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广州市白云区旧村改造流程图
2021-09-16 15:37:19 0 举报
广州市白云区旧村改造流程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按照《广州市公开出让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宗地分配操作程序规定》(穗国房字〔2012〕9号),经白云区公证处公证,在市评估单位数据库中摇珠选取两家B级以上评估机构进行地价及租金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以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确定融资地价及租金水平
成果公布
签约拆迁及回迁
施工建设
片区策划初步方案
年度实施计划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基础调查数据成果经区政府审核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将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15日以上,公示期间对数据有异议的,数据调查部门应予以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当更正
1、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经审定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回迁分房方案
1、住宅可分期签订
1、区城市更新机构或改造主体委托设计单位;
方案联审
项目储备库申报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土地开发中心等职能部门编制旧村庄改造规划指引,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初步划定土地收储范围、产业定位及布局、公建配套布局,落实文物保护、古村落保护、水源保护、生态控制等刚性技术规范要求,初步划定改造边界,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
企业报名
1、复建安置资金缴存人按照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按要求足额缴存复建安置资金;2、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属地镇街核查申请材料、工程进度并出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审核同意后由监管账户开户银行按规定拨付资金
片区范围划定
1、设计单位根据数据调查成果编制初步方案;2、第一圈层内,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占总建设量的60%以上;或城市更新单元融资地块上产业建设量(含商业商务服务业、新型产业、产业的公建配套)原则上占融资地块总建设量的60%以上,第二圈层对应为40%,其余区域不低于30%;3、区城市更新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方案审查
套开会议
1、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告招商,公示时长45天
更新单元详细规划
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必要性论证
1、经联审会议审议通过且完成公示的片区策划方案,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出具会议纪要
物业拆除
方案批复
1、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城市更新业务办理平台和“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进行多部门协同会审;2、各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多规合一”管理平台或书面来函的形式,向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书面意见;3、征求意见收集完成后,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意见函复申报单位;4、申报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后,再次报送方案,同步提交城市更新业务办理平台,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方案联合评审会议;5、联审会议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行业专家及申报单位参会,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联审会议纪要及专家评审意见
1、区政府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同步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2、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
方案审定
数据测量
1、每期应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后方可启动房屋拆除工作;
初步确定改造范围
1、市规委会审议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2、审议未通过,由区政府组织修改,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后,再次提请审议
办理规划设计条件
确定单位
1、经公开选定的基础数据调查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回迁
征求意见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基础数据调查
广州市白云区旧村改造流程图
1、属地镇街指导村社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内容应是拆迁安置总量、补偿具体方案等直接涉及村民利益相关内容,表决结果应予以公示2、表决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3、通过比例: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标图建库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参照《白云区征地拆迁测绘监理实施方案(试行)》从监理单位库中以摇珠方式选取监理单位(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选取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基础数据调查成果进行核查
编制实施方案
同步征求意见
1、提交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资料→区主管部门入案→市主管部门复函
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区政府审核通过
1、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改造意向书征求村民意见;2、表决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3、对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模式等进行表决;4、通过比例:成员大会到会人员半数通过;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1、表决主体: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2、通过比例:总人数的80%以上;3、批复后三年内通过率需高于80%,否则修改实施方案重新报批;4、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供地前完成
集转国手续
民主表决
实施方案批复后表决
办理“四证”
1、征求片区内土地权属人意见,听取改造意愿和诉求;2、同步征求国土、发改、工信、规划、环保、交通、文保等部门意见,收集用地整理、产业发展、规划调整、环保专项、交通支持、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3、片区策划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1、旧村改造项目采取“竞价”方 式招选合作企业,以项目的改造总价为起拍价,经各方竞价后,由价高者竞得, 竞拍所产生的溢价部分参照我市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1、区政府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准备备案材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批后公示
1、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满足受理条件的片区策划方案,在更新项目所在地现场、当地社区或镇街公示栏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不少于30个自然日的公示
1、公证相关资料;发布摇珠分房信息;2、设点接收《安置房户型申报表》;3、整理户型申报表信息,公布信息后被拆迁人根据各户型供需情况可申请修改申报户型;4、发布摇珠分房时间;5、开展第X轮摇珠工作,对各组户型进行摇珠并现场公布本轮摇珠分房结果;6、公布本轮未被抽取的剩余房源,择日就本轮未抽中房屋的被拆迁人重新摇珠分房;7、择日组织被拆迁人办理回迁安置面积、临迁费结算、售楼等相关手续
引入合作企业
1、由属地镇街组织,通过邀标方式选择一家或多家区属国企作为前期服务企业参与重点区域的旧村庄改造的前期工作,属地镇街、改造主体、区属国企共同签订前期服务协议,约定由前期服务企业协助属地街道筹措前期工作经费以及开展基础数据测绘方案编制、地价评估等工作;2、区属国企亦可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募集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前期工作;3、区属国企的前期服务收益(含区属国企支出部分)可按改造总 成本的一定比例在招商方案中予以明确;4、区属国企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期投入,可 纳入改造成本
1、根据城市更新项目需要,由区政府统筹整合,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原则,合理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报审批复
1、属地镇街指导改造主体细化村民住宅、集体物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城市更新单元内的更新项目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三年实施计划和五年行动方案的,或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的必要性论证内容可纳入规划方案,一并开展公示和报批程序
1、属地镇街按规定公开选择设计单位,根据已备案的基础数据、经批准的片区策划方案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评估成果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最终划定改造范围、衔接上层次规划要求、核准改造成本、明确复建和融资量、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
