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2022上半年小学)
2022-11-24 10:11:26 0 举报
AI智能生成
价值5千元教资培训全量合集,不需要看书,背这一个就够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05-信息处理能力
Word
word视图(特点为考点)
页面视图
特点:日常编辑页面,默认试图,所见即所得
普通试图
特点:虚线分割,无页眉页脚、无角标,利于文本输入
web版式视图
特点:到窗口边缘才会换行,与浏览器查看效果一致
大纲视图
特点:可以清楚的查看文档的层级结构(+、.)
阅读版式视图
特点:像书一样,分左/右两屏
文档窗口
新建窗口
拆分窗口
把屏幕一分为二,显示同一文档不同部分,用于对比同一文档不同部分
实现方式
方法一:点击“窗口”->“拆分”/“取消拆分”
方法二:在右侧滚动条上方有个斜杠,下拉即可(新版不支持)
文档保存
单文件保存
ctrl+s
文件->保存/另存为
批量保存
shift+“文件”->“全部保存”
不按shift不显示全部保存/全部关闭按钮
新版不支持shift操作,只能标题栏右键添加自定义工具栏里添加“全部保存功能”
录入文本
输入法切换
鼠标切换
ctrl+shift
输入法开关
ctrl+space
插入项目符号或编号
位置
开始->项目符号和编号->切换选项卡
新版:“开始”->“项目符号”/“编号”/“多级列表”
作用:让整个文章层次更加清晰,增强文档可读性
插入文件
“插入”->“文件”
新版:“插入”->“对象”->“由文件创建”选项卡
编辑文档
选择文本
矩形选择文本
Alt+鼠标框选
选定连续多行
光标放到开始->shift+光标点击结束位置
选定不连续多行
选第一个->ctrl+选第二个->ctrl+选第三个... ...
全选整编文章
ctrl+a
编辑格式
3
字体
中文、英文、颜色...
字形
常规、倾斜、加粗、加粗倾斜、下划线
字号
1
字符间距
缩放
间距
段落格式
5种对齐
左对齐
右对齐
居中对齐
两端对齐
分散对齐
4种缩进
左缩进
右缩进
首行缩进
悬挂缩进
3种间距
段前
段后
行距
格式刷
刷格式,单击刷一次,双击多次刷(ESC退出)
查找、替换、定位
ctrl+f ctrl+h ctrl+g
查找:查找内容,还可以查找带有格式的文本内容
替换:替换查找的内容,还可以替换带有格式的文件内容,也可以把文字替换成带格式的
文本的移动和复制
移动
拖动鼠标
剪切+粘贴
复制
ctrl+鼠标拖动
复制+粘贴
剪贴板内可以存放24组记录,粘贴的是最近一次的记录
编辑图片
插入画片
“插入”->“图片”->剪贴画/来自文件/来自扫描仪或照相机/绘制新图形/自选图形/艺术字/组织和结构图/图表
插入文本框
设置图片格式(环绕方式)5种
嵌入型(默认)
嵌于文字中间,占行字符位置
衬于文字下方
类似背景,不盖住文字
浮于文字上方
盖住文字
四周型环绕
围绕在外围框的周围
外围框:图片有一个矩形的外围框
紧密型环绕
围绕在自身轮廓的周围
自身轮廓:图形本身的形状
其他功能
页眉而脚
位置 :顶部、底部
内容:可放文本、日期、时间、图片、页码等
格式(在页面设置中):首页不同、奇偶页不同
表格
新建
老版:表格(老版有这个菜单)->插入->表格
老版:工具栏->插入表格
新版:插入->表格
删除
选中->表格->删除->对应命令
插入
表格->插入->对应命令
合并和拆分
表格
光标字位->表格->拆分表格
以光标行为分界线把表格一分为二
表格只能拆分,不能合并
单元格
打印范围
可选择打印机、份数、范围、纸张、页边距、内容(不光是文档内容,还可以打文档属性相关内容)
页面范围
全部
当前页
所选内容
★ 页码范围
“,”:和的关系
“-”:到的关系
菜单栏和命令的对应关系
编辑
插入
格式
视图
页眉页脚
表格
常用工具栏
新建、打开、保存、打印、打印预览、拼写和语法、剪切、复制、粘贴、格式刷、撤销、恢复、插入超链接、表格和边框、插入表格、插入EXCEL工作表、分栏、改变文字方向、绘图、文档结构图、显示/隐藏段落标记、显示比例、帮助、阅读版式视图
格式工具栏
样式、字体、字号、加粗、倾斜、下划线、字符边框、字符底纹、字符缩放、两端对齐、居中对齐、右对齐、分散对齐、行距、编号、项目符号、减少/增大缩进量、突出显示、字体颜色
Excel
和word、ppt界面的区别
菜单
数据
工具栏
求和按钮
升降序按钮
插入图表按钮
合并及居中按钮
工作区
基本概念
工作簿:Excel文件,一个工作簿由工作表组成
工作表:默认3张,由单元格组成(sheet页)
单元格:列用大写字母表示,行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先列后行。
活动单元格:有且只有一个
单元格区域
表示方法:单元格地址1:单元格地址2
A1:B2
求个数:列数*行数
数据输入
文本数据
默认对齐方式:左对齐
数值数据
默认对齐方式:右对齐
输入“文本型数值”001:'001
输入分数三分之一:0 1/3
日期时间数据
默认对齐方式:右对齐
输入日期1月3日:1-3或1/3
公式与函数
公式
“=”开头
函数
=函数名(参数1,参数2... ...)
