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基-公文
2022-09-17 00:03:27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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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议
记载:1、会议主要情况2、议定事项
纪要
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
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决定事项
决定
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措施
授予批准晋级衔级、嘉奖
命令
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公报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通告
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
批转、转发公文
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
通知
表彰、批评
传达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况
通报
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议案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
询问、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答复审批意见
涵
文种
有必要、讲求实效
针对性、可操作性
一般不得越级,特殊情况越级需抄送越级机关
基本行文
主送上级机关,抄送上级机关的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党委、政府部门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向统计部门的党委、政府同意或授权
属于部门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向上级机关行文规则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涉 及 多 个 部 门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务 , 部 门 之 间 未 协 商 一 致 的 , 不 得 向 下 行 文 ;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下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向下级机关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特殊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和方式
6 位 3 号阿拉伯数字
涉密公文应当标记份号
份号
30年内
最重要
绝密
20年内
重要
机密
10年内
一般
秘密
密级、期限
特提
特急
加急
平急
紧急程度
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或不加“文件”二字
联合发文,主办机关全称放在最前面
发文机关标记
联合发文时,用主办机关代号
主办机关代号
年份
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发文顺序号
如:XXX〔2018〕13号
发文字号
“ 签 发 人 ” 三 字 用 3 号仿宋体
签发人姓名用 3 号楷体字
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如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
版头
只有一个介词“关于”
组成:机关名称+事由+文种
标题
排列原则:先高后低、先外后内、党政军群。
主送机关
首语:时间式、原因式、目的式、根据式、引文式
函:特此函询 / 达;如蒙惠允,不胜感荷
请示:当否,请批示 ;妥否,请批复
结束语
正文
发文机关署名
月、日不编虚位(即 1 不 编为 01)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成文日期
印章
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居左空两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附注
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
主体
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版记
公文的格式
机关负责人主持、指导
起草
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审核
签 署 意 见、 姓 名 和 完 整 日 期
圈 阅 或 者 签 名 的, 视 为 同 意
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
签发
公文拟制
复核
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登记
时效性
涉密公文,秘密场所印制
印制
核发
公文办理
签字、盖章、签收日期
签收
主要信息、办理情况登记
初审
承办
传阅
催办
办理情况因及时告知莱文单位、需要告知的相关单位
答复
收文办理
清退、销毁、立卷归档
两个及以上的联合的发文,原件给主办机关,复印件给相关机关
公文归档
公文的处理
文秘部门
专人统一管理
党政机关公文
绝密级公文
公文的管理
前文
后文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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