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读书笔记
2023-05-16 13:23:19 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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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主要探讨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首先,介绍了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分类,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接着,详细阐述了各种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法,如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等。此外,还讨论了与职工薪酬相关的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最后,强调了企业在处理职工薪酬问题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一章为读者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职工薪酬会计知识,有助于理解和掌握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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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①.全职
②.兼职
③.临时职工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范畴。 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1.职工的概念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概念:
①.图示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辞退福利)除外。
A.概念:
a.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b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赴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等;
b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b3.发放给在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等。
b.职工福利费
c.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d.住房公积金;
e.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f.短期带薪缺勤;
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g.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h.非货币性福利;
i.其他短期薪酬。
B.内容:
②.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a.设定提存计划
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b.设定受益计划
B.按特征可分为:
③.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概念:
④.辞退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⑤.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内容:
2.职工薪酬的概念及分类
一、职工和职工薪酬的范围及分类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大部分的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货币性短期薪酬的范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①.概念: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会计处理:
(2)货币性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货币性短期薪酬
①.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②.非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1)带薪缺勤的内容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即非累积带薪缺勤发生时视为全勤,按正常全勤状态进行会计处理。
(3)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2.带薪缺勤
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A.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B.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C.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利润分享计划的确认
(2)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润分享计划支付的可能性。
(3)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计量。
(1)计量方式:
①.借:××费用【以产品的价税合计认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收入、成本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①.以商品的价税合计认定福利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购买商品时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③.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买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①.借:××费用【如为企业自有资产则以折旧费用认定费用标准;如为企业租入的,则以租金认定费用标准】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企业自有资产的折旧计提】 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企业租入房屋等资产支付或应付的租金】
(4)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5)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①.如果合同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等商品或服务后至少应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将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其成本间的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等商品或服务后至少应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将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其成本间的差额,作为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直接计入向职工出售商品或服务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4.非货币性福利
二、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1.离职后福利的概念
①.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②.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2.离职后福利的内容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应当参照规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①.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分
A.计划福利公式不仅仅与提存金金额相关,且要求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满足该公式的福利时提供进一步的提存金;
B.通过计划间接地或直接地对提存金的特定回报作出担保。
②.设定受益计划的界定
A.【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C.【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D.【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③.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步骤
4.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三、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1)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1.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原则
四、辞退福利
(1)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设定提存计划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2)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应当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1.处理原则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2.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3.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计量时应当考虑长期残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预期支付的期限;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企业应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4.递延酬劳包括按比例分期支付或者经常性定额支付的递延奖金等。这类福利应当按照奖金计划的福利公式来对费用进行确认,或者按照直线法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分摊确认。
五、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第九章 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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