SUM/MAX/MIN/COUNT
COUNT只统计数字,忽略其他
AVERAGE:平均值
RANK:排名
=RANK(当前数据,总排名区或)
函数的输入方法
单元格内直接输入
编辑栏的“插入函数”按钮(fx)
工具栏“求格”按钮(Σ)
“插入”->“函数”
单元格引用
相对引用
单元格行和列前无“$”符号,如B1
绝对引用
单元格行和列前有“$”符号,如$B$1
数据排序
简单排序
含义:对某一列进行排序
方式:升序按钮、降序按钮
1、图标箭头一定都向下的
2、A->Z Z->A
复杂排序
含义:对多列进行排序,主要的有重复值,用次要,最多可以3个关键字
对话框
主要关键字
次要关键字
第三关键字
数据筛选
含义:显示需要的内容,隐藏不需要的内容
自动筛选
每列后小箭头,多字段间“与”关系。
高级筛选
可以实现多列之间“与”和“或”的关系。
界面
仅对自动筛选有效,有小箭头就是自动筛选
分类汇总
含义:对某一字段进行分类,然后进行汇总运算
第一步:对要分类的字段排序
第二步:数据->分类汇总
第二步:数据->分类汇总
图表
总特点:当数据源发生变化时,图表会自动更新
常见图表类型及特点
柱形图和条形图:强调对比
折现图:强调变化趋势
饼图(不叫扇形图):强调百分比
PowerPoint
和word界面的区别
菜单栏
幻灯片放映
工具栏
插入图表按钮
新幻灯片按钮
编辑区
ppt视图
普通视图(默认)
可编辑
界面特点
1、下方有注释窗格
2、左侧有大纲窗格选项卡
3、左侧有幻灯片窗格选项卡(默认)
4、有内容区
幻灯片浏览视图
缩略图显示,内容不可编辑
界面特点
1、并排显示多张幻灯片,页码从左到右依次排列
2、不可编辑
幻灯片放映视图
全屏播放,内容不可编辑
演示文稿的编辑
添加幻灯片
单击工具栏目中“新幻灯片”按钮
选中幻灯片,回车
“插入”->“新幻灯片”
选中幻灯片,右键,选泽“新幻灯片”
ctrl+M
复制幻灯片
复制->粘贴
ctrl+拖动
设计幻灯片
幻灯片板式
布局(对象间的位置关系)
标题幻灯片(默认版式)
上面有个标题
下面有个副标题
占位符
容器(虚线框)
存放:文字、图片、表格、音视频等一切可以放到PPT中的内容
想插入文字,必须先有占位符或文本框,其他可以没有
设计模板
确定模板后模板类型(背景)不能修改
确定模板后版式可修改
母版视图(重点是作用)
幻灯片母版
快速修改,控制幻灯片内容显示(统一修改字体、统一添加图片等)
讲义母版
控制打印的演示文稿讲义的外观
一张A4纸上打印1 2 3 4 6 9张幻灯片的内容
备注母版
控制备注页的版式和文字格式
插入超链接
连接到:文件、网址、本文档中的位置、电子邮件等。
无法连接到单张幻灯片的对象
动态效果
动画方案
可以用事先组合好的动画方案,用户可以直接使用
可以为标题设置效果
可以为正文设置效果
可以为标题+正文设置效果
可以为幻灯片切换设置效果
可以设置自定义动画
可以为内容/对象设置效果
可以设置幻灯片切换
放映幻灯片
观看放映
从首页开始放映
“幻灯片放映”->“观看放映”
“视图”->“幻灯片放映”
F5
从当前页开始放映
放映按钮
shift+F5
隐藏
标志:当前编号上有斜线
特点:只有在放映时不可见,其他视图可见
自定义放映
可以选择部分页进行放映
还可以改变原有页的先后顺序
计算机病毒及防治
计算机病毒的含义
1、人为设计
2、一段程序
3、目的: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
被蓄意设计的具有破坏性的计算机程序
传播途径
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播
U盘等
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
网页、下载程序
最广最普遍
通过电子邮件传播
来历不明的邮件
防治与消除
将Guest账号禁用
关闭不必要的端口
关闭打印机和文件共享
及时安装补丁
安装杀毒软件
设置密码
做好备份
使用正版软件
材料分析答题技巧
高分技巧
★ 高分答案 答题原则
1、对应原理正确
2、条理清楚
3、原理和材料相对应
★ 答题结构
总分总
答题技巧
1、先看问题,及答题方向,带着问题读材料
2、读完问题先把原理全部简写到纸上对比
3、材料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想办法靠上所有原理,一般写3-4个原理为正常,其他有时间可写或简写,最后有作文题。
4、书写顺序,最明显的要写最前面
5、材料分析为给分制,写一个给一个的分
”教育观“答题技巧
先总说一下材料中的做法符合了、践行了问题中要求的XX方向,值得我们赞赏和学习。
【(逻辑词)用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等为每一段的开始(也可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尽量不要用1234)】,后面跟“【(理论点)列原理原文】,【(解释)用关键词描述老师应该怎么做】,材料中【(结合材料)扣题,解释材料中老师是怎么做的】”这个结构,描述每个原理
呼应开头的“总”
“学生观”答题技巧
材料中“ 我” 的行为符合“ 以人为本” 的学生观, 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首先, “ 以人为本” 的学生观认为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
能, 是处在发展中的人。 材料中, 虽然阳阳有各种问题, 但“ 我” 并不是简单粗
暴地批评, 而是通过观察、 引导, 给他表现的机会, 大力发展了他的潜能优点,
让他获得自信, 前后判若两人。
... ...
能, 是处在发展中的人。 材料中, 虽然阳阳有各种问题, 但“ 我” 并不是简单粗
暴地批评, 而是通过观察、 引导, 给他表现的机会, 大力发展了他的潜能优点,
让他获得自信, 前后判若两人。
... ...
因此, 作为一名教师, 只有秉承“ 以人为本” 的学生观, 才能不断地挖掘学
生潜能, 帮助学生改正缺点,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生潜能, 帮助学生改正缺点,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观”答题技巧
刘老师的教育行为符合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师观,是值得我们赞赏和学习的。
首先,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师观强调,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材料中,刘老师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体会文章情感,在教学过程中往往精心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的发现和探究能力以及实践能力。这体现了刘老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 ...
... ...
综上所述,教师只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新课程理念看待教师职业,树立正确的教师观,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答题技巧
总分总
分:逻辑词+理论点+解释+结合材料
阅读理解答题技巧
例子和观点一定是挨着的,可能在前面,也可能在后面
具体答题步骤
1、【一找】先看问题,抓住题目关键词
先读问题,再读材料
2、【二看】再看原文,锁定检索区间
有的精读,有的略读
1、精读
重点段:包含关键词的段落
重点句:每一段的中心句、“瞻前顾后”、转折词
转折词
但是、实际上、换句话说... ...
