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2023-09-28 22:32:53 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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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概念
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成立要件
两人以上
1.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间接正犯——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个限制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间接实行犯
注意:间接正犯并不必然地否定共同犯罪
3.两人以上单位或者一个单位一个自然人也能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必须是犯罪行为
作为与不作为均为危害行为
表现形式
a.实行行为
b.组织行为
c.教唆行为
d.帮助行为
共同实施的犯罪是结果犯,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一部行为,全部责任
共同的犯罪故意
1.认识因素
认识到与他人互相配合
认识到行为性质
概括地预见到因果关系
2.意志因素
希望或放任自己的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意思联络
认定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罪过形式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一个故意,一个过失”
3.同时犯
4.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实行过限”
6.事后同谋的窝藏、包庇行为
片面共犯——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加功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不知其给予加功
片面帮助犯——从犯处理为宜
共同犯罪的形式
划分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混合了分工和所起作用两类标准
各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分类理论
共同犯罪
狭义的共犯
教唆犯
帮助犯
共同实行犯
补充: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承继共犯的问题
共谋共同正犯
附加的共同正犯
择一的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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