改造意愿表决
成果公示
1、区政府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如有需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基础数据调查单位招标
1、属地镇街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指导村社编制项目招商文件;项目招商文件应包含合作企业资格、改造对象基本情况、区属国企前期服务收益归垫、片区民生基础设施集中建设费用缴纳、评审办法及标准等内容;2、招商文件经区政府审定后,属地镇街指导村社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招商文件(含合作合同)进行表决;3、成员大会到会人员半数通过;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集转国表决
改造规划指引
1、原则上以旧村庄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整合周边用地,利用留用地及三地
1、发布《复建户型调查通知》,村民填写《初步户型调查问卷》;2、整理意见,根据意见确定各面积段户型大概需求度;3、根据需求度设计各面积段对于户型数量,与村商议制定《户型征询手册》;4、发放征询手册收集村内意见,整理确定各面积段户型需求;5、根据各期户型需求,结合各地块用地指标进行规划设计
成果审核
确定合作企业
方案公示
1、对于处理违法用地手续:勘测定界→镇(街)主管部门立案→区主管部门入案→发起组卷办件→通过区政府审核→市主管部门预审入案→取得批复
1、制定回迁分房方案初稿;2、启动回迁分房方案“四议两公开”民主表决程序;3、表决结果公示
委托评估
1、分期实施的,应当按照安置地块优先于融资地块的顺序安排,也可每期安置地块与融资地块结合,但首期应当优先建设安置房;2、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由改造主体负责的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启动建设,除安置房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启动;3、复建安置区、融资区开发建设程序按照相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在办理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后,开展项目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回迁选房、确权登记等。改造主体在供地、流转、规划报建等手续前须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工作
市规委会审议
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1、每年定期下达;2、流程:区更新部门→区政府→市更新部门→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1、动态调整,每季度申报,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调整;2、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镇(街)初审,区城市更新部门审核,市城市更新部门审定批复
1、流程:勘测定界红线确认→完成勘测定界→区主管部门入案→通过区政府审核→市主管部门预审入案→开展征地公告(30日)→注销原集体所有证权属公示(15日)→用地结案
数据核查及初审
1、片区策划方案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申报单位将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的片区策划方案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片区策划方案复函,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工作网站上公布
发布招商公告
摇珠分房
项目申报阶段
1、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每年的年中及年底开展);2、材料:①入库申请汇总表②村民意愿证明材料③初步改造方案④改造范围矢量文件⑤可行性研究方案;3、流程:镇(街)→区更新部门→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市更新部门→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审定
编制规划及开展评估
市政府批准
资金缴存及拨付
1、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应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等划定,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备案及批后公示
报批报建及建设
1、属地镇街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上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审查;2、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初审后征求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根据部门反馈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及报审
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引入合作企业意愿表决
1、将征求意见的方案修改完善并报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报区政府审核通过;2、区城市更新部门将区政府审核通过的方案上报城市更新统一业务办理平台
户型征询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基础数据调查成果按要求报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属地镇街汇总初审意见,将基础数据调查成果报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后上报区政府审核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书面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如有需要组织召开专家、市直相关部门评审会,区政府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1、属地镇街牵头会同改造主体实施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制定改造工作计划;2、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在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后2个月内,与改造主体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及项目改造主体责任义务
1、申请参加合作企业竞选的企业,应当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额度缴纳竞选保证金
制定招商文件
缴纳土地出让金
1、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完成后,属地镇街将成果资料分别报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基础数据核查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所涉及数据的时效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出具明确的复核意见
征求意见及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将原本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套用三旧改造政策、通过土地整理,按照政府改造批复方案将土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2、表决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3、到会代表2/3以上
成果报送
选取监理单位
1、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引入合作企业的意愿进行表决;2、表决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改造主体向属地镇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申请公开选择合作企业;3、通过比例:成员大会到会人员半数通过;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区政府审查
1、与片区策划方案同一家单位
1、由属地镇街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申请开展基础数据调查;2、属地镇街会同村社共同作为主体按相关规定通过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区“三资”交易平台公开选择基础数据调查单位;3、方案编制可与基础数据调查同步开展;片区策划方案、城市更 新单元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可同步编制,同步征求意见,并推行片区策划方案和城 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提交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城市规划委员 会“套开会议”审议或同步审议
1、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表决通过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上报区政府审核并按程序逐级呈报;2、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由审批权的部门审定后出具项目批复文件
1、市政府批准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网上通告,按程序将矢量文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张图”系统
区属国企签订前期服务协议
编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按照《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办法》(穗更新规字〔2016〕1号)的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企业、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属地镇街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签订复建安置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缴存程序、拨付程序、各方权责等
同步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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