2、略读
例子可以略读
暂时读不懂的可以先放过
3【三画】筛选信息,画出文中原句
4、【四写】组织语言,写下完整答案
逻辑词+论点+原文解释
所有题目答案全部在原文中
找关键词,做总结即可
文中说有欠缺的,答题时就改正
从各段的各方面找
写作
走进写作
命题方式
1.命题作文
2.话题作文
3.材料作文
议论文
角度自选、立意自定、标题自拟
>=800字
材料二选一时,先那个描述所用笔墨比较多的,出题人更希望选的
评分标准
不跑题,有套路有格式,无病句,不有用网络用语,字工整
影响分数的六大要素
文体正确>字数达标>字迹工整>立意准确>结构合理>细节亮点
一等文(50-38 分)
二等文(37-25 分)
三等文(24-12 分)
四等文(11-0 分)
二等文(37-25 分)
三等文(24-12 分)
四等文(11-0 分)
如何进行字数控制
总数:32+2 行
开头 :3-4 行
中间:每段 8 行
结尾 :3-4 行
如何进行时间分配
预留一个小时
写作技巧
1.审题立意
关键词分析法
适合观点简单的材料,比如鸡汤文等
具体步骤
抓关键词→解析关键词含义→确定立意
关键词:高频出现的词、高大上的比较虚的词
解析:拔高,比如往教育、人生方向写
明辨关系法
适用于观点比较复杂的材料,比如存在多观点
具体步骤
抓一组关键词→找关键词之间的逻辑关系(找到最重要的)→确定立意
立意要立最重要的
找到新观点的论述点(关键词),再找对应旧观点的论述点(关键词)
明确褒贬法
适用于社会现象类材料
材料夸我们就夸,材料贬我们就贬
具体步骤
判断褒贬倾向→找准切入点→确定立意
看显性或隐性转折词,一般转折词后为材料要贬还是要夸
找到倾向后,分析原因,比如从德智体美劳方面开发发散几个方面论述
做为老师应该怎么做?
主体分析法
适用于故事类材料,观点为故事主角的言、行、结果等
具体步骤
抓主体→找做法或结果→确定立意
分析主角的言行、结果,就是立意
立意是要升华
2.结构布局
P1:开头--引出总论点(中心思想)
P2:分论点1
P3:分论点2
P4:分论点3
P5:结尾--总结
通过XXX(论点那些)总结中心思想
3.拟写标题
要求
1、文题相符
2、清晰简洁
拟标题方法
1、论点型
2、概念型
3、问题型
拟标题优化法
引用法
名言警句、 成语典故、 古诗文、 歌曲名、 影视名
比喻法
对偶法
标题模板
( ) ——教师生命的羽翼
( ) 铸就师德之魂/光/花/力量
建筑孩子的( ) 长城
( ) ——点亮学生心灵之灯
品味书香
腹有诗书气自华
_____是一粒种子
拟写标题的注意事项
1.居中书写
2.副标题: 主标题第三个字下划破折号写副标题
3.注意标点符号
①不加句号。
②表示疑问或者感叹语气的, 可以加问号或者感叹号。
③标题中间可以加冒号、 破折号等。
④由两句话或两个短语构成的标题, 可以用逗号、 间隔号或者中间空一格。
4.开头写作
1.基本要求: 短小精悍 观点明确
2.内容: 开门见山 开篇点题
一定要扣题,直接把中心论点写在第一段里
3.方法: 概括式+设问式+排比式+引言式
概括式
概括材料+分析启示+提出论点
设问式
设置疑问/反问+回答/提出论点
排比式
排比(三句) +过渡句+提出论点
常用排比句式
当……当……当……;
有时(有的、 有人) ……有时(有的、 有人) ……;
是……是……是……;
如果……那么……; 如果……那么……
常用排比意象
海
灯塔——指引方向
轮船——乘风破浪
陆
钥匙——开启智慧
阶梯——攀登高峰
空
太阳——点燃理想
翅膀——展翅高飞
引言式
名人名言+过渡句+提出论点
好用开头
“三寸粉笔, 三尺讲台系国运; 一颗丹心, 一生秉烛铸民魂。 ” 今天的学生
就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 老师就是打造这支中华民族
“梦之队” 的筑梦人。 作为教师, 在面对……, 我们应该……
就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 老师就是打造这支中华民族
“梦之队” 的筑梦人。 作为教师, 在面对……, 我们应该……
5.主体部分
论点+充实描述+回扣
充实描述
讲道理
举例子
如何确定分论点
是什么
赏识是XXX
P1: 开头——引出赏识教育
P2: 分论点 1——赏识是细心的发现
P3: 分论点 2——赏识是真诚的相信
P4: 分论点 3——赏识是由衷的赞美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P2: 分论点 1——赏识是细心的发现
P3: 分论点 2——赏识是真诚的相信
P4: 分论点 3——赏识是由衷的赞美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为什么
赏识能XXX
P1: 开头——引出赏识教育
P2: 分论点 1——赏识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
P3: 分论点 2——赏识能够激发学生的潜能
P4: 分论点 3——赏识能够完善学生的人格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P2: 分论点 1——赏识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
P3: 分论点 2——赏识能够激发学生的潜能
P4: 分论点 3——赏识能够完善学生的人格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怎么办
赏识要XXX
P1: 开头——引出赏识教育
P2: 分论点 1——赏识需要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善于)
P3: 分论点 2——赏识需要接纳学生的不完美( 乐于)
P4: 分论点 3——赏识需要创造成功的机会( 勇于)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P2: 分论点 1——赏识需要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善于)
P3: 分论点 2——赏识需要接纳学生的不完美( 乐于)
P4: 分论点 3——赏识需要创造成功的机会( 勇于)
P5: 结尾——让我们学会赏识
运用修辞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热爱, 在每个孩子的瞳孔里有一颗老师的心。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创造, 在探索求知的丛林里有一面个性的旗。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赏识, 在千差万别的孩子里有一双发现的眼。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青春, 在躁动不安的灵魂里有一个年轻的梦。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创造, 在探索求知的丛林里有一面个性的旗。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赏识, 在千差万别的孩子里有一双发现的眼。
教育是一首诗, 诗的名字叫青春, 在躁动不安的灵魂里有一个年轻的梦。
巧用“虚” 词
正视挫折, 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前提。
正视挫折, 是我们找到真正自我的关键。
正视挫折, 是我们实现梦想保障。
正视挫折, 是我们找到真正自我的关键。
正视挫折, 是我们实现梦想保障。
“终身学习” 是师德修养的基础保障
“敬业奉献” 是师德修养的核心所在
“团结友善” 是师德修养的关键环节
“敬业奉献” 是师德修养的核心所在
