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类产品
2022-02-06 13:44:08 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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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要求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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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定义
指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方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
可投资的金融工具
现金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不可投资的金融工具
股票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以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要求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的除外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所有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2%;本款所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除外;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统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
全部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本机构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告知托管机构,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投资组合要求
金融工具所占比例要求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10%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债券买入返售、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者交易的债券等由于法律法规、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动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要求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计算公式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
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估值要求
反映市场公允价值的前提下,可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采用影子定价的风险控制手段,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
正偏离度限制 不超过0.5%
负偏离度限制,不超过0.25%
份额要求
可根据法规要求,暂停和拒绝一定数量的认购
某些条件下可以对当日单个产品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
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该产品总份额50%的,应当符合一定要求
在销售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及标识
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或者80%以上的资产应当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根据投资者集中度情况对投资组合实施调整
当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的50%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当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的20%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投资者信息按照监管要求报送托管机构,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也应披露前十名投资者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达到或超过该产品总份额20%的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
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各类风险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健全现金管理类产品压力测试制度
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控制
赎回金额控制
开展同业融资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
健全内部流动性风险控制制度,细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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