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项目合同管理》读书笔记
2022-04-04 11:32:49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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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之《第十三章-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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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广义合同
狭义合同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
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联
合同法律管理
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以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合同依法成立,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和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办法
合同的八要素
有效合同原则
有利于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方面就有较强技术力量、丰富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
交钥匙承包
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将系统工程建设的不同工作任务,分包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
单项项目承包合同
先总承包,然后在分包
分包合同
按信息系统范围划分的合同分类
固定价格合同
适用于工作量不太大,变更风险晓的项目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财务奖励
由建设方承担风险,承建方无风险,但报酬相对较低
成本加酬金合同
需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
对项目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
风险大的项目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
工料合同
按项目付款方式划分的合同分类
项目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项目的质量要求、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技术支持服务。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约定违约金或定金
合同法规定4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权利行为
可以协议补充,否则按照合同有关调整或交易习惯确定
供货方可以随时履行
采购方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验收时间不明确的
技术支持服务的一般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项目合同的内容及签订注意事项
中标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谈判。否则给予警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准备阶段
开局摸底阶段
报价阶段
磋商阶段
成交阶段
认可阶段
谈判的六个阶段
项目合同谈判和签订
项目合同签订
签订管理
履行管理
变更管理
档案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
当事人各自的全力、义务
项目费用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项目变更的约定
违约责任
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基础资料的期限,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的期限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与作用
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合同签订管理的工作内容
合同执行
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已有变更价格的,按照变更价格
类似变更价格的,按照类似价格
否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后执行
公平合理是合同变更处理的原则
文书工作
争议解决程序
合同变更申请
变更评估
变更执行
合同变更控制系统规定合同修改的过程
合同档案管理,即合同文件管理
项目合同管理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而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承建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的损失,向承建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可提出索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不是惩罚。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
按索赔的依据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和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按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索赔的分类: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索赔的前瞻性。
索赔的概念及类型
合同索赔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合同双方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且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导致的损失,对提出的合同索赔,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业主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特殊反常天气,达到合同中特殊反常天气的约定条件,承包商可能得到延长工期补偿,但得不到费用补偿。对于属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拖延工期,不仅应给承包商延长工期,还应给子费用补偿。
国家有关的法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规和地方法规。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本项目的实施合同文件
有关的凭证
其他相关文件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索赔应依据下面内容:
当出行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以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提出索赔要求
提交索赔资料
索赔答复
索赔认可
提交索赔报告或要求
索赔分歧
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索赔流程
索赔的处理和合同违约管理
索赔构成条件和依据
项目合同索赔处理
第十三章-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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