“团结友善” 是师德修养的关键环节
模板
用 A 之“火” , 点燃(主题) 之炬;
用 B 之“声” , 唤醒(主题) 之梦;
用 C 之“石” , 铸就(主题) 之路。
用 B 之“声” , 唤醒(主题) 之梦;
用 C 之“石” , 铸就(主题) 之路。
如何充实
抄
抄职业道德、职业理念、素质教育概念等,但只能用在一段当中,不能三段都用
引用
每段都可以用,名人名言、习大大讲话
习大大讲话:
第一, 做好老师, 要有理想信念。 陶行知先生说, 教师是“千教万教, 教人
求真” , 学生是“千学万学, 学做真人” 。 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
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 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 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
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第二, 做好老师, 要有道德情操。 老师的人格力量和人格魅力是成功教育的
重要条件。 “师也者, 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 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 以身
作则, 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 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
的第一粒扣子。
第三, 做好老师, 要有扎实学识。 老师自古就被称为“智者” 。 俗话说, 前
人强不如后人强, 家庭如此, 国家、 民族更是如此。 只有我们的孩子们学好知识
了、 学好本领了、 懂得更多了, 他们才能更强, 我们的国家、 民族才能更强。 国
外有教育家说过:“为了使学生获得一点知识的亮光, 教师应吸进整个光的海洋。”
陶行知先生说: “出世便是破蒙, 进棺材才算毕业。 ”
第四, 做好老师, 要有仁爱之心。 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 的事业, 爱是教
育的灵魂,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好老师应该是仁师, 没有爱心的人不可能成为好
老师。 高尔基说: “谁爱孩子, 孩子就爱谁。 只有爱孩子的人, 他才可以教育孩
子。 ” 教育风格可以各显身手, 但爱是永恒的主题。 爱心是学生打开知识之门、
启迪心智的开始, 爱心能够滋润浇开学生美丽的心灵之花。
第一, 做好老师, 要有理想信念。 陶行知先生说, 教师是“千教万教, 教人
求真” , 学生是“千学万学, 学做真人” 。 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
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 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 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
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第二, 做好老师, 要有道德情操。 老师的人格力量和人格魅力是成功教育的
重要条件。 “师也者, 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 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 以身
作则, 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 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
的第一粒扣子。
第三, 做好老师, 要有扎实学识。 老师自古就被称为“智者” 。 俗话说, 前
人强不如后人强, 家庭如此, 国家、 民族更是如此。 只有我们的孩子们学好知识
了、 学好本领了、 懂得更多了, 他们才能更强, 我们的国家、 民族才能更强。 国
外有教育家说过:“为了使学生获得一点知识的亮光, 教师应吸进整个光的海洋。”
陶行知先生说: “出世便是破蒙, 进棺材才算毕业。 ”
第四, 做好老师, 要有仁爱之心。 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 的事业, 爱是教
育的灵魂,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好老师应该是仁师, 没有爱心的人不可能成为好
老师。 高尔基说: “谁爱孩子, 孩子就爱谁。 只有爱孩子的人, 他才可以教育孩
子。 ” 教育风格可以各显身手, 但爱是永恒的主题。 爱心是学生打开知识之门、
启迪心智的开始, 爱心能够滋润浇开学生美丽的心灵之花。
举例
名人事例/热点新闻
回扣
可见/因此/正是/由于... ...+论点描述
6.结尾写作
招式一: 照应开头
【开头】 露珠在枫叶上便会红红地闪烁, 在荷花上便会有着泪滴似苍白的透
明。 露珠本就是透明无色的, 可却因为位置的改变而时红时白。 人也是一样, 当
身处位置或环境变了, 人也会相应地改变。 人生变幻无常, 要想在茫茫人生路上
不失去本色, 就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
明。 露珠本就是透明无色的, 可却因为位置的改变而时红时白。 人也是一样, 当
身处位置或环境变了, 人也会相应地改变。 人生变幻无常, 要想在茫茫人生路上
不失去本色, 就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
【结尾】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 要找到自己教书育人的位置, 找到自己的光源,
发出自己的声音, 彰显自己的本色。 唯有如此, 学生的未来才有希望之光相随;
唯有如此, 教育事业的明天才会迸发出瑰丽的色彩!
发出自己的声音, 彰显自己的本色。 唯有如此, 学生的未来才有希望之光相随;
唯有如此, 教育事业的明天才会迸发出瑰丽的色彩!
招式二: 总结全文
P2: 分论点 1——赏识需要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P3: 分论点 2——赏识需要接纳学生的不完美
P4: 分论点 3——赏识需要善于创造成功机会
P3: 分论点 2——赏识需要接纳学生的不完美
P4: 分论点 3——赏识需要善于创造成功机会
如果教师都能够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 乐于接纳学生的不完美, 勇于
为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 我们的孩子也定能在人生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我们教育
事业的明天也将迸发出更瑰丽的色彩!
为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 我们的孩子也定能在人生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我们教育
事业的明天也将迸发出更瑰丽的色彩!
