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
2023-06-26 14:36:45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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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子篇 天文、历法
话说七曜
日月金木水火土——七曜
日
夏代占日之官——羲和
十日并出——>十日代出——>天干:十日为一旬: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
月(月亮/太阴)
十二月: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金星(明星/太白/启明/长庚)
木星(岁星)
岁星纪年法:木星12年公转一周,在战国时期被用来纪年
水星(辰星)
离太阳最近,体积最小,日出前50分钟或日落后50分钟可以看到
先秦时代天象中的水不是指水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定星
火星(荧惑)
隐现不定,令人迷惑
古代文献中的火在很多情况下指恒星中的大火,即心宿
七月流火:自七月份开始,随着大火星的西移,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了
土星(镇星/填星)
28年公转一周,似每年都在镇守或填充二十八宿中的一宿
谈谈二十八宿
黄道附近的恒星分成二十八组,以此为坐标观察星体的运行
分组(四组)
东方七宿——苍龙
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七宿——龟蛇(玄武)
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七宿——白虎
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方七宿——朱雀
井鬼柳星张翼轸
作用
表示七曜运行的位置
测定岁时季节
古代文学作品赋予特殊的含义
参宿居西,心宿居东,出没两不见——比喻兄弟失和或亲朋久不相见
柳宿中的酒旗三星,形状像酒旗,常被用来作为反对禁酒的说辞
北斗
斗身:天枢、天璇、天玑、天权
斗柄:玉衡、开阳、摇光
辨别方向和季节
方向:北极星
季节:斗柄在不同季节指向不同:春——东;夏——南;秋——西;冬——北
十二次:把黄道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十二次
名称:星纪、玄枵、陬訾、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
用户:指示一年四季太阳所处的位置,说明季节的变换;说明岁星每年运行所处的位置,并据以进行岁星纪年
分野:把星宿与地上的区域相联系,让他们互相对应
用于占卜,观察天象占卜有关地区的吉凶祸福
中国古代历法中的日、月、年
日
第一次太阳出来到第二次太阳出来定位一日(一昼夜交替的周期),一般以夜半子时作为实际上一日的开端
清晨为旦,晚上为夕;黎明为明,中午为日中,黄昏为昏
十日为一旬
一旬之内的未来日为翌
一旬以外的未来日为来
过去的日为昔
月
以月相变化一周期为一月
月的开始
最开始:新月出现(每月初三)——朏(fei,三声)
其后:以日、月合朔即月亮运行到地球与太阳之间的朔日为一月的开始——每月初一叫朔;初三叫朏(霸/魄);最后一天叫晦;大月的十六日,小月的十五日为望(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望后一日,为既望:
西周四分月相: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
将十二个月与十二时辰相对应。端午节:五月初五,五月为午月
年
说文:年,谷熟也。从禾,千声
尔雅·释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
宋郉昺《疏》:年者,禾熟之名,每岁一熟,故以为岁名
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即一个太阳年
今年的正月初一到明年的正月初一之间的一段时间为年
重定正朔:正:年始,朔:月始。
夏历:以建寅之月作为岁首(现在农村实用的阴历即为夏历)
殷历:以建丑之月作为岁首(夏历的十二月)
周历:以建子之月作为岁首(夏历的十一月)
秦历:以建亥之月作为岁首(夏历的十月)——颛顼历(汉朝沿用)
汉历: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历,复以建寅之月作为岁首,后一直延续约两千年
王莽、魏明帝:改用殷历
武则天和唐肃宗:改用周历
岁:指今年的某一节气到明年的某一节气之间的一段时间。岁相当于是回归年
阴历、阳历、阴阳历
阴历
定义:凡以朔望月为标准的历法称阴历
阴历6个大月,各30天,6个小月,各29天,全年354天,每年的起止时间不固定
使用:回历
阳历
定义:凡以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即回归年为标准的历法称阳历
阳历7个大月,每月31天,4个小月,每月30天,另外规定2月为28天。每年共365天,每隔4年要在二月增加1天,称为闰年
使用:世界各国普遍使用
阴阳历
每年12个月,6大6小,共354天,少11.25天用闰年解决,19年7闰。
闰月,与节气有关
西汉初年《淮南子·天文训》:二十四节气全部名称始见
西汉末年刘歆,改太初历为三统历,将二十四节气正式订入历法
二十四节气:标识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而是四个不同的位置,分为节气和中气
自立春开始,单数为节,双数为中。
一个节气+一个中气大约30.5天,大于一个朔望月的时间(29.53天);所以每个月的节气和中气总要比上一个朔望月推迟一到两天
