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流程
2023-03-07 15:57:16 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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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等及时上交总委组织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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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提交入党申请书
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推荐
支委会研究通过
指定培养联系人
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支委会记录)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发展对象
支委会研究通过
确定入党介绍人
报上级党委备案(支委会记录)
集中培训
政治审查
预备党员
支委会审查
党委预审
预审通过一个月内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上级党委审批 (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
党委委员或党委组织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支部大会3个月内党委会议审批预备党员
报上级党委备案
预备党员转正
编入党支部
党委组织入党宜誓
-年后党员书面申请转正
党小组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
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讨论、表决
3个月内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党委通知支部审查结果
支部与转正党员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入党材料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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