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政治)
2022-08-03 20:26:32 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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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政治)全书知识框架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维护和宪法权威
公民权利的保证书
我国宪法
核心价值追求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确定国家性质
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制度保证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人权
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
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在我国,人权主体很广泛
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
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现代法治国家立法的基本要求
尊重和保障人权
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完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其他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组织国家机构
宪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宪法规范权力
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
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只有依法规范权利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保障宪法实施
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从内容上看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从法律效力上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
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宪法监督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
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人大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增强宪法意识
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法意识
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子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学习宪法
认同宪法
践行宪法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公民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由宪法规定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
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权力拥有者
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的监督权
表现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重要性或意义
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民的人身自由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对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基本权力
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共同特点
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教育
地位: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保障政策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依法行使权利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公民义务
公民基本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
维护国家利益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义务
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依法履行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二者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
坚持二者统一做法
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公民的法定义务
含义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要求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违反法定义务
含义
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后果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现阶段:是指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公有制经济
地位
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形式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作用
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我国国有经济
含义
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地位
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作用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我国集体经济
含义
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地位
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
形式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作用
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
公有制经济
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地位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我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或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极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方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亮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基本政治制度
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因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
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坚持政党制度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的民族概况
个数:五十六个民族
民族关系:形成了祖互依在的民族关系
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
实行民族制度的原因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实施方法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实行意义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力促进了民簇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组织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产生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投票选举产生
关系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
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关系
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
决定权
任免权
监督权
国家行政机关
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诀议和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
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行政机关的职权
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
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从外部来讲
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尊重自由平等
自由平等的真谛
自由
含义
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意义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
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平等
意义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自由平等的追求
珍视自由
珍视自由,就要珍惜,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特权
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现实生活中不平等的现象
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践行平等
反对特权
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
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价值
公平
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具体要求
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
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意义
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正义
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追求正义的重要性
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
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
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正义对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正义往往被当作社会制度的评价标准,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法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公平正义的守护
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
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个人维护公平
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
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制度保障公平
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
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守护正义
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个人守护正义
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司法维护正义
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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