当推迟到某个月只有节气而没有中气的时候,便在这个月置闰
闰月无中气
新年的钟声应当何时响起
计时法
最早:根据天色以及一日两餐的时间,将一昼夜分为若干段
日出:旦、早、朝、晨
日入:夕、暮、昏、晚
太阳正中:日中
将近日中:隅中
太阳偏西:日昃
朝食(饔)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称为食时
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叫晡时
日入以后是黄昏
黄昏以后是人定
认定以后是夜半
夜班以后是鸡鸣和昧旦(昧爽)
用十二地支标识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小时,分为初(前一小时)和正(后一小时)
古代计时法与现代计时法对照表
卯时:早晨5点到7点,古人上朝时间,上班报到称为点卯
纪日法
干支纪日:将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组合为六十甲子
纪月
用序数表示,即一月、二月……
先秦时期:正月为陬,二月为如,三月为寎(bing,三声),四月为余,五月为皋,六月为且(ju一声),七月为相,八月为壮,九月为玄,十月为阳,十一月为辜,十二月为涂
以节序指代月份,如孟春指正月,仲春指二月,暮春或季春指三月
纪年
最早:按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以元、二、三、四的序数第记,直到旧君出位为止
然后:以岁星和太岁纪年,主要盛行于战国
秦汉之后,以年号纪年,封建帝王为纪在位之年而定的一种名号。早期帝王年号不止一个,到了明清,一般一个皇帝只有一种年号
东汉以后,干支纪日应用于干支纪年,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开始至今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实行公元纪年
丑篇 行政区划与职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
酝酿、萌芽于春秋传国时期;夏商西周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期开始设置县和郡,是最早的行政区划单位
县:古悬字,距离遥远之意。
最早设县的是秦国:甘肃天水——邽县;甘肃甘谷——冀县
郡:
最早设置始于秦。春秋前期,秦已置郡;战国时期,郡大于县
一般设置在边地,主要出于军事防卫的需要
秦汉-郡县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秦末有近四十郡。管辖全国一千多个县
汉承秦制,再把郡分给诸侯王,称为王国;王国的官吏,由王朝直接派遣;王国的赋税收入归诸侯王,郡的收入归朝廷
汉武帝时期,将全国一百多个郡分为十三个刺史部,首都附近的七郡归为司隶校尉部。十三州,只有监察功能,不是行政区划
汉灵帝中平五年,为了镇压黄巾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州变成行政区,在郡、国之上
魏晋南北朝隋-州郡县制
三国:魏有十二州,吴有四州,蜀有一州
西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州21个,郡、过173个,县1232个
东晋十六国:州开始增多,辖地逐步缩小
南北朝末期:州有三百多个,郡有六百多个
隋: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二级制
唐宋-道路制
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将全国划分为十道
唐玄宗开源二十年(公元733年)改为十五道,统府、州328个,县1573个,在各道设置采访处置史,职权相当于汉武帝时的刺史。道成为固定的监察区
安史之乱后,形成了以掌兵权的节度使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唐玄宗天宝年间有节度使十个
唐肃宗时,节度使猛增至四十四个。节度使辖区叫道,可管数州,道成为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单位
北宋建立后,取消节度使,在州上设路。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定天下为十五路;宋徽宗增至二十四路
宋室南渡后,只有十六路
宋代的路分属于转运使(财赋),提点刑狱(司法),安抚使(兵政),不可越权,路不是行政机构,只是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个区划
元明清-省制
行省制始于元代
省:本是官署的名称
元世祖,将尚书省并为中书省,总揽朝政,在各地设立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在外地的代理机构。
元代分全国为一个中书省直辖区和十个行中书省。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路、府州、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尖行省制,以承宣布政使司为最大行政区划,由布政史总一省之行政大全。实际上同于行省。
明朝设十三布政使司,再加上两京(南直隶与北直隶),共十五省
清初沿袭明制,也设十五布政使司,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改布政使司为行省,形成内地十八省。边疆地区不设省,东北设三个将军辖区,新疆归伊犁将军,内蒙古采用盟(府)旗(县)制,西藏、青海设置办事大臣
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设新疆省
