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礼治秩序
2023-03-07 16:50:21 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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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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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文章导读
作者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
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
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
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主要内容
西洋是法治的社会
法治是人依法而治,但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乡土社会是个没有法律(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的社会, 是个礼治(人治)的社会
礼治社会并不是文质彬彬的
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礼的维持则依靠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文化也是一种传统
在乡土社 会中,传统的重要性和效力比现代社会更甚,依着做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
人们对于传统有敬畏感,礼的推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 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礼治的可能性必《乡土中国》每章节概述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
章节概括
1、论述“人治”与“法治”的一对概念,并表明“法治”相对不合适
2、因为 “法治”中仍然有人的因素,所以“人治”这个概念就不明确
3、论述“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否定一般性字面含义上的“人治”的解释
4、在否定了一般性“人治”的解释后,提出自己对“人 治”与“法治”相区别的观点
5、区别不在“人”和“法”两个字面含义上,而是内在维 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根据规范的性质
6、指明乡土社会的维持与现代不同,并举出几个无为而治的社会思想的例证
7、否定乡土社会不是无治而治的社会,继而提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的观点
8、阐明礼的概念的准确内涵,并说明礼与法的不同之处
小结
乡土社会的秩序绝不是自发的,并不是说在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 寡民社会里
秩序仅凭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就能建立起来
秩序的建立一定是有一个外力来维持的,在法治社会当中当然是国家权力,而在传统的乡土社会是靠“礼”
“礼”和“法”形式上很相似,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样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
虽然封建王朝也有政治权力,但维持这种规范是——传统
讲传统之前还有一点要说明:抵制社会并不是文质彬彬的如君子国一般的社 会,“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就合乎规范这一点来说,“礼”和“法”都是行为的标准,但它们的区别上面已 经说了,一个是靠外在权力,一个是靠社会传统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
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
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
长久以来,这种行为成了我们普遍所谓的“仪式”,礼就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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