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13收入
2024-07-13 19:13:04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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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三章 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区别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收入准则
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
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
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保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
不适用收入准则
收入概念
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原则
该多份合同是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对价的情况下将会发生亏损
该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
该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合并(满足条件之一))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
此类合同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
合同变更不属于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
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
合同变更不属于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
将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变更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
确定交易价格
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某一时段履约义务
某一时点履约义务
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步骤
“合同负债”: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有条件的收款权)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并按照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互相抵消
合同负债与合同资产
某一时段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确定收入,期末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不确认合同履约成本的情况
“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
期末摊销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除增量成本外的其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科目
合同成本
科目“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应收退货成本”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主要责任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的,企业为主要责任人
代理人: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不控制该商品的,则企业为代理人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科目“合同负债”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
售后回购
特定交易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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