招式三: 展望未来
冰心说过:“爱在左, 同情在右, 走在生命路的两旁, 随时撒种, 随时开花,
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 使穿枝拂叶的行人, 踏着荆棘, 不觉得痛苦, 有
泪可落, 却不悲凉。” 如果教师都能以爱去播种, 以心去耕耘, 以智去劳作, 一
定能在学生美好的心田里种下智慧的种子, 收获爱的结晶。
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 使穿枝拂叶的行人, 踏着荆棘, 不觉得痛苦, 有
泪可落, 却不悲凉。” 如果教师都能以爱去播种, 以心去耕耘, 以智去劳作, 一
定能在学生美好的心田里种下智慧的种子, 收获爱的结晶。
我相信, 师德高尚的教师团队不断砥砺前行, 定能让教育事业迎来新的春天。
好句积累
愿每一位学生的攀登途中, 都有陪伴者、 支持者、 助力者; 愿每一位教师都
能仰观山尖、 俯察山麓, 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付出,
坚守初心, 在教育之途中踽步踏歌!
能仰观山尖、 俯察山麓, 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付出,
坚守初心, 在教育之途中踽步踏歌!
佳作赏析
01-职业理念(三观)
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内涵
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新课程改革的教育观
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 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1、体现在让学生参与到课堂当中
2、体现在考虑到学生的想法
3、体现在想各种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 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 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1、老师不直接呈现,通过实验
2、探索、发现、解决问题
教学从“ 关注学科” 转向“ 关注人”
学生观
以人为本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尊重学生的意见】学生是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调动积极性, 主动地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课堂上老师是主导、但学生是主体
3.【保护权利】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责任
学生有学习的责任
权利
要能够保护学生的权利、不侵犯学生的权利
比如学生有财产权,罚款就是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学生是独特的人
1.【完人】学生是完整的人
2.※【因材施教】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3.【换位思考】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是发展的人
1.【遵循规律】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顺序性
阶段性
不平衡性
互补性
个别差异性
2.※【相信有潜力】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容错】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全面发展
成绩+其他
教育公正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教育公正
※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全班、全体学生
内含
【入学前】入学机会均等
【上学中】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学成后】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
学生的共同发展
学生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
学生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
学生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
学生家庭背景差异与共同发展
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差异与共同发展
教师观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教师角色的转变
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发展的促进者
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来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教师行为的转变
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教师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
复杂性和创造性
复杂:(就是事多)目的多、任务多、对象多
创造:(变化多)因材施教、教学方法、教育机智(突发请况,随机应变)
连续性和广延性
连续性:工作时间长
广延性:在空间上不仅在学校内,还要家访等
长期性和间接性
长期性:育人的周期长
间接性:老师不直接创造财富
主体性和示范性
示范性:老师应以身作则
这里主体性=示范性
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
个体性:一个人讲课
群体性:学生成才了是一群老师的成果
教师的专业发展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关注生存(非常重视人际关系)
第二阶段:关注情境(开始关注学生成绩,怎么才能把班里成绩提上来)
第三阶段:关注学生(开始关注学生的差异)
发展内容
1、有道德素养
2、※有知识素养
3、有能力素养
4、有心理素养
发展途径
1、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看别人)
2、开展微格教学(看自己)
3、进行专门训练
4、反思教学经验
拓展延伸
专家引领
同伴互助
行动研究
校本研修
评价观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指改革单一评价主体的现状,加强自评、互评,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评价内容的综合化
【成绩+其他】指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和积极的情感体验等。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的独特性的认可,发挥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增强学生的自信。
评价过程的动态化
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02-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爱国:爱党、爱祖国、爱人民
守法:不违法
爱岗敬业
爱岗:奉献
敬业:认真
关爱学生
爱谁:全体学生、一视同仁
怎么爱:严慈相济
爱什么:身心健康
最低要求:不讽刺、挖苦、体罚
教书育人
怎么教书:循循善诱、导引、诲人不倦、耐心、因材施教
怎么育人:品德、做人、创新、全面发展
怎么评价:不唯分数论
为人师表
对自己:以身作则
对他人
同事:各种团结、各种尊重
家长:尊重家长
对金钱:廉洁从教
终身学习
知识:坚持学习
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职业行为上
在思想上:要有政治觉悟,要爱党、爱国、爱人民。
教学中:上课前要认真备课;上课过程中要积极互动、挑起气氛;课后要多反思,改作业。
人际上:对学生关爱、尊重、帮助、引导;对待家长要合作、尊重、平等;对待同事要合作、团结和帮助;对待领导要尊重、配合。
仪表上:做到朴素大方、干干净净。
语言上:要文明用语,用普通话上课。
教学活动中
对待学生要各种关爱,了解学生。
对待家长要尊重、平等。
对待同事要尊重、合作。
对待管理者要支持、配合。
(了解)教师公正
对等性:对待所有人要有同样的标准。
可互换性: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最终价值判定的依赖性:老师到底有没有做到教师公正,不是依赖教师的主观判断,主要是看结果是否对学生有帮助。
03-法律法规
1、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教育教学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权去上课)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有权换着花样去上课)
2. 学术交流权
从事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 指导评价权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点评作业、作文等
写操行评定、鉴定等
涉及隐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不得评定
4. 报酬待遇权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 民主管理权(对学校)
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
6. 进修培训权
有权利参加进修和培训
7. (了解)教育惩戒权
义务
1、遵纪守法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爱护尊重学生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6、提高业务水平
★ 坚决禁止
2、学生权利保护
学生的公民权
1、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禁止校园霸凌
2.姓名权——禁止冒名顶替
3.肖像权——禁止非法营利、 恶意丑化
4.名誉权——禁止诽谤
注意:名誉人人都有
强调泼脏水、破坏名声、造谣等
5.荣誉权——不得随意剥夺
注意:荣誉不是人人都有
已给的荣誉不得随意剥夺、收回
6.隐私权
不拆看:日记、 信件、情书等
不公布:个人信息、学生成绩
不乱用:监控设备
7.人身自由权
不受非法拘禁
不受非法搜查
8.人格尊严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谩骂、 体罚、 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
为。
为。
侮辱性昵称、外号、贴标签
强调起外号、体罚、变相体罚、践踏尊严
“人格尊严权”和“教育惩戒权”的区别
教育惩戒权是为了教育学生
违反人格尊严权会让学生感到痛苦
2、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2.继承权
3.受赠权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受教育权)
1. 参加教育教学权
有权听课
有权使用教学设备
2. 获得经济资助权
3. 获得学业证书权
4. 申诉起诉权
申诉:向教育局申诉
起诉:向法院起诉
5.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9年义务教育
不能随意开除义务教育
不得退学,自愿也不可以,必须要读,这是义务
3、教育法律法规(共七部)
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总则
1、【教育的地位】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 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2、【教育与国家利益】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
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3、【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4、【教学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从实际出发,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从实际出发,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5、【管理体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 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 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1、【办学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 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以财政性经费、 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财政性经费:公办学校
捐赠资产:古天乐捐建的学校,自己捐的也不行
2、【 办学条件】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一)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 二) 有合格的教师;
( 三)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 设备等;
( 四)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一)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 二) 有合格的教师;
( 三)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 设备等;
( 四)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合格:有教师资格证即可(非优秀)
注意:办学条件里没有学生,先办校再招生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权利】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义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 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
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一) 遵守法律、 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
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5、【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
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中国境内定居、 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 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中国境内定居、 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 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6、【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 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 中学、 小学、 幼儿园(法人不是人,是一个组织)
法人代表: 中小学校长、 园长(是人,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
公办学校: 批准之日
民办学校: 注册之日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1、【 教师队伍建设】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 职务、 聘任制度, 通过考
核、 奖励、 培养和培训, 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核、 奖励、 培养和培训, 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 人员制度】
①管理人员, 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②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①管理人员, 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②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1、【经费来源】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 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公办学校:财政拨款为主(国家)、 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
民办学校:举办者负责筹措
