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内容和意义
2023-05-18 16:30:51 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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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分封制度的废除、郡县制的建立、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等。这些改革措施使得秦国的政权更加集中,国家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为秦国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同时,商鞅变法也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此外,商鞅变法还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总的来说,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为秦国的统一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后来的中国历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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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内容
一、经济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
《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
《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
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
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变法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
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
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
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
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二、政治措施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
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
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
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
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
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
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
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
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
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
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意义
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
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
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
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
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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