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改福建省台湾府为台湾省
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改东北三将军辖区为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共二十三省
民国,北洋政府增设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四个特别区域
国民政府将这四个特别区域连同宁夏、青海建为六省。至此,形成三十一个省级单位。
宰相之官的由来与演变
职官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中国的职官始自夏朝
夏代:权力最大——史/巫。属于宗教工作者,职位继承通过世袭实现
商超:除负责宗教事务的巫史外,增加了负责政务的尹和宰(原为奴隶主贵族家的家务总管)
周代:巫史地位下降,中央最高职务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职责相当于宰相
春秋:各诸侯国主管国政的中枢之官称为执政,并设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齐桓公、秦穆公开始设“相”
战国:巫史退居次要地位,君主的臣仆受到重用,相成为百官之长。中枢职官由巫史和宗室贵族为主,转变为由裹裙的臣仆来充当。
相:扶助,由搀扶盲人,主持仪式者演变为辅佐国君之人的名称。
相的名称:相、相邦、相国、相室、丞相,令尹(楚国)
宰相:名称最早鉴于《韩非子·显学》
秦统一中国后,中枢职官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
汉朝:承袭秦制,发展为三公九卿制
丞相:最高行政长官,承皇帝意旨处理国政。
设置两人,以右丞相为尊
汉武帝前多以功臣为丞相,汉武帝启用一批儒生为丞相
汉武帝之后,丞相地位虽尊,但权力日渐缩小
西汉末:丞相改称大司徒,与太尉改称的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的大司空并称三公,合称三司。但仅为挂名宰相,并无实权
尚书省:
尚书台:皇帝私府中负责收发文书的小机关,长官称为尚书令。由宦官担任的称为中书令。后成为处理中央政府日常政务的机关
魏晋以后从内廷独立出来,称为中央政府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晋称尚书台为尚书都省
刘宋称尚书寺‘南北朝梁代改名为尚书省’,相当于西汉初年的丞相府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
中书省;
魏晋开始,设置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首长为中书令。尚书省称为中书省的外围执行机构。此时中书令称为事实上的宰相
晋代开始,为限制中书省的权力,皇帝派亲信组成门下省,参掌中枢机密。首长为侍中
南朝宋文帝时,侍中正式开始长官机要,梁陈沿用,侍中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三省制: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并称宰相
隋及唐初:三省分权(中书掌拟旨,侍中掌审核,尚书掌执行)。三省长官并称宰相
中书省:中书令、中书侍郎
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
门下省:侍中,门下侍郎
隋朝尚书省下辖吏、民(户)、礼、兵、刑、工六部,成为具体的办事部门。三省长官共同议政的议事处叫做政事堂。
唐朝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肃宗简称中书
唐朝不设尚书令,尚书省的世纪掌管是左右仆射。
唐初,尚书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同为宰相
唐中宗后,不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便不是宰相
后设置其他职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掌机事、参知政事等头衔以行驶宰相职权
高宗以后,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二品)为宰相固定加衔
北宋神宗以前,三省虽仍设置,但都不预朝政,形同虚职,另设宰相办公机构政事堂/中书门下(中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二品为宰相之称,以参知政事为副
南宋孝宗以后,称左右丞相,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南宋宁宗以后,宰相多兼枢密使(掌管全国军务之官)
辽:中央机构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由皇帝统辖。设北、南宰相府(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是机构和职官的名称)。两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由宗室贵族担任。
北面官:掌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
南面官:管理汉人
金:实行一省制,只设尚书省,以尚书令为最高行政长官,但无实权,下面的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即为宰相
