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
2023-04-18 16:50:01 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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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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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分类
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政府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基本要求
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
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
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项目法人应在自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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