2、【专项资金】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3、【教育费附加】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4、【校办产业】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 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 兴办校办产业。
例:北京大学出版社、XX大学化工厂等
合作、或直接创办校办产业(挂上大学的名字)等
前提:不能开展盈利活动把学生作为消费者
一般公办的附属医院不属于校办产业,产业一般是私企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处分:体系内,由于职务原因,是给处分
处罚:不在一个体系内,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出面
民事责任:侵占财产、人格尊严等,要赔钱、要道歉等
1、参与、组织舞弊,没收非法所得,1-5倍罚款,严重的5-15日拘留,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给处分;
2、考试作弊,停止考试1-3年
2、考试作弊,停止考试1-3年
时间梳理
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总则
1、【制度概说】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 不收学费、 杂费。
2、【法律责任】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 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学生
1、【 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 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 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适龄儿童、 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中央)——教育部
省政府——教育厅
市政府——教育局
县/区政府——教育局
乡政府——无
2、【 免试入学】 适龄儿童、 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 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 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工作地)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规定。
3、【保障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帮助解决适龄儿童、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 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 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 督促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4、【特殊招用】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 少年进行文艺、 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 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 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
1、【寄宿制学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特殊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 对视力残疾、 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 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 康复提供帮助。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 康复提供帮助。
3、【专门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 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极重要)4、【均衡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5、【安全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 教师、 学校的合法权益,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6、【安全制度】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7、【违法获利】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 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8、【领导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局) 依法聘任。
9、【批评教育】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 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不得开除。
法律责任
1、【 违法获利】
学校违规收取费用→退还费用; 给予处分
学校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通报批评;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限期改正, 给予行政处分;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学校违规收取费用→退还费用; 给予处分
学校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通报批评;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限期改正, 给予行政处分;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2、【学校的法律责任】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 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 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一) 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 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 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3、【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 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限期改正。
审批级别汇总
延缓入学、申请休学:县教育局、乡政府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县教育局
辍学:县教育局、乡政府
第三部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权利和义务
1、【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职责】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 有关部门、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责:( 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
( 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 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提供)
(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支持)
(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校外、课后)。(支持)
( 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 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提供)
(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支持)
(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校外、课后)。(支持)
资格和任用
1、【 教师资格制度】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2、【 资格限制】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 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条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 一) 弄虚作假、 骗取教师资的;
( 二) 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 一) 弄虚作假、 骗取教师资的;
( 二) 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2、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其考试成绩作废, 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 教师任教】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考核
1、【 考核内容】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 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2、【 考核效用】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 晋升工资、 实施奖惩的依据。
待遇
1、【 教师工资】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 或者 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应当予以补贴。
3、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 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法律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侮辱、 殴打教师的, 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 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打击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 对依法提出申诉、 控告、 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非常重要)【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 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 项、 第(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 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 项、 第(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教师申诉】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 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 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认为: 学校侵犯权利——找教育局(最低原则)
教师认为: 教育局侵犯权利——找上一级教育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最低原则)
接到申诉需30日内处理(注意:30日不等于一个月)
其他
申请仲裁:拖欠工资等
检举控告:公民权益,检举控告公职人员违法行为
申请复议:二次复议
处分:只能是组织级别才能给组织内的人处分,不能是组织内某个人给另一个人处分,单个人没有给另一个人处分的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体现民主代表权的
信访机关:倾听群众意见的地方
检查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的
第四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总则
【概念解释】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家庭保护
1、【家庭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五) 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九)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并进行合理管教;
(五) 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九)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并进行合理管教;
2、【监护人的禁止行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
列行为:
(九) 允许、 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列行为:
(九) 允许、 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3、【 看护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 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或者将其
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4、【 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 一) 曾实施性侵害、 虐待、 遗弃、 拐卖、 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 二) 有吸毒、 酗酒、 赌博等恶习;
( 三) 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 照护职责;
( 四) 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 一) 曾实施性侵害、 虐待、 遗弃、 拐卖、 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 二) 有吸毒、 酗酒、 赌博等恶习;
( 三) 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 照护职责;
( 四) 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5、【 委托照护情况告知】
与未成年人、 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
与未成年人、 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
学校保护
1、【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 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 保障其休息、 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重要)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 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重要)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 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2、【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 完善安保设施、 配备安保人员, 保障未成年人在校、 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杜绝学校教育商业化】 学校、 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 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 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4、【欺凌防控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对教职员工、 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5、【预防性侵害、 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 学校、 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 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
