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解读
2023-01-27 15:19:31 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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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解读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实施背景
发展基础
“一老一小”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近40个养老文件
近10个托育文件
“一老一小”服务资源日渐丰富
已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6000余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900余张
“一老一小”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一老一小”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2021年末60岁以上常住老人211万,年增4.54%
2021年末3岁以下婴幼儿28.11万,年增3.3%
发展趋势
服务人口规模增长趋势显著
2025年:60岁以上常住老人264万
“十四五”: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25万-30万区间
服务需求呈现多元普惠发展
服务方式日趋数字化人性化
养老托育:“即时感知、智能预警”、“主动服务、精准服务”
搭建杭州市婴育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
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打造智慧养老3.0版
发展目标
整体目标
2025年
建成“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350个
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0个
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全覆盖
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2035年
建成功能完善、普惠优先、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实现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占比达到90%以上
高水平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具体目标
政策保障更加有力
到2025年,形成普惠为主、保障高效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街道(乡镇)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示范性托育机构达到50家;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
队伍建设更加专业
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达到20%;托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
城乡资源更加均衡
到2025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街道(乡镇)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覆盖率达到100%
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到2025年,培育规模化连锁化的骨干托育企业(组织)10家以上
数字化改革更优成效
构建“社区大照护”体系,打造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家门口养老托育”数字化场景,以数字化赋能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发展
实施原则
坚持普惠优先
坚持统筹布局
坚持条块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数字赋能
重点任务
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街道集中建设养老和托幼综合体
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
补齐已建成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评价,落实老年人居家服务责任
支持街道(乡镇)整合利用设施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技能培训、提供指导服务
鼓励养老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入户看护失能、失智人员工作
支持为老旧住宅配备上下楼辅助器具或电梯,支持为独居老年人安装应急呼叫救援设备
依托养老服务商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
加快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两床”融合
优先安排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敬老院
加快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
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支持开发适老型住宅并提供配套物业服务
优化村社老年食堂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配送餐中心
进一步完善社区(村)助餐服务机制
提升数字服务适老化水平
构建多终端、全覆盖、秒响应、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
拓展市民卡养老服务内容,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办”
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推进养老平台与医疗、社会救助等平台对接,建立信息数据库
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线上老年服务项目(含家政等)
改善老年人线上服务体验,门户网站、客户端等各类线上公共服务平台设置大字体、无广告、操作简单的“长辈模式”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整合资源,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
鼓励养老机构设立或引入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
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持续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结算便利化水平
提供优质老年健康服务
推进慢病全周期“数智”健康管理应用
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
到2025年,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
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普遍设立老年医学科
到2025年,各区、县(市)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创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实现区、县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单个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完善四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打造家门口的老年大学
2025年各区县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电视大学等
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建老年志愿者协会
搭建老年人才资源服务平台,支持离退休专家发挥余热
加快发展养老产业
培育一批面向老年人的专业健康管理与服务促进机构
推动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入驻我市
支持面向老年人的业态深度融合
丰富适老化家居、衣装及设备供给,预防和减少老年人日常起居意外损伤
继续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
到2025年,实现老年意外险直赔服务区、县(市)全覆盖
创新消费新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
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平台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出台《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婴幼儿照护发展引导机制
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推广“物业+托育”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支持专业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事业单位
优化社区托育设施与社区(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或租赁场地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深化实施孤儿助医助学项目
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
落实孤儿、困境儿童等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推进社区托育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严格落实配建标准,有效改善托育服务硬件基础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托育机构
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配建中,统筹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支持人才随迁老人家属、亲属来杭照护婴幼儿
加强对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家庭指导
探索实施社区(村)家长互助式、临时托管式公益服务
建设社区(村)婴幼儿成长驿站
加强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
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统筹推进产前筛查和诊断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
对16—30月龄儿童开展M-CHAT孤独症筛查
每个区、县(市)均有1个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区、县(市)级妇幼保健人员按照每1万常住人口1—1.5名标准配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妇保、儿保人员上按照每2万常住人口各1名标准配置
推进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
鼓励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
推进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
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
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设施
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
加快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
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鼓励打造儿童“游戏角落”
加快发展托育服务产业
鼓励利用存量建筑开办嵌入式托育机构
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质量评估有关标准
搭建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协作平台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社建委)统筹下的专班工作机制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老龄健康、托育工作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社建委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
将“一老一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区县(市)的目标考核体系,定期检查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优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
将养老托育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予以保障
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
在城市居住区民生设施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产和设施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
通过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等措施支持养老托育产业发展
优化财政金融保障
区、县(市)政府要加强“一老一小”服务的资金保障
鼓励政府出资的基金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投资力度
丰富贷款产品和服务,加大养老托育行业增信支持力度
落实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现有税费优惠政策
通过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等措施,降低养老托育成本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完善“四位一体”的从业人员教育体系
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认定体系
加强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及定期培训
落实养老服务人才补助政策
加大市属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园长、保育员、保健员等从业人员岗前职后培训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加强养老托育机构监管
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约束机制
加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等工作机制
严防“一老一小”领域进行非法集资
加强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全市养老托育“一网统管”
营造社会友好氛围
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最美”系列选树活动
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宣传
引导群众正确看待人口发展趋势
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活动
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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