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常用的民事诉讼管辖思维导图
2022-04-14 15:43:15 20 举报
AI智能生成
金融机构常用的民事诉讼管辖思维导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级别管辖(一般民商事)
基层
原被告双方均在省或不在省,<5亿元,一在一不在的,<1亿元
中级
原被告双方均在省或不在省,≥5亿元,一在一不在的,≥1亿元
高级
争议标的≥50亿元
最高院
例外:专利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
地域管辖
主要原则
一般原告就被告,有例外
公民住所地的确定:经常居住地>户籍地
法人或其他组织住所地的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登记地
合同纠纷
有约定从约定,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的,不动产所在地;其他的,履行义务乙方所在地;及时结清的,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活着被告住所地(多个被告的,都有管辖权))
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
港口作业
遗产继承
特别程序
支付令
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担保财产所在地法院或者担保物权登记机构所在基层人民法院
收藏
收藏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