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特点和作用
2023-05-16 15:44:02 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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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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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中书省负责草拟、颁布皇帝的诏书
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
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1、分工明确,效率高
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
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
2、相互监督,相互牵制
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
特点
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唐朝办事效率。
1、积极作用
加大了中央集权,使至高的皇权产生专制,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同时加大皇帝的工作难度,导致后来的太监干政,六部过于分工会降低工作效率。
2、消极作用
作用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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