元:一省制,只设中书省。中书令多由皇太子兼领,宰相职务实际执行者仍然是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左右丞及平章政事为副。
派出代表机构到各大区去主管军政大事,形成行中书省制度。(行,代行职权)——演变为行政区划名称
明:中枢职官沿袭元制。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规定不再设丞相,皇帝直辖六部。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谕
明成祖,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入职文渊阁,参与机务,处理六部事务,称为内阁。
仁宗以后,内阁权位渐重,入阁大学士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为元辅或首辅,主持内阁大政,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清:仿明制,实行内阁制
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衔,参与军国大事。
雍正时期,大学士官位为正一品,文臣的最高级别
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设立军机处,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大学士不再被视为宰相
中国古代的地方官制
夏商:方国与中央王朝并存,松散的臣属关系,不存在地方官制
西周:分封制,地方长官分为诸侯与大夫两级。
诸侯封地称国
大夫封地称邑
春秋:出现县,邑和县的长官称宰或大夫、公、尹
战国:郡县制普遍实行,郡主要掌军事,县主要掌民政。郡长官称守,县长官称令
秦汉:郡县制
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
万户以下的县,长官称长
县丞,助理县政;县尉,掌管治安
郡长官称郡守,主管民政,汉代郡守改称太守;京师所在郡,置内史为长官,西汉分为三辅:京兆尹、左冯翔、右扶风。地位相当于郡太守
都尉掌管军事
都御史,掌管监察
郡丞,郡守的二副
主簿,长官文书簿籍
督邮,监察所属各县官吏的功过
与郡平行的国,皇族子弟的封地
行政长官初称丞相,景帝时改为相,由中央派遣,相当于郡守——郡国守相
汉武帝设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京师所在地设置司隶校尉
刺史:本义为替朝廷往各处刺探政情,级别不高但权力很大
别驾从事史
治中从事史
汉成帝改刺史为牧
东汉末,州牧掌兵权,成为行政长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县三级制
国都所在州长官称牧,外州长官称刺史。刺史另加“使持节都督某州或某某数州军事”头衔,并加将军称号,允许成立军府
监察系统的别驾、治中
军事系统的长史、司马、参军等
郡的长官称太守
县的长官称县令
隋朝:废郡存州
国都所在州长官称牧,其余称刺史
隋炀帝改州为郡,郡长官称太守,副职称通守
在州上设总管府,隋炀帝撤销
唐代:安史之乱前为州(府)县两级,中唐以后为道、州、县三级
县长官称县令,下属县丞、县尉、主簿
州长官称刺史,下属别驾、长史、司马、判司
唐玄宗改州为郡,长官称太守
道设观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
在军区设置都督府,长官为都督,加“使特节”,称节度使
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兼任观察使、所在州的刺史。属官检校
宋代: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太宗后增路
知县:派京官去知(主持)某县事
知州:知某州事
通判:知州的副职,用于监视知州
与知州平级:府、军、监
首都及重要地区设府,长官为知府;京师称尹
军设于沿边及冲要地区,长官称知某军事,简称知军
监设于冶铁、煮盐等工业区,长官称知某监事,简称知监。
路:相当于唐朝的道,除监察外,监管部分行政
设经略安抚司,掌军事及行政,长官为经略安抚使;
设转运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长官为转运使
设提点狱刑司,掌司法讼狱,长官为提点刑狱使
设提举常平司,掌平仓及贷放钱谷,张冠伟提举常平使
辽:五京称府(上京临潢、东京辽阳、南京析津、中京大定、西京大同)
五京道,以五京为中心划分
设总管府,掌军政
设处置使司,掌司法、监察
道辖州、县
州长官称节度使或刺史
县长官称县令
金:仿宋。下设四个机构,名称与宋有差异
都总管府,管民政
都转运司,管财政
按察司,管司法、监察
统军司,管军事
元:省、路、州或府、县四级
省:行中书省,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路:总管府,掌军事与民政,长官称知州或府尹
县:长官称县尹
路、府、州、县增设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担任,防范汉人,有实权
明:省、府(或州)、县三级
承宣布政使司:北直隶、南直隶直属六部
十三布政使司,各设左右布政使,最高长官
设都指挥司,都指挥使为长官,掌军事
提刑按察使司,提刑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刑狱
州、府长官称为知州、知府。京都所在地的府,长官称为府尹
县长官称知县
清:省、府(州、厅)三级制
省级最高长官为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大政
下设下设布政使,简称藩台、藩司、方伯,掌管财赋民政
按察使,别称臬台、臬司,掌管司法、监察
提督学校,管教育
府长官知府,或称黄堂;顺天府、奉天府长官称府尹
直隶州,长官为知州
