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2023-03-11 12:27:46 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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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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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准备
D:资产减值损失 C: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应将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权益法
适用范围
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
此核算法下,长股投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投资收益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上是商誉,而商誉与整体相关,不能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只能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D: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C:营业外收入
商誉=合并成本—投资时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注意事项
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在确认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
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方的净损益应当予以剔除后计算,例如,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对于投资方或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即,投资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企业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允许转回。
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
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应当分别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逆流交易
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或耗用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对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逆流交易业务,投资方在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
D:长期股权投资 C:**资产(结存资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投资方持股比例)
顺流交易
投资企业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无论投资方销售给被投资方的是何种资产,其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均反映在投资收益中;但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应消除具体报表项目(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应由减值资产全额承担。
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转换原理
将原投资调整到公允价值(不包括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即将原投资于转换日按公允价值出售再回购,其中权益法转为成本法在合并报表中调整。
将剩余投资调整到公允价值,即将原投资于转换日按公允价值全部出售再将剩余投资按公允价值回购,其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合并报表中调整。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个别财务报表
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视同取得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处置部分
D:银行存款 C: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通常应调整留存收益。
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D:长期股权投资 C: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时,应自被投资方实现的净损益中扣除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关键点:因控制权发生改变(由控制转为不再控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剩余股权投资要重新计量,即视为将投资全部出售(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再将剩余部分投资按出售日的公允价值回购。
丧失控制权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其他权益变动
丧失控制权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调整分录
将剩余股权投资由个别财务报表中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整到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D:长期股权投资 C: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D:投资收益 C: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或作相反分录
将与原投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部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投资收益
D: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C: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将与原投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留存收益的部分)转入留存收益
D:其他综合收益 C: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或作相反分录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非同控)
个别报表
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追加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原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追加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合并报表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章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控下的企业合并”的相关处理
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
追加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留存收益。
权益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处置部分
D:银行存款 C: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将原权益法核算时确认的全部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D:其他综合收益 C:投资收益(可转损益部分) 盈余公积(不可转损益部分)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可转损益部分) 或作相反分录
原权益法核算时确认的全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D: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C: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D: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转换日公允价值) C:长期股权投资(剩余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
D:银行存款 C: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D: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剩余投资转换日公允价值) C:长期股权投资(剩余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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