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供应商专项审核表
2024-08-19 14:06:01 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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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 供应商审核 验厂 审核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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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A.GMP要求
KO(否决项)
KO-1经营资质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的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实际不一致;经营的内容没超出合法的范围,且没有产品违规分包的行为。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无法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比如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是实际工艺流程及车间未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
KO-2两超一非
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产品,或者在产品中使用药物,或者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KO-3不合格原料、产品生产日期
经查,公司存在掺杂掺假、虚假标注日期、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原料生产食品、腐败变质及感官异常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严禁“回收再加工”行为
G1、1.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
G1.1企业合法合规情况
工厂有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官方抽查及监督情况无不合格情况,并了解相关信用程度;企业内没有发现有立即违反食品安全的现象,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也已经得到彻底的改善
G1.2企业合法合规情况
产品宣传、产品广告符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规定
G1.3企业合法合规情况
工厂是否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诉讼、仲裁、股权纠纷等
G1.4企业合法合规情况
商标与知识产权合规,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
G1.5管理者职责
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及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设有质量管理(QC)或者质量保证(QA)部门,并明确QA、QC工作职责与资质要求。是否有人员职责代理管理
G1.6程序文件
为所有影响食品安全的过程和操作,建立、实施和保持详细的程序文件或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G1.7程序文件
建立产品开发程序,确保研发的产品、包装、原辅材料、包材、供应商、工艺、法规符合性、质量等要素符合要求
G1.8风险应急管理
工厂应制定书面的辐照、转基因和反式脂肪酸食品的控制程序及在产品包装上的标示要求,且严格执行,并能提供相关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应建立过敏源控制程序,生产时应注意过敏原的标识及现场防护,避免交叉污染
G1.9风险应急管理
工厂有识别、确定潜在的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有模拟的应急方案。应针对所供应的产品建立有效的事故管理程序;所有发生的事故都要记录,并评估确认其严重性和对消费者的风险
G1.10风险应急管理
合理进行月饼包装;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等标准要求对月饼进行合理包装
G1.11风险应急管理
应评估和建立防止蓄意破坏、污染产品/恐怖主义的防护措施和相关的应急措施
G2、2.工厂环境及设施
G2.1周边环境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地区;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G2.2厂区环境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厂区内若有果蔬或菜园需与生产车间距离2米以上。废弃物品也存放在指定地点,远离生产车间
G3、3.厂房和车间
G3.1车间布局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生产过道或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或作为仓库使用
G3.2结构与材料
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 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防止冷凝水产生
G3.3结构与材料
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
G3.4结构与材料
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或有防暴措施
G3.5结构与材料
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
G4、4.设施与设备
G4.1供水设施
食品加工用水给与生产用冰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定期对水质进行外部与内部的抽样监测。若有自备水源及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如间接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
G4.2排水设施
室内排水的流向合理。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并且盖好排水沟口,有过滤口且没有堵塞
G4.3通风设施
车间空气流向合理。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
G4.4温控设施
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及生产需要,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和可设置控制室温的设施,冷藏库0-4℃,冷冻库-18℃以下,并有定期的监控记录(无冷藏冷冻要求的工厂不适用)
G4.5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满足生产需求,无损坏或采取防护措施(如有灯罩)
G4.6废弃物存放设施
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G4.7仓储设施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化学品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并放置在洁净的容器或货架上,生产区域及易污染物料的区域不使用木质栈板。妥善控制冷蔵库、冷冻库和解冻库的容纳量(大约70%以下)
