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思维导图
2023-03-02 10:23:18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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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思维导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总则
编制目的和依据
目的: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分公司生产经营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分公司负责或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分公司本部及各支公司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定义: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级
分级(依据国家标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应急管理机制
分公司本部、支公司两级管理机制
原则: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应急预案体系
插入预案分级图
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和决策,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职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部门、支公司
职责: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示和决定,听从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及时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送紧急重要情况。负责本单位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
为应对某一突发事件而设立的工作领导机构,机构名称按照“突发事件名称+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突发事件工作领导机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
防范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担任
教育监控工作小组
组长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
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公司综合部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担任
舆论宣传工作小组
组长由市场营销部总监担任,副组长由综合部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担任
其他
运行机制和保障
应急预警
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公司、分公司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信息报告
依据《省公司紧急信息报送实施细则》、《分公司紧急信息报送实施细则》
事发单位应在30分钟内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省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
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报后,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指挥调度相关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予以应对,并传达上级指示,跟踪督查、反馈有关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无专项应急预案应对的,应组织编制专项应对方案
发生在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分公司内部响应级别相应提高一个等级,一有突发事件发生,立即电话上报,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先期处置
内部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
1.发布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
3.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4.紧急调配应急资源,到达事发现场
5.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6.及时向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和续报事件相关信息,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同时向波及或可能波及的相关区域通报情况
7.其他必要的措施
应急响应
分公司本部、各支公司所在地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要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分公司内部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前期应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立即向事发所在地的镇政府或区办事处应急办报告,由镇政府或区办事处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置工作,事发单位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并将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进展情况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室
指挥协调
根据专项应急预案或应对方案的规定,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指挥机构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处理重大应急处置事项
紧急状态
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国家或当地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须遵守紧急状态的法律法规规定,统一听从上级政府指挥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为应对突发事件临时设立的指挥机构、工作小组和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要及时解除应急状态,及时恢复生产及工作秩序
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亡抚恤、保险理赔、疾病疫情防治和环境污染、危险源消除等工作
调查与评估
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再向省公司报告。必要时由分公司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
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单位负责统计调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必要时报经省公司批准后实施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分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牵头,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和事发单位,确定信息发布形式,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应急保障
分公司各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监督管理
预案演练
分公司每年组织专项预案演练。各部门、支公司可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应急演练。部门、支公司制定的预案,由制定单位负责定期实施演练。
宣传培训
各部门、支公司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表彰奖励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追究
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公司紧急信息报送实施细则》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给与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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