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
2022-01-24 16:55:4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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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P人寿保险部分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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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寿险产品命名
寿险合同
寿险合同构成
保险单
保险条款
投保单
其他相关文件
寿险合同条款
犹豫期条款
可撤销保险合同,收回已缴保费
犹豫期约为10天,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约定为15天
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
意义
保证正确传递保险信息
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投保人权益
客户回访的最好时间
如实告知条款
最大诚信原则下的如实告知
《保险法》支持问询告知
未履行告知义务可能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或者本部分退还保费等
不可抗辩条款
以重大不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限制在签单之日起的一定时限内(30天和2年:30天发现后有30天可以解除合同,2年为未发现的话2年后则不能以此解除合同)
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
年龄计算-以周岁为准
错报处理
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自杀条款
宽限期、失效与复效条款
续期保费可适当推迟而不影响保单效力的期限
合同失效2年后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未被撤销的前提下,保险人可以申请复效
不丧失价值条款
现金价值是不可剥夺的资产权力
可以选择实施方式
退保并领取退保金
展期定期
减额交清
自动选择
保单内的缺省规定-自动垫交保费或展期定期
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权利
无需审查
贷款金额
不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主旨
临时使用
附加险
附加于主险的保险
从属于主合同
不能单独存在
特点
附加合同有单独的期限(通常短于主险)
常见形式
保费豁免
残疾收入保障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
生前给付约定
生前部分领取死亡保险金
条件:预期寿命即将终止(180天/360天)
人寿保险规划
保额的确定
倍数法则
年收入的十倍
生命价值法
应有保额=个人工作净收入的年金现值=个人工作期收入现值-个人工作期支出现值
影响因素
年龄
个人支出占个人收入占比
个人收入的成长率
投资报酬率
遗属需要法
应有保额=遗属生活费用缺口+调整后的紧急预备金+子女教育金现值+房贷及其他负债+丧葬最终支出现值-家庭生息资产变现值
保费支出预算
十一法则
每个家庭税后收入的10%确定保费支出
收入比例法
保险产品的选择
购买原则
以风险缺口为基础
以风险保障为先导
注重风险优先顺序
优化保险产品组合
保费负担量力而行
选择优质保险公司
寿险基本概念
人身保险
定义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标的
人的寿命(保生&保死)
人的身体
种类
人寿保险
保险标的
人的寿命
广义的人寿保险包括年金保险(只保生)
年金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相关概念
自然保费
以被保险人的每一年龄及一年期间的死亡率为基础所制定的各年龄的保险费,其数额等于预期的当年成本。每期缴费随死亡率的升高而逐步提高。
均衡保费
保险人将被保险人不同年龄的自然保费(结合利息因素)均匀地分配在每个缴费期限,每期缴费额度处于相同水平
现金价值
投保人退保时可以得到的现金数额,也称解约金或退保金
风险保额
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与现金价值的差额
普通寿险产品
定期寿险
含义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期限
定年限
如:1年、5年
定年龄范围
如:至65岁
种类
保额恒定定期寿险
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保持不变
保费通常保持不变
保额递增定期寿险
按约定金额或比例递增
按生活费用指数递增:COLA保单(“可乐”保单)
保额递减定期寿险
按约定金额或比例递减:例如:抵押贷款保证定期寿险和家庭收入保险
特有条款(弥补了定期寿险的不足)
可续保条款
定义
在定期寿险期限届满前可以选择续保
续保时无须提供可保证明
续保保费逐期递增,但并非针对个体,且事先确定费率
限制
对续保通常由年龄限制
续保保险金额和期限等于或少于原有保单
可转换条款
含义
将定期寿险转换为带有现金价值的其他人寿保险
续保或转换时无须提供可保证明
限制
对转换通常有年龄或期限限制
相当于一个“买入期权”,含有可续保/可转换条款的保单保费略高于同类不可续保/转换的保单
产品特点
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
逆选择风险较高
价格的可比性
终身寿险
含义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特点
提供终身保险保障
既提供保险保障又包含储蓄成分
通常以均衡费率而非自然费率形式缴纳保费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分类
连续缴费终身寿险(普通寿险)
限期缴费终身寿险(限定缴费年限5/10/20年)
趸缴终身寿险
联合寿险
分类
被保险人数
第一生命寿险(一张保单保两个人)
通常是互为受益人的被保险人
一个死亡,另一个领取保险金,保单责任终止
如果两人同时身故,可给付两倍保险金
第二生命寿险
含义
亦称最后生存者寿险
最后一个被保险人死亡时,才给付保险金
保费相对较低
适用情况
遗产税现金需要,以及第二位被保险人死亡后产生的没有其他费用
为没有经济来源子女或受养人提供经济保障
第一位被保险人死亡未导致经济困难
国内尚不多见
时间
定期联合寿险
终身联合寿险
两全保险
含义
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相当于定期寿险+储蓄
特点
承保责任全面
两全保险的费率最高
两全保险的保费中,既有保障的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因素占相当的比重
新型寿险产品
分红寿险
含义
分红寿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
红利来源
死差异
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
利差益
实际回报率高于预定回报率
费差异
实际费用率低于预定费用率
红利是不保证的
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红利(美式分红)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
抵缴保费
购买交清保费
增额红利(英式分红)
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则不得取消。
可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红利分配:三要素贡献法
分配比例
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
分红依据
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度对死差异、利差益和费差异的贡献会有不同,每张保单能分配到的红利数额是按照保单贡献的大小来确定的
分红报告
保险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还会向客户寄送分红保险报告,说明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分红政策、当年度可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的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万能寿险
特点
缴费灵活
续期保费可以多缴、少缴、甚至停缴,但有上下限的限制
保额可调
可以调高、可以调低,保额调高通常有一定的限制
要素分立,透明度高
死亡费用
利息收入
经营费用
理论上,万能寿险保单可满足一个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需要
死亡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A方式
死亡保险金等于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
风险保额逐渐减少
B方式
死亡保险金随现金价值增加而增加
死亡保险金=保额+现金价值
风险保额保持不变(=死亡保险金-现金价值)
投资连结险(北美称为变额寿险)(Investment-linked/Uni-linked insurance)
特点
保障和投资账户
死亡保险金的大小与投资账户的投资表现直接相关
通常设有多个不同特点的投资账户供投保人选择,如稳健型、成长型
投资账户是独立的
优点
保持保证金的实际购买力,抵御通货膨胀的压力;长期看可保值
保障+投资=综合金融服务
缺点
投保人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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