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批前)
2021-11-02 17:12:11 0 举报
集体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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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2、当地规划部门和规划院调整规划和路网
将表格、《勘测定界报告》、一书一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所在区分局初审
不符合规划
10、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6、分局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报送市局耕保处或是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8、市局审定上报
2、取得土地储备要点和范围线
根据储备要点和勘测定界报告实测数据,填写《武汉市主城区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申报表》和《建设用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9、通过省厅预审后,接市局通知,缴纳相关规税(耕地开垦费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预审完成后持正式的《勘测定界报告书》到分局地籍科、市局地籍处签字盖章
4、签订征地协议,在征地现场进行征地公告粘贴及告知确认听证手续
集体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批前)
7、委托市局耕保处、信息中心编制土地年度申报方案
3、勘界测量和土地权属审核(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到林地的地块,需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非土地储备项目需提供立项批复、用地预审批复、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或承诺说明、压覆矿产情况说明)
1、根据城规和路网划分地块、确定地块(每个地块不超过35公顷)
注:序号相同的步骤为同步开展的工作
将初堪成果《勘测定界报告》送分局地籍科预审
5、相关申报表填写和项目申报
凭土地储备要点及范围线委托勘测部门进行勘测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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