗可驳回流程,要求重新提交存档。 行政管理部将在审核、用印等环节,对发起人进行宣导,减少驳回操作。
N
涉及流程:所有包含 “印章管理岗”的流程
行政部印章岗仅可选择通过流程,无驳回权限
现行流程
行政部印章岗 确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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