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2021-10-03 16:26:14 38 举报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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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法院启动
提审
检察院直接提起的,法院应当受理;基于当事人申请提起的抗诉或检察建议,法院要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才受理
原则上开庭,不开庭审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2双方当事人已经以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3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30日内裁定再审,如不予再审,书面回复检察院无需通知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指定与原审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
审理范围:1不告不理2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的生效文书;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决
1看是否是属于提审,提审按二审程序 2如果不是提审,原生效裁决是一审作出的,就按照一审程序(可以有陪审员)原生效裁决是二审作出的,就按照二审程序再审(不可再上诉)。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再审
1原则上接受抗诉的法院审理; 2证据问题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3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不得再次交给其再审。
再审程序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发生法律效力裁判调提出抗诉,或者经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合议庭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调阅原卷宗、视情况询问当事人。自收申请书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裁定再审;原则上应当中止执行(有例外)不符合规定裁定驳回申请
检察院启动
抗诉途径:向(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程序【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基于检察建议再审,无需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检察建议途径: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不得申请再审: (1)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对财产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已经处理的再审;未处理的,另行起诉(2)再审维持的案件(3)非讼程序 (4)重复申请: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再审结案方式: 1再审中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2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如何处理是考试重点)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3维持裁判4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和直接改判
生效之日起或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法院主动再审,检察院抗诉均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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