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罪数
2023-09-28 22:33:10 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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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法分论,罪数问题,数罪并罚,法律知识,法考,来自马工程观点+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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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罪数判断标准
罪数——指犯罪的单复或个数,在刑法理论上指一罪与数罪
罪数形态——指表现为一罪或数罪的各种类型化的犯罪状态
意义
助于刑事审判活动中准确定罪
正确适用刑罚的重要条件
关系到我国刑法中一些重要制度的适用
有利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评析
犯罪构成标准说的科学性
一罪
一行为一罪
单纯的一罪(不具有貌似数罪的特征)
实质的一罪(貌似一罪,实为数罪)
继续犯
想象竞合犯
法条竞合犯
如上
结果加重犯
数行为一罪
法定的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
结合犯
概念——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罚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如日本刑法的强盗强奸案
处断原则——以新罪一罪论处
集合犯
概念——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虽然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还是作为一个罪论处的犯罪形态
种类
常业犯(常习犯)——指以一定的行为为常业的犯罪
营业犯——指通常以营利为目的,意图反复实施一定的行为为业的犯罪
处断原则——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一罪论处
处断的一罪(数行为处断为一罪)
连续犯
概念——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状态
追溯时效——刑法第89条规定
处断原则——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
吸收犯
概念——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要件
吸收犯必须有数个犯罪行为
吸收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有吸收关系
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处断原则——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牵连犯
数罪
实质数罪与想象的数罪
并罚与一罚
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
影响数罪并罚
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
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与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按照罪数并罚的原则处理(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与“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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