直隶厅,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长官为同知和通判
县,长官为知县
道:省的派出机构。分为分首道和分巡道,道的长官称道员或道台
寅篇 科举
古代学子的进学
始于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开始,终于光绪帝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历经1300年
进学:本义是增进学业;明清含义有了变化,取得生员资格并进入儒学肄业的俗称。
科举:分科举士,是由国家设立科目,用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
明清在府州县设置地方学校,称为郡县学或儒学。学子要进入学校学习,必须先取得生员资格。
童生试(童试)——乡试——会试
童试包含县试、府试、院试
县试:知县主持,二月——童生
府试:知府主持,四月——童生
院试:各省学正(学台、宗师)主持,轮流到各府、州去主持考试。
岁试:通过岁试即为进学,——生员/庠生/诸生/博士弟子员/秀才/xian
科试
第一名:县、府、院试第一名称案首
最后一名:坐红椅子,名字下面用红笔画一个勾
八股文、试帖诗
生员:三个等级。每年由学正考试,按照成绩等第依次升降。功名的起点
廪生:廪膳生员的简称,由国家供给廪膳银,名额有限。岁、科试成绩优秀可得
增生:增广生员简称,定额之外增加的,名额有限
和附生:附学生员的简称,又增加的,附于诸生之末,一般都是新入学者。
教学:童生经院试录取后,被安排在府学、州学和县学学习,教师为教授、学正、教谕、训导
教授:府一级学校教师的称呼
学正:州一级学校教师的称呼
教谕:县一级学校教师的称呼
训导:教谕的副职
学校的称呼:学校称为学宫、泮宫。
入学称为入泮,采芹
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乡试
科试:乡试的资格考试,又称科考。学政主持,成绩分为六等。
一二等,有乡试资格。大省,三等前十名准送乡试;小省,三等前五名准送乡试。
录科:其余考为三等者,以及在籍的监生、贡生再经学政考试,名为录科。录科录取者,也可以参加乡试
录遗:乡试之年七月下旬集中进行一次补考,录遗录取者也可以参加乡试
乡试:每年在京城及各省城举行一次。
子、卯、午、酉年举行,称为大比
时间在八月,又称秋试、秋闱、秋榜
考场称贡院、棘围;考生答题之所称号房
考官:正、副主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员充任;协助主考的同考官,由省内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监考由巡抚担任
考试流程:三场;八月初九第一场,考经义;八月十二第二场,考论、判、诏、诰、表等;八月十五第三场,考时务策等
考试内容:第一场命题出自四书五经
答题形式:避讳、抬头、不许越幅、曳白及涂改太甚等
考后:弥封、誊录、对读、校阅(墨卷存外帘,朱卷送房官校阅)
弥封:将试卷卷面折叠,弥封糊名
誊录:将考生的墨卷,由专门的誊录人员用朱笔照抄一遍,称为朱卷
对读:核对朱卷与墨卷是否一致
荐卷:房官阅卷后,将自己选中的试卷加圈加批推荐给主考;(未被推荐的主考也要遍阅);落卷分别由主考、同考加上批语,说明未被录取的原因
写榜:从外帘调取墨卷,与朱卷再次核对,无误后揭晓考生姓名,写榜
放榜:九月五日至十五日之间,又称桂榜
鹿鸣宴:巡抚宴请主考、学政、内外帘官、新科举人等,席间歌鹿鸣诗
考中者:举人、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中举称为乙榜或乙科
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会试与殿试
会试:集中会考,又称礼围、春闱
考试时间:乡试第二年春天。即丑、辰、未、戌年的二月或三月
考试地点:礼部
考生:各省的举人,布政史发给路费,又称他们为公车
整个流程:
磨勘:中央政府对乡试的一次检查,
复试:防考官徇私舞弊,内容为四书及诗题各一道,常由皇帝亲命。复试成绩分为四等,前三等可参加会试,四等罚停会试一科或数科
考试:入场搜检、弥封、誊录、对读
三场:初九、十二、十五,每场三日
考官:
主考官称为总裁或座主或座师,一般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主管考试和录取
同考官,房官,由翰林院官员及进士出身的京官充任,共18名,称十八房官;——主管阅卷
考中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放榜:杏榜
磨勘
复试
殿试
皇帝主持考试,会试之后举行,考生为贡士
宋代开始增加,设读卷官
考试时间:四月初,乾隆后定为十月二十一日,一天
考试地点:天安门外——>太和殿前丹墀——>保和殿内
考试内容:经史时务策一道
录取:三甲,只有等次之差,不予黜落
第一甲: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传胪(第一名),赐进士出身
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甲榜或甲科、金榜
金殿传胪
恩荣宴
参加朝考,保和殿
皇帝出题,考论、疏、诗各一道
第一名称朝元
一甲三名不参加朝考。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传胪和朝元也要到翰林院任职;其他优秀者进入翰林院做庶吉士
制科:根据皇帝旨意临时增加的考试
庶吉士:在翰林院继续学习,三年期满后再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
说监生与贡生
明清两朝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太学;长官为祭酒,其下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点簿
