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
2023-03-28 00:51:17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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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板块知识点思维导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国家标志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新修订的《国旗法》2021年1月1日生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平等权
2.政治权力和自由
最基本的政治权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错误项:罢工、创作
子主题
3.诉愿权——监督权
批评、建议: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的权力
申诉、控告、检举:针对违法失职行为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权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查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1.劳动权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物资帮助权
针对年老
疾病
丧失劳动力
4.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宪法和法律
4.服兵役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中央国家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人大、全人常行使国家立法权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
3.全国人大的重要职责(不包含全人常)
1.监督宪法的实施——全人常也可以监督实施
2.修改宪法
3.制定基本宪法——》人常是制定非基本法
4.改撤人常
1.改变或撤销人常的不适决定
2.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人常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人大决定国家走和平路线还是战争路线
5.人事选举权
一常、一委、两高、三主席(人事选举权)
1.全人常选举人员
2.国家监察委员主任
3.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国家主席
6.国家副主席
7.国家军委主席
子主题
6.人事决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
1.主席提名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中央军委主席
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2.组成和任期: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秘书长、委员若干;每届任期5年
3.重要职责
1.立法权-制定基本法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3.撤销国务院制定不符合宪法的法规、决定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不符合宪法的行政法规
国家主席
性质:国家主席是独立的国家机关
2.组成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人大选举产生
3.任职资格1.45周岁 2.中国公民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任期5年,可连任
4.重要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公布全人大、人常的
2.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和驻外权代表的宣布
3.外交权
4.荣典权
国务院
1.性质: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组成和任期
总理——主席提名——全人大决定
5年/届,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全人大闭会区间,全人常可以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不能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4.实行负责制——行政机关实行总理负责制,即一把手负责
3.重要职权
1.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重大事项决定权——区域划分
改变和撤销关系
1.全人大——>(改、撤)全人常
2.全人常——>(撤销)
国务院——>(改撤)
各部
省政府
省人大
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全国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组织和任期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由人大选出)一人,副主席若干,委员若干组成
任期5年 可连任 无届数要求
3.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人民法院
性质: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形式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监督
分类:最高(最高人民法院)、高级(省级)、中级(市级)、基层人民法院(县级)
法院之间关系:上级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检察院
性质、地位:人民检查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干涉
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从属制
被上级检察院领导
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同级人常负责,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任期:5年/届,不得连续2届
检察委员会
1.检察机关:监察委员会——监督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中国国家委员会是最高检察机关,国,省、市、县(乡)都没有监察委员会
2.组成:主任(全常委提请)、副主任若干
3.任期:5年/届,不得超过2届
4.对同级的人大、人常负责接受监督
5.职责
监督:国家工作人员
调查:调查职务犯罪、职务违法
处置
违法公职人员——行政处分
对失职的领导——进行问责
对涉嫌犯罪、调查清楚后——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
建置和区域划分
乡找省,村找县、县级以上国务院,全国人大负责批省建
宪法概念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子主题
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法的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法律的监督——全国人大及全人常
宪法的效力——最高法律效力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理念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根本法的体现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效力最高体现在
1.是普通法制定的依据
2.不得相抵触,抵触无效
3.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3.宪法在指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法律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3.法治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的结构
序言
宪法正文
1.总纲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国家机构
4.国家标志——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的产生历程
1954年宪法——第一部宪法
1975年宪法——第二部宪法
1978年宪法——第三步宪法
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
1988年宪法修正案
1993宪法修正案
1999宪法修正案
2004年宪法修正案
2018年宪法修正案
增加宪法宣誓制度
四次颁布、五次修改
由人大主席团公布(不是主席)
国家制度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控制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
控制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状态
控制国民经济的重要稀缺资源
基本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制制度
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单一制国家
一部宪法
一个国籍
一个中央政府
一个国际法主体
选举制度
普通性原则
由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1.中国公民
2.年满18周岁
3.未被剥夺政治权力
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
秘密投票原则
选举方式
县和乡——人民群众直接选
市、省、国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
子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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