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及事项
2024-03-16 16:57:55 0 举报
AI智能生成
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
据实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社会保险费
基本“四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借款费用
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资本化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扣除
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向除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汇兑损失
准予扣除
公益性捐赠
捐赠额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直接捐赠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2019.01.01-2025.12.3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筹建期间,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准予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筹建期间,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准予扣除
重点: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PS:2021.01.01-2025.12.31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准予扣除,但是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保险费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按照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除上述之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租赁费
经营租赁方式的,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方式的,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
准予扣除
有关资产费用
准予扣除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准予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其他企业,收入金额的5%部分据实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
国有企业,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据实扣除
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据实扣除
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