社会保护
1、【舆论保护及监督】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 审慎和适度, 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 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2、【商业广告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 播放、 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 不得在学校、 幼儿园播放、 张贴或 者散发商业广告; 不得利用校服、 教材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3、【住宿经营者保护】 旅馆、 宾馆、 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 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的联系方式、 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活动场所限制】 学校、 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设置未成年人禁入、 限入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设置未成年人禁入、 限入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5、【禁止烟、 酒、 彩票】 学校、 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 酒、 彩票销售网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 酒、 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烟、 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 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 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饮酒。
6、【禁止提供、 销售刀具】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 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 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7、【用工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 酒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 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 有毒、 有害等危害未 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营业性娱乐场所、 酒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 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 有毒、 有害等危害未 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16周岁以下所有工作不能招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16周以上18周岁以下娱乐场所不能招用
3、招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过重、有毒、有害工作
8、【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 应当向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 虐待、 拐卖、 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 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 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 应当及时解聘。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 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 应当及时解聘。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学校、幼儿员、托班、早教等等
招人的时候查犯罪记录
招完后定期查询犯罪记录
9、【隐私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 毁弃、 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 日记、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 查阅;
(二)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 查阅;
(二)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网络保护
1、【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 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 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网络产品限制】 网络游戏、 网络直播、 网络音视频、 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 权限管理、 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 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 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3、【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行为规范】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 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4、【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行为规范】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政府保护
1、【临时监护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 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 监护人下落不明;
(三) 监护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监护职责;
(四) 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五)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六) 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
(七) 其他
(一) 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 监护人下落不明;
(三) 监护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监护职责;
(四) 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五)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六) 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
(七) 其他
2、【临时监护与监护评估】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 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 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 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 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 经民政部门评估, 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 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 经民政部门评估, 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 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临时监护的两种措施
1、交给人来养
亲属抚养
家庭寄养
2、交给机构来养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
3、【长期监护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一) 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 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 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收养评估】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 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 收养关系成立后, 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司法保护
1、【 专门办理】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2、【 对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 住所、 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 但查找失踪、 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3、【监护资格的变更】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 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4、【案件审理】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 证人, 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 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 并采取适当方式, 在适当场所进行, 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未成年被害人、 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 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未成年被害人、 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 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年龄总结
不满18周岁是我国未成年人。
6周岁上学,条件不具备地区可推迟到7周岁
想收集不满14周岁人的信息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
16周岁以下任何企事业不得雇佣,不得单独居住,不能当主播。
16-18周岁娱乐场所不得雇佣。
第五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犯罪的教育
共同教育职责
1、监护人→直接责任
2、学校→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1、不利于自己健康成长
(一) 吸烟、 饮酒;
(二) 多次旷课、 逃学;
(三) 无故夜不归宿、 离家出走;
(四) 沉迷网络
(五) 交友不慎
(六) 去不适宜场所
(七) 赌博、 迷信
(八) 自己看淫秽物品
(九) 其他
(二) 多次旷课、 逃学;
(三) 无故夜不归宿、 离家出走;
(四) 沉迷网络
(五) 交友不慎
(六) 去不适宜场所
(七) 赌博、 迷信
(八) 自己看淫秽物品
(九) 其他
2、学校(管理教育)
(一) 予以训导;
(二) 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三) 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四) 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五) 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
(六) 其他
(二) 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三) 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四) 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五) 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
(六) 其他
3、【旷课、 逃学处理】 及时联系
4、【夜不归宿、 离家出走处理】
①夜不归宿: 及时查找, 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②收留夜不归宿: 及时联系; 无法取得联系的,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①夜不归宿: 及时查找, 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②收留夜不归宿: 及时联系; 无法取得联系的,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参加不良组织的处理】 及时制止; 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1、严重危害社会
(一) 拦截他人, 占用公私财物等
(二) 非法携带枪支
(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 传播淫秽读物
(六) 卖淫、 嫖娼
(七) 吸毒
(八)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 其他
(二) 非法携带枪支
(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 传播淫秽读物
(六) 卖淫、 嫖娼
(七) 吸毒
(八)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 其他
2、公安机关(矫治教育)
(一) 予以训诫;
(二) 责令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三) 责令具结悔过;
(四) 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五) 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
(九) 其他。
(二) 责令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三) 责令具结悔过;
(四) 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五) 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
(九) 其他。
3、转入专门学校
1、严重不良行为无力管教(需申请)
父母、 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教育局决定→转入专门学校
2、严重危害社会拒不接受矫治(无需申请)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教育局、 公安机关决定→转入专门学校
4、转出专门学校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原决定机关决定→转回
转回
1.普通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接收)
2.特殊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学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1、被逮捕的未成年人
分别关押
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2、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
升学、 复学不得歧视
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保密
4、人民检察院(监督机关)对上述流程进行监督
法律责任
1、【监护人法律责任】(家长责任)
父母——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予以训诫】