监生
恩监:皇帝恩赐入监,如孔孟圣贤后移
荫监:
恩荫:恩诏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可送一子入监
难荫: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以上官员死于国事者,可荫一子入监
优监:由增生、附生选优入监
例监:由俊秀援例报捐
贡生
岁贡:取州、府、县学食廪年深者,挨次升贡
恩贡:皇帝特别恩赐的贡生
拔贡:朝廷令学政在考取一二等的生员中遴选文行兼优者贡太学
优贡:选文行兼优的生员入国子监肄业
副贡:乡试取入副榜而直接入监读书者
例贡:靠捐纳取得贡生资格
孟郊为何会春风得意
唐代:进士科、明经科。每年考试,称为常科。临时诏令设置的科目为制科
考生来源:生徒和乡贡
生徒:由京师国子监及州县学馆出身而应试者,在学校内考试合格后,可参加省试
乡贡: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解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的受试者——举人
秀才:应进士科考试者
主持中央科举考试的是礼部
春闱
考试内容:进士科考帖经、诗赋、时务策;明经科以考试经义为主;
考试与推荐相结合
门生、同年、进士第、一品白衫、状元或状头
曲江会、探花宴、题名会
选试或释褐试
卯篇 称谓
古人的姓、名、字、号
姓,生也,与出生有关。姓少,春秋有20余个,加上说文解字、山海经中能查出来的,不过60余个。所以古时的百姓是有身份的人,不是平民
远古母系氏族社会,知母不知父——古老的姓,姬、姜、姚、姒等,从女
图腾崇拜——熊、羊、虎、龙、凤、杨、柳、梅、兰
以官职或职业为姓——巫、卜、讨、屠、樊
氏,地也,与居住地有关。古时一族常分为若干支,每一支居于不同的地域,用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就是氏。战国以后,以氏为姓,姓氏合一。汉代通称为姓
商人祖先是子姓,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
楚人原姓芈,屈氏
周人姬姓,,分为蔡、管、卫、霍氏
名,由父亲取的。
以生辰取名,太乙、武丁、帝辛(纣王)
以身体特征取名,孔丘
以出生时的状况取名,郑庄公名寤生、孔鲤
体现美好愿望的,去病、弃疾、无忌、无伤、不害
字,冠礼上的来宾所取。本义是抚育。男子20岁加冠,代表可以结婚养育子女。取字后除父母、师长、君主可称名,其余智能称字
意义相同,屈原名平,字原;班固字孟坚,陆游字务观
意义相辅,仲由字子路,白居易字乐天,辛弃疾字幼安
意义相反,韩愈字退之,朱熹字元晦,赵孟頫字子昂
古书中的成语和成词,曹操字孟德,赵云字子龙,刘墉字崇如
号,别号,一种固定的别名,一般自取,又称为自号。
与所居之地有关,陶渊明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王安石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蒲松龄号柳泉居士,郑燮号板桥
以个人意趣自号,葛洪号抱朴子,杜甫号少陵野老,陆游号放翁,赵孟頫号松雪道人,唐寅号六如居士,朱耷号八大山人,鲍廷博号知不足斋主人
以己所珍藏为号,欧阳修号六一居士,米芾号宝晋斋,金农号二百砚田福翁,阮元号九十八砚斋
以形貌特征为号,郑元祜号尚左生,祝允明号枝山
以所喜之物自号,徐渭青藤居士,陈洪老莲
古人的尊称与谦称
自称称名,以示谦虚。名义正体,字以表德。
对平辈或尊辈称字,标识尊敬
父辈称子侄,老师称学生,君主称臣子为名,敌对双方称呼或骂战呼名——只有这几种情况承名
尊称:
除称字外,还要加上足下、阁下、仁兄、先生或公等。
称对方的亲属,要加令,令尊、令严、灵堂、令兄、令叔、令郎、令公子、令爱、令嫒、令亲家、令夫人……
称呼自己的老师,师、先生、夫子
自己的同学,长兄、砚兄、师兄
自己的学生,弟、君、生
称呼官爵,蔡中郎(蔡邕)、陶彭泽(陶渊明)、鲍参军(鲍照)、杜拾遗/杜工部(杜甫)、王右丞(王维)、柳屯田(柳永)、王荆公(王安石)
称呼地望(某姓世居之地,为当地所仰望),韩昌黎(韩愈)、柳河东(柳宗元)、王临川(王安石)、汤临川(汤显祖)、刘诸城(刘统勋)
弟子或后学所上尊称(某些学者或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人物去世后,弟子或后学为表示尊重取的专门的称呼),濂溪先生(周敦颐)、横渠先生(张载)、明道先生(程颢)、伊川先生(程颐)、象山先生(陆九渊)、船山先生(王夫之)、亭林先生(顾炎武)、梨洲先生(黄宗羲)、夏峰先生(孙奇逢)
将名句与作者的姓或官职连称,云破月来花弄影郎中(张先)、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宋祁)、贺梅子(贺铸)
谦称:
对外人称自己的亲属,长辈或兄长加“家”,家父、家严、家母、家慈、家叔、家兄;晚辈及弟侄加“舍”,舍弟、舍妹、舍侄
对外人称自己的儿女,小儿、犬子、小女;称自己的妻子为内人、内子、贱内、拙荆;称自己的丈夫为外子、良人、夫君……
谦称只能自己称呼,别人不能称。尊称只能别人称呼。
唐代诗人李贺为何不能考进士
诗鬼《雁门太守行》《李凭箜篌引》
避讳:不直接称呼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遇到时采用一定的办法回避
改字。改用同义或近义字。
避君讳。刘邦——国;刘恒——常;刘启——开;刘彻——通;李世民——系、人;李治——理;玄烨——元、煜
避家讳。刘安父名长——修;苏轼祖父名序——引、叙
直接改为同,司马迁父名谈,遇到该字直接改为同
改读。秦始皇嬴政,改正为一声,正月。
缺笔。少写一笔。
空字。
上古音同或音近形不同的字不避,三国以后,嫌名也要避。李贺——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
辰篇 社交礼仪
古人的座次与坐具
座次
