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码时间轴
2022-11-06 22:07:22 1 举报
记录我国健康码发展流程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实行京津冀区域健康状态互认
福建省“八闽健康码”与湖北共享和互通互认,以“国家健康码”中介,与“八闽健康码”具有同等效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通知》
湖北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已实现与全国30个省份健康码互认。
2020 年3月7日
2020年5月1日
2022年7月29日
中央提出,低风险地区流动时,健康证明全国互认。
2020年7月28日
2022年7月30日
国家健康码未统一,省内健康码统一。
2020年2月28日
2022年6月
海南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已实现与全国30个省份健康码互认。
北京是全国首个支持外地核酸结果互认的省市
长三角率先启动健康码互认
国家卫健委表明,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相关基础数据全国统一共享
北京发布《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告》,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北京实现京津冀数据互认,并拓展功能。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2月27日
2021年1月21日
2020年2月29日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出“防疫健康信息码”
西安市与陕西省互认,也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的技术对接。
国家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加快全国“一码通行”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个人健康信息码》国家标准,但未实现一码通
2020年3月25日
国家联防联控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提高信息共享时效,完善健康码互认
2020年4月29日
2022年9月2日
国家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落实机制和规则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2月28日
海南省与浙江省签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互认协议》,琼、浙两省健康码互认
联通上海、安徽、浙江三地,标志着疫情时代政府应急管理信息互联互通行动的开始。
浙江省、河南省互认合作协议
2020年6月24日
2022年8月10日
浙江12项地方标准,区域互认和跨省互认开始
广东与澳门数据互认,并就健康码颜色判定对接。
河南省与浙江省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两省疫情防控“健康码”互认合作关系。
2021年1月12日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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