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患者住院治理流程图
2023-02-10 16:56:46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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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弃婴、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昏迷但无法获知身份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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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门诊医师开具入院通知书,并详细填写情形
各科室无条件同意该类患者并给予诊治
收治科室报保卫科了解病员的信息、病情等,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寻求法律、经济援助及善后处理。
病情危重,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签字的,由科室负责人或医务科人员代签。
达到出院标准的,由医务科与县民政救助站等相关部门联系商量“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及遣送事宜
费用自理,相关费用报财务科支付
按新农合标准执行。如需专门检查(用药)的,填写申报表,主管大夫科科主任签定,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救治无效后死亡的,暂存太平间,同时保卫科联系派出所备案,按公安相关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如属于城镇低保住院欠费,医保报销后,个人部分按欠费治理;
县外的参保人员由医管科、财务科配合查实,是否属于所在地参保人员,以减少欠费缺失
县外的参保人员由医管科、财务科配合查实,是否属于所在地参保人员,以减少欠费缺失
部分特困病员欠费,由患者本人或与病员关系相对紧密人员拟定书面申请由主管大夫、护士长、科主任审核签字,并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小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科室将审核后的书面申请和病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医院财务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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