南面为尊,君主坐北朝南,称南面称王。大臣面北参见君王,称北面称臣。老师南面授课,学生北面受学。
汉代以前,堂前室后。室冬眠开门,称为户;洗面有窗,称为牖。堂是祭祀、行礼及待客之所,不住人,以南面为尊;室中以东向为尊。
汉代以后,东家,西宾。
车上,御者居中,主帅居左,警卫居右(车右)
左右尊卑
周代,左为尊
战国,右为尊
秦至西汉,右为尊
东汉至南宋末,左为尊
元,右为尊
明清,左为尊
坐具
先秦至西汉:直接坐在席上,无专门的坐具。
居:臀部与脚跟接触
启或跪:上身挺直
东汉后期,胡床传入
魏晋隋唐,胡床盛行
唐宋,胡床加靠背,称为交椅或交床,逍遥座
南宋后,胡床底部固定,加扶手,成为太师椅
榻:狭长而低的类似床的用具,可坐可卧,比较轻便。——>罗汉床
古代的会客之礼
将上堂,声必扬。
将入户,视必下。
每门让于客
室中不翔,并坐不横肱。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容毋怍,衣毋拨,足毋蹶。戒勿越,虚坐尽后,食坐尽前。
毋侧听,冠毋免,劳毋袒。
请业则起,请益则起。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
吃饭注意的礼节,不要使劲盛饭,不要吃相不雅,
饭前洗手,不可在尊客前斥狗。
主人应最后吃完。
古代的乡饮酒礼
历史演变
乡大夫——周代一乡的行政长官,以礼接待被荐举的人表示敬意——乡饮酒礼
汉代——十月各学校
隋代——国家于国子寺举行乡饮酒礼,州、郡、县在当地学校举行,每年一次
唐代——科举取士以后,每岁仲冬,考生于州县考试完毕,地方长官以乡饮酒礼招待他们,并在礼会上歌鹿鸣字诗。
宋代——贡士之月,地方长官为主任,学校中的上舍生当贡者与州之群老为众宾,以礼饮酒。
南宋——朱熹,依据《礼记》对乡饮酒礼进行改定
明代——奏定乡饮酒礼仪,颁发《乡饮酒礼图示》,正月十五、十月初一在儒学举行此礼
清代——沿用明制,于孟春望日和孟冬朔日在学宫举行乡饮酒礼
人员
主
府、州、县官微主任,位东南
宾
大宾——致仕官员,位西北(最尊贵的位置)
僎宾——齿德兼优者,位东北
介宾——次于僎宾,位西南
三宾——宾之次,位于宾、主、僎、介之后。
僎
介
司正——一人,主持人,由学校教官任之
赞饮二人,生员任之
读侓二人,生员任之
流程
主人率僚属岛学校迎宾
相向行礼
宾主起立,司正致辞
赞读律令
赞宣布供馔、献宾
主事者授主人以爵,主人依次将爵置于宾、僎之席。
执事者举馔案至宾前
赞再唱饮酒
酒至三巡,汤至三品后,彻馔
在座者全部起立,主、僎、僚屬居东,宾、介居西,再拜。
唱送宾,三揖退出,主人送出门外
目的:尊享敬老,内睦宗族,外和乡党,从而纯化社会风气。
王杖制度
周代:仲秋之月授杖
后汉书:七十,授之以王杖,鸠鸟为饰
东汉:王杖诏书令
唐代:九十以上几杖,八十以上鸠杖
清代:千叟宴
古代的谢礼
周代;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射礼有四种
大射——天子、诸侯在郊庙之事时所举行的射礼
宾射——诸侯相会或拜见天子时所举行的射礼
燕射——平时宴居所举行的射礼
乡射——乡大夫所举办的射礼
射法
将射位设于堂上,将射靶即"侯"设于堂之正南三十丈远的地方,并设有计算成绩的算筹和"中"。
大射:国君射画有熊饰的射布,大夫射画有豹、麋的射布,士射画有犴的射布。
乡射:仅以一布为侯。国君可以射任意一块,其他人按照职别射不同的射布。
大射:由大夫与大夫或大夫与士搭配组成耦。耦分上耦、中耦、下耦。每耦有上射、下射二人。天子射礼用六耦,诸侯用四耦,大夫用三耦。
四只箭,三番射(试射,不计入成绩;正式比赛,放筹码;第三轮,增加音乐伴奏,应着鼓拍射中靶心者才有效)
全部比赛结束后,所有人登堂,负方向胜方行拱手礼,并饮罚酒,胜方还礼。
心平体正,观德行
历史
汉代;射礼照常举行
唐代,每年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举行两次射礼,地点在射宫
宋代,礼仪部门草定射礼仪注,在苑囿中举行射礼,时间不固定
明代,制定大射礼仪。学校增加射仪课程
清代,大多在大阅及秋狝时举行。
巳篇 婚姻
说婚姻
概念的演变
本义:青年男女于黄昏之时的相亲相爱。本字"昏",黄昏之意;姻同因。
男女双方达到一定年龄(男三十岁,女二十岁)还未婚嫁者,由朝廷安排一段专门的时间(仲春之月)让他们自由恋爱。
自由恋爱时间压缩至一天——三月上旬的第一个巳日,形成上巳节
上巳节演变为祓禊及文人的雅会,最后于清明节的踏青于郊游合流
第二义;嫁娶。
父系氏族社会确立,从妻居变为从夫居后形成
归,女嫁也
娶,娶妇也
第三义:亲家
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合二姓之好
抢婚制与产翁制
群婚,血族婚,亚血族婚,对偶婚,抢婚……
群婚,杂交或杂婚,整个原始群的男女互相结合繁殖。——蒙昧时代,即原始群时代延续之旧石器时代后期
血族婚,族内婚,在血缘氏族内部排除父母辈和子女辈之间的婚配。——新石器时代初期
亚血婚制,族外婚,排除了本氏族的兄弟姐妹间的通婚。共夫,共妻——母系氏族社会晚期,新石器时代中后期
对偶婚制,异姓的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一对一对地进行同居。男子要去女方氏族生活,按母系氏族计算世系。——知母不知父
一夫一妻制,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以后的婚制。夏朝之前开始,夏朝正式完成。女子出嫁岛男方,所生子女按照父系计算世系。
抢婚制:父系氏族社会初期,女子不肯就范,男性抢夺女子为妻。盖头、洞房、红绸牵引、项链、手镯等
产翁制:夫守产房,妇女劳作。
聘娶婚
古代聘娶婚的六礼
纳采:男方派媒人携带礼物向女方表达求婚之意,,相当于提亲。
男方礼物为雁
问名:女方接受男方的礼物后,男方的媒人始可请问女方的姓名及生辰
纳吉:男方归卜于庙,得吉兆后,再派使者告知女方,将婚事确定下来。
男方礼物为雁
纳征:由男方派人送彩礼至女家,表示婚姻成立。又称文定、纳币、纳成、订婚
礼物用玄纁束帛及俪皮。
请期;男方择定结婚日期后备礼向女方征求意见。女方受礼表示同意,否则需更改日期
