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
2023-04-10 20:59:37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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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民法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4、民法的渊源 5、民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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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
民法典
民事单行法
其他法律
民事法律
效力仅次于宪法1和民事法律
行政法规
效力范围上具有从属性,在适用范围具有地域局限性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调理
规章直接作为裁判依据
规章
司法解释
国际惯例通常分为法律范畴的国际惯例和非法律范畴的国际惯例。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查明
习惯
四•民法的渊源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基础性法律优先于一般性法律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
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五•民法的适用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范围总和
形式意义;民法典
实质意义: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概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主要保护人身。财产等民事权益
民法不仅保护权利而且保护权益
对新型民事权益提供保护机制
保护民事权益原则
人格平等
当事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
民法的救济方法充分贯彻了平等性
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不等于法律地位的等同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集中体现了私法的任意法特性
自愿的实质是自主决定的的法定性
意思自治是相对的,有限制的自由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
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目的性评价标准
公平原则是法官适用民法遵循的重要理念
公平原则
确立行为规范的功能
解释的才能
衡平的功能
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
推动交易和增进效率的功能
诚信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价值
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的内容
绿色原则是民法相关具体制度的基石
绿色原则
二•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动产和不动产
主物和从物体
单一物和集合物
原物和孳息
物
货币和有价证劵
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无体财产
其他民事权利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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