G4.8仓储设施
良好的原辅料、包材、化学品等库存管理,明确规定有效期管理方法并正确执行“先进先出”
G4.9设备材质
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使用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的材料制成;未见生锈或缺口等
G4.10设备材质
若因生产需要、的确需要竹木、棉麻制品,应有充分证据,并制定防止污染的控制程序
G4.11监控设备
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的监控仪器有第三方校准并有效
G4.12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
G5、5.卫生管理
G5.1卫生管理制度
有书面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或卫生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清洁消毒程序及计划,明确规定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和环境等的清洁消毒方法(如浓度、温度等)和频率的操作方法
G5.2设施卫生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无发霉、结露、生锈和积尘积垢的现象
G5.3设施卫生
清洁消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采用如标签或色码之类的进行标签管理)
G5.4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G5.5人员卫生要求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应在生产车间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洗手液、消毒液和干手设施等)、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动式。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G5.6人员卫生要求
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不应配戴饰物等物品;正确佩戴发帽、口罩等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应适应不同作业区的要求并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应合理选择工作服口袋的位置、使用的连接扣件等。保持指甲干净;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G5.7健康申诉管理
明确制定针对所有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包括拜访者)的书面卫生政策及卫生管理制度,所有的人员进入车间前须进行自我申告,须确认员工开始工作之前的健康状态,并制定员工身体不适时的管理办法
G6、6.虫害控制
G6.1虫害管理制度
应建立虫鼠害管理程序;制定书面的虫鼠害防治计划,虫鼠害防治服务应该由具有许可证、有虫鼠害管理证书,消杀人员有上岗证
G6.2现场虫害情况
生产车间内部没有虫鼠害活动的迹像
G6.3虫害设施设备管理
杀虫剂的使用规程 、安全资料( MSDS )已归档 。 所有的杀虫剂都有正确的标签,并得到妥善的保管
G6.4虫害设施设备管理
有虫鼠害管理专业人员的消杀报告,包括使用杀虫记录
G6.5虫害设施设备管理
有虫鼠害活动趋势的报告以及相应的纠正措施
G6.6虫害设施设备管理
所有虫鼠害防治装置的放置不会对产品 、原料、包装材装或设备造成污染
G6.7虫害设施设备管理
足够的虫害鼠害防治器材数目,摆放位置有效
G7、7.原材料与供应商管理
G7.1原材料验收程序
书面的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包材验收、抽样、检验和放行等标准,规格和程序并严格管理原料验收且留有记录。散装原物料的接收应经验证和批准接收后才能接入系统。原料面粉/糯米有农残、重金属、真菌毒素检测报告;食用油有黄曲霉毒素B1、糖有二氧化硫等辅料检测报告;外购馅料有酸价/过氧化值/铅砷/黄曲霉毒素B1等检测报告
G7.2原料合格证明
能提供到货原辅料和包材符合规格书等的对应生产日期的检测报告(COA)等验收报告(型检测试报告有效期≤1年)或合格证明,并有完整的记录留档
G7.3供应商资质证件
供应商的资质证件收集齐全且一致。工厂有书面的供应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材和物流公司等)审核管理办法,最新认可供应商一览表
G7.4供应商资质证件
如果原材料采购自非制造商、包装商或集运商的公司(例如购自代理人、经纪人或批发商),工厂应知道最后一道制造商或包装商的身份,或者对于大宗商品产品,应了解原材料的集散地
G7.5开封原料管理
根据工艺特点制定开封原辅料、半成品等二次保质期的要求
G8、8.生产过程的控制
G8.1过程管理
应建立生产工艺及过程标准作业程序,以指导过程生产,标准作业程序涵盖关键控制点参数,各工艺过程及其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点,针对产品质量和加工过程的符合性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保留巡查记录
G8.2过程管理
应有专用辅料粗加工车间,各种辅料必须经挑选后才能使用,不得使用霉变或含有杂质的辅料。应设有专用蛋品处理间,进行鲜蛋挑选、清洗、消毒后打蛋,避免造成交叉污染。投料前的油、糖、面粉等主要原、辅料,应过筛、过滤
G8.3过程管理
原辅料的标准和规格明确且与配料表的内容一致,配料用量和记录完整
G8.4过程管理
烘烤成型的工艺参数设定适合的焙烤温度;烘烤出炉的月饼中心温度达75度以上
G8.5过程管理
月饼经过冷却后,方可进行包装,做好不同产品的标识,杜绝不同产品的混装现象
G8.6过程管理
月饼卷材、内托经臭氧和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再使用
G8.7过程管理
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整改措施等,具体可参照GB8957附录A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结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水平。其中清洁生产区(半成品冷却区与暂存区、西点冷作车间、内包装间),空气沉降菌要求≤30(cfu/皿)
G8.8返工物料管理
对于非同批次再利用、再加工的原料或产品要有生产使用记录并可追溯,确保有问题时的跟踪改善完成
G8.9油的监控
对油的使用符合要求并有效控制,各项测试指标、频次应能满足工厂的内控要求,检测记录准确、完整(未使用可NA)
G8.10产品保质期管理
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保质期,如产品保质期变更,需提供完整有效的变更和测试记录
G8.11化学污染管理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现场查看生产现场消毒液、洗涤剂、润滑油、杀虫剂、检验药剂等化学品是否有出入库领用记录
G8.12添加剂使用管理
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制度,按照GB 2760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食品添加剂的正确使用,配料用量和记录完整。(问题类型为严重和危险直接判定为KO)
G8.13易碎品&异物管理