礼物用雁
亲迎:结婚之日,男方亲自带人备礼至女方迎亲。黄昏,男方黑车在前。
礼物:雁
其他后续仪式
男方家:同牢、合卺
同牢;男女共同用一个盛肉的牢盘进食
合卺:将一个葫芦分为两瓢,内中盛酒,夫妇二人各执一瓢漱口。后演变为交杯。
拜舅姑
告庙上坟
六礼形成过程
汉平帝元始三年开始在上流社会推行。
魏晋南北朝时期,吸收一些少数民族婚俗的成分。——青庐、白糖、催妆、下婿、弄妇、坐鞍、撤帐、坐床、合髻
宋代,简化程序纳采、纳吉、纳成、亲迎。新娘改乘车为坐花轿。迎亲时多用鼓乐
元代,在纳采之前增加议婚。将同牢、合卺改称传席
明清依照《朱子家礼》,增加许多新的内容,如新年抱镜,跨火盆等。
古代女子为何称公婆为舅姑
亚血族婚制、男方要到女方氏族成婚,非一天一妻制。导制兄弟共多妻,姊妹共多夫。
父亲其兄弟皆要嫁到对方氏族中,本族便只剩下不出嫁的父亲的姊妺便称她们为姑
姊妹之子出嫁后回忆他们旧日在母家与母的兄弟一起生活的时光时,遂将母亲的兄弟称旧🏰可以相通。舅字下面的男是进入父系社会后新加的。
姑舅互为夫妇,舅既是下一代的舅父,又是他们的夫父。姑既是下一代女子的姑母,又是她们的夫母。所以女子称公婆为舅姑。
侄,至也。女之兄弟出嫁到对方氏族后,与对方女子所生之孑长大后又嫁回本族,故谓之至
甥,异姓所生。后只有姊妹之子称为甥。
祖,本作且,指代祖父以及更早的祖先。
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
婚,女方之父
姻,男方之父
公婆,公公婆婆
王昭君为何要嫁给丈夫前妻之子
收继制
或称转房制,蒸,报。盛行于春秋时期。主要特点是孑弟在父兄死后可以娶庶母或寡嫂为妻
蒸,父死后儿子娶庶母。
报,兄、叔死后弟弟或侄儿可以娶寡嫂或寡婶
继承权问题,视妇女为财产。保证宗种的纯正和财产的不外流。
媵制
一个女子出嫁,须有同姓的娣,姪和奴婢随嫁。
姊,姑是正妻。随嫁的娣,姪是从属。主从关系。
午篇 丧祭
概说
生者对死者表示悲戚与敬畏之心的礼仪
远古,填沟壑。
新石器时代,将遗体掩埋于地下。土葬,有墓无坟。
春秋中期,中厚地区开始出现土丘之坟。
仪节,初丧到终丧
初终
"易箦″,死者临终前换床。
"属纩",将新的丝绵絮放在亡者的口鼻上,检验是否还有呼吸。
复
招魂,由招魂者拿着死者的农服,面北方呼唤死者的灵魂归来,反复多次,最后将衣服给死者穿上。
饭含,袭~一天内
饭含,将珠,玉,贝,米等物放在死者口中
袭,给死者穿上新衣
用衾覆盖尸身,以供祭拜。
小殓,大殓。
亡后第二天小殓,为死者正式穿上入棺寿衣。
第三天,大殓,正式的入棺仪式。
既殡,大殓礼毕。家属按血缘关系穿不同的丧服,谓之成服
发引,下葬
发引,俗称出殡。将灵柩运往墓地。发引队伍由丧主领头,边哭边行。
执绋,亲友牵引柩车的绳索前行。
祭礼:丧葬后的祭祀礼仪
虞祭。虞,安也。安魂之祭。
卒哭。止哭意。后被"做七"取代。每七日一祭,五七最为隆重。七七为断七。
袝祭。袝者,附也。卒哭后次日,将死者的神主奉入祖庙(祠堂),与祖先合祭
小祥,大祥,禫祭。居父母之丧者,满一周年举行小祥之祭,满两周年举行大祥之祭。大祥后一月有禫祭。大祥后神主正式迁入祖庙。禫祭后除服,停止居丧。
说五服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一种,服丧期三年
衰即缞,麻质丧服上衣。
斩者,不缉(缝边)之义。
斩衰,穿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服,衣旁和下沿都不缝边。- 披麻戴孝
糸粗麻布织成的腰带,戴粗麻布织成的丧冠,穿草编成的草鞋。手持杖。
孑为父,父为长子,妻为夫,未嫁女子为父服斩衰。
初丧,三日不食,三月不沐。既殡食粥。
东汉后,服斩衰的官员须自动离职,回家守制,称丁艰或了忧,不可参加科举考试。
齐衰——仅次于斩衰
上衣用熟麻布做成,缝边整齐,故称齐衰。
分四等
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明代后,母丧与父丧一致。二曰不食。
齐衰杖期,服丧用杖,时间为一年。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明代后,父在为母丧也服斩衰。
齐衰不杖期,服丧不用杖,时间为一年。为祖父母,伯叔父,兄弟,未嫁之姐妹以及已嫁女子为父母,媳妇为公婆的丧服。后为公婆也加重为斩衰。
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九个月
功,织布的工作。大功,对丧服做大略的加工。
男子为从兄弟及已嫁的姊妹,姑母和未嫁的堂姊妹,女子为自己的兄弟及大夫的祖父,伯叔父母服此。
三餐不食
小功——五个月
男子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再从兄弟,堂姊妹以及外祖父母,女子为丈的姑母,姊妹以及娣妇,姒妇服此。
两餐不食
缌麻——三个月
缌,细麻布
男为族曾祖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妻之父,舅父等服此。女为丈夫之曾祖父母,从祖父母,伯叔祖父,从父兄弟之妻服此。
心丧——师死,弟子守丧,不穿丧服,只在心中悼念。
中庸之道与丧祭之礼
母亲为何称儿子为小祖宗
未篇 饮食
你能分得清 五谷吗
说蒸饼与汤饼
说三牲与肉食
古人吃什么样的蔬菜
古人的饮食习惯
申篇 茶酒
中国人饮茶的历史
清——饮茶的最高境界
酒的起源与演变
和——饮酒的最高境界
酉篇 服饰
古人的冠
话说乌纱帽
缙绅与古人的农
古人的裳是裤子吗
谢安真的会笑掉牙吗
古人的佩饰
戌篇 儒学
儒家的经书与经学(上)
儒家的经书与经学(下)
孝悌——中华传统美德的精髓
亥篇 节日
辞旧与迎新——春节的文化意蕴
寒食·清明·上巳——清明节的由来与演变
龙子节·卫生节·屈原节——端午节的由来与演变
月儿圆圆话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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