父母——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予以训诫】
2、【学校、 教职工的法律责任】(老师责任)
教职员工教唆、 胁迫、 引诱; 品行不良——解聘或者辞退。
教职员工教唆、 胁迫、 引诱; 品行不良——解聘或者辞退。
3、【教唆、 胁迫、 引诱未成年人的处理】(社会人员责任)
教唆、 胁迫、 引诱,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
教唆、 胁迫、 引诱,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事故与责任
1、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有错,学校担责)
(一) 场地设施不安全
(二) 安全管理有漏洞
(三) 入口食品未达标
(四) 各种活动没强调
(五) 教职员工不合适
(六) 劳动运动超强度
(七) 特异体质未注意
(八) 伤害救助不及时
(九) 教师违规或失德
(学校先出面担责,过后可找老师追偿)
(十) 危险行为未制止
(危险行为要见一次阻止一次,否则学校的责任)
(十一) 发现离校未告知
(十二) 其它行为未履职
(二) 安全管理有漏洞
(三) 入口食品未达标
(四) 各种活动没强调
(五) 教职员工不合适
(六) 劳动运动超强度
(七) 特异体质未注意
(八) 伤害救助不及时
(九) 教师违规或失德
(学校先出面担责,过后可找老师追偿)
(十) 危险行为未制止
(危险行为要见一次阻止一次,否则学校的责任)
(十一) 发现离校未告知
(十二) 其它行为未履职
2、【 学生或监护人责任】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学生/家长承担责任)
(一) 明知违规还去做
(二) 已经纠正拒不听
(三) 特异体质未告知
(四) 监护职责未履行
(二) 已经纠正拒不听
(三) 特异体质未告知
(四) 监护职责未履行
3、【 第三方责任】 (第三方有错)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 因提供场地、 设备、 交通工具、 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 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方主要、学校次要,考试只考谁承担主要责任,次要的只要题目中没有提到就不用管。
4、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无法律责任: (学校不担责)【学校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学校全部不担责】
(一) 地震、 雷击、 台风、 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 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 学生有特异体质、 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 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 学生自杀、 自伤的;(前提是非学校因素)
(五)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 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 学生有特异体质、 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 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 学生自杀、 自伤的;(前提是非学校因素)
(五)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5、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 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学校不担责)【在学校管理的时间、空间之外发生的事故,学校全部不担责】
(一) 在学生自行上学、 放学、 返校、 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 在放学后、 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 其他。
(二)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 在放学后、 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 其他。
6、【致害人责任】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 或者因学生、 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 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故处理程序
1、【调解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 认为必要的, 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 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调解。
2、【诉讼条件】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 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事故伤害的赔偿
1、【赔偿范围】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 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但不承担解决户口、 住房、 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 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2、【学校追偿】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予以赔偿后, 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3、【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 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 无理取闹人员处理】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 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 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造成损失的, 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七部 《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总纲
1、【 国家性质】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人大制度】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民主:不搞一言堂
2、集中:不能涣散
4、【 依法治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5、【经济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6、【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 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 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7、【武装力量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 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示威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
6、【人格尊严】
7、【住宅权】
8、【通信权】
9、【监督权】 批评和建议、 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
10、【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1、【休息权】
12、【物质帮助权】
13、【受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4、【科学文化活动自由】
15、【行使自由和权利的限度】 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6、【维护荣誉义务】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7、【服兵役】
18、【纳税义务】
2、【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 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示威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
6、【人格尊严】
7、【住宅权】
8、【通信权】
9、【监督权】 批评和建议、 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
10、【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1、【休息权】
12、【物质帮助权】
13、【受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4、【科学文化活动自由】
15、【行使自由和权利的限度】 不得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6、【维护荣誉义务】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7、【服兵役】
18、【纳税义务】
国家机构
1、【全人大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全国人大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可以推迟选举, 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 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可以推迟选举, 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 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开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4、【全人大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选举重要国家工作人员(比如: 国家主席、 副主席)
③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④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比如: 战争和平、 特别行政区)
①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选举重要国家工作人员(比如: 国家主席、 副主席)
③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④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比如: 战争和平、 特别行政区)
5、【全人常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解释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一) 解释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6、【全国人大人事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
(二) 国务院总理、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秘书长;
(三)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
(二) 国务院总理、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秘书长;
(三)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修改宪法和法律】 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全人常提
2、1/5以上人大代表提
3、2/3人大代表同意通过
4、其他法律半数人同意通过
8、【国务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即中央人民政府,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9、【国务院工作】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10、【国务院职权】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六)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七) 领导和管理教育、 科学、 文化、 卫生、 体育工作。
(八) 领导和管理民政、 公安、 司法行政等工作。
(十)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六)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七) 领导和管理教育、 科学、 文化、 卫生、 体育工作。
(八) 领导和管理民政、 公安、 司法行政等工作。
(十)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11、【 监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所有在编公职人员都受监察委员会监察
12、【 最高监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13、【 法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4、【 审判机关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15、【 检察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6、【 检察机关关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了解
1、(了解)【 法院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
2、(了解)【 监察职权】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了解)【 检察院级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 事检察院。
04-逻辑思维能力
概念
概念间的关系
全同
包含
交叉
全异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了解)
限制:从大概念到小概念
概括:从小概念到大概念
命题
1.命题的定义(了解)
命题就是表示判断的句子。
例:我是男生。我不是女生。
2.命题的种类 及 推理方法
直言命题
解释:结构上不能分解。【拆不开的】
例:孙俪和邓超是夫妻。
推理方法
找直言命题的负命题(矛盾命题)【找反对点】
例:
原命题:所有同学都及格了
负命题:小明没及格
原命题:所有同学都及格了
负命题:小明没及格
逻辑题中如果两句话相矛盾,必有一句真的一句假的
复言命题
解释:两个或两个以上简单命题构成。【拆的开的】
例:孙俪和邓超是明星。
复言命题的种类
1、联言命题: A 且 B
2、选言命题: A 或 B;要么 A,要么 B
3、假言命题:如果 A,那么 B;只有 A,才 B
推理方法
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等价
★1.题干和选项中出现比较明显的逻辑关联词。
如果...那么.../只要...就.../一但...就.../为了...一定.../只有...才.../如何...一定.../想...就...
正常推理
前推后
等价结果(逆否命题)
正常推理倒过来,再加一个否定
★ 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等价
只有...才.../不...不.../除非...否则不.../没有...就没有...
正常推理
后推前
等价结果(逆否命题)
先倒过来,再否定
★ 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等价
2.提问方式是“可以推出”“不能推出”“包含在” 等。
复言命题的负命题(矛盾命题)
(1) -(A 或 B)=-A 且-B
例:并非我想吃烧烤或火锅=-(烧烤 或 火锅)=-烧烤 且 -火锅
(2) -(A 且 B)=-A 或-B
例:并非我想去东京和巴黎=-(东京 且 巴黎)=-东京 或 -巴黎
★ 矛盾命题必有一真一假
★ 真假话问题
解题方法
1、找矛盾
2、矛盾命题必有一真一假
3、还剩几假
4、得出结论
例子
经典逻辑推理
数字推理
遇到看上去不像人数的数字优先考虑分组计算
图形推理
图形的叠加
像打扑克一样,一张一张地往上叠,图形的位置不变。
例子
图形间的关系
相交
相离
相接
朴素逻辑推理
一般题里要求排序的用排除法,给好多条件让判断的用连线法
代入排除法
根据选项进行排除。一个条件一个条件排除即可。
连线法
甲 北京 外语
乙 重庆 金融
丙 上海 法律
乙 重庆 金融
丙 上海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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