应建立易碎品控制程序和异物控制程序,有基于风险评估的频率检查和会造成异物的状况记录和详细检查清单,并确保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或屏蔽保护。除非风险评估证明这无法改善对最终产品金属污染的保护,否则应配备金属检测设备;金属检测仪应正常工作,保存测试记录
G9、9.检验
G9.1检验能力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工厂具备对原物料、产品质量和过程品质进行常规检测的实验室。委托外部实验室承担检验工作的,要提供委托协议,且实验室有相应的资格,有完成检测任务的能力
G9.2实验室管理
工厂有书面的产品测试程序与完善的检验室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成品型式检验报告指标齐全(包括添加剂脱氢乙酸等)
G9.3留样管理
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制定产品留样管理办法,按规定保留每个日常样品和检测记录至超过产品保质期
G9.4标签管理
公司应建立标签确认程序,按照GB7718和GB28050等相关规范对(营养)标签进行确认,确保符合相关的法规,有明确的检查方法,并保留检查和确认的记录。涉及转基因的食品标签要确保在标签上标明,以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中转基因标识的制度要求。不得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宣传含有特定保健作用
G10、10.包装、放行和运输
G10.1产品放行管理
明确规定产品保管及出货程序,产品出货前必须全部检查并保存完整的记录,成品质量要进行确认和批准后并有品质保证方可出货,产品品相、包装、喷码等不得有明显缺陷
G10.2出货记录
出货记录明确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配送车辆,最终产品,温度,生产日期,批号,接货地,客户名称等信息
G10.3运输管理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卸货前和收货时应检查运输车辆,及产品温度,以验证原物料的在运输过程中维持其质量和安全性
G11、11.产品召回、追溯管理
G11.1召回、应急响应控制程序
工厂制定书面的产品召回程序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程序制定合理;每年能进行最少一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和应急响应演练,有实际召回的情况或有紧急情况发生的事情,能提供相应的记录。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制定处理销毁方案;处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文件规定
G11.2产品追溯
现场追溯抽样:从成品到原料,追溯涉及到该成品所有原料、加工过程和成品检测以及放行记录和出货记录,并有完整的记录;追溯须在4小时内完成
G11.3生产过程物料标识管理
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半成品等做好管理标识,标识中应包含品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不得涂改或影响追溯
G12、12.培训
G12.1人员培训
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关键工序岗位人员具有适当的教育、技能和经验;培训至少涉及:新员工培训,食品安全防护,虫害控制,岗位技能等等
G13、13.记录和文件管理
G13.1文件管理
应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现场查看文件清单及分发记录,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记录保存期限比产品保质期多1年
G13.2记录管理
应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有记录和审核人员复核签名
G14、14.不合格品控制和客户投诉
G14.1纠偏管理
建立程序以便在任何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不符合发生时,确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执行持续改善工作及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
G14.2不合格及客诉管理
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明确原辅料、包材、半成品和产品的不合格品定义,规定其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且隔离放置。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定期完成由点到面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确保改善措施已定时完成,且有相关记录
B.体系管理及HACCP
F1体系管理
企业应建立清晰、书面的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以明确组织对满足其产品安全需要的承诺,包括对评审及持续改进承诺
F2体系管理
建立食品安全手册或文件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所覆盖的范围相适宜,包括文件化的程序或相关过程步骤的相互关系
F3体系管理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评审食品安全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F4体系管理
建立内审制度并覆盖食品安全体系的范围,包括HACCP计划,内审每年不少于一次,内审应进行详细的纪录(包含内审不符合项及纠偏措施)
F5体系管理
工厂应建立欺诈预防程序,进行脆弱性评估,针对原料、辅料、生产、运输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书面的预防措施和控制计划,对于评估为高风险原料应建立书面的缓解措施
F6HACCP体系
工厂搭建HACCP管理体系并进行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管理。工厂建立了HACCP/食品安全小组
F7HACCP体系
工厂HACCP计划或食品安全体系建立在危害分析或风险评估基础上,并有支持性文件对HACCP计划/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确认
F8HACCP体系
工厂制定了产品规格书,所有原材料(原料、成分、添加剂、包装材料、返工产品)和成品的产品规格书,并且这些规格书要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顾客的要求。产品规格书应及时更新和明确,随时可用,并定期评审分析
F9HACCP体系
工厂对关键控制点(CCP)、关键限值、监测程序、超出限值时的纠正措施、验证程序都进行了正确识别
F10HACCP体系
工厂根据HACCP程序对CCP点进行监测,采取适当的纠正行动并保存记录
F11HACCP体系
员工熟悉工作区域内的CCP点,以及相应的监测限值,当发生问题时知道如何采取正确的纠正措施
F12HACCP体系
工厂建立程序文件对HACCP计划/食品安全体系进行常规验证,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原材料或原材料供应商的变化,成分/配方变化,加工条件或设备变化,包装、贮藏或配送条件变化,消费用途变化,新风险的出现,召回后的评估,与成分、流程或产品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新发展;必要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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