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读书笔记
2023-06-13 13:51:42 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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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是中国传统法制史的成熟、定型阶段。在时间上包括从公元581年隋代建立到公元960年宋代建立以前。这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也是如此。由于有几千年的立法、司法经验作基础,隋唐的立法技术得以进一步提高,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优秀法典相继问世。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隋朝
《开皇律》文帝杨坚时期制:
(1)体例,继承《北齐律》;(2)刑罚:死流徒杖笞;(3)刑名:十恶入律,重点打击,十恶即重罪十条;(4)官当、八议为定制,官僚特权确定化。
(1)体例,继承《北齐律》;(2)刑罚:死流徒杖笞;(3)刑名:十恶入律,重点打击,十恶即重罪十条;(4)官当、八议为定制,官僚特权确定化。
《开皇律》继承了魏晋以来各代优秀的法律文化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做了重大改革,使封建法典在体例和内容上得到进一步完善。
第一,篇章体例更加简要。
第二,刑罚简明宽平,确立封建制五刑。
第三,创设了“十恶”制度。
第四,继承并发展了维护贵族官僚特权的法律制度。
隋初制定的《开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它承袭了前朝法制长期发展的丰富经验,经过删繁就简,补充完善,使封建法典的编纂进一步系统、规范,为我国封建法律的定型化作出了极为宝贵的贡献。
由于《开皇律》所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均被唐律直接继承,后来又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隋《开皇律》在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
唐朝
《贞观律》
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即位,便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的法典,经前后10年的时间,于贞观十一年完成,颁行天下,称为《贞观律》,十二篇,500条。
内容
第一,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
第二,大大减少了旧律中重刑条款的数量;
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
第四,确立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
永徽二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以《贞观律》为蓝本,稍加修改,制定出了《永徽律》12篇,500条。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内容
(1)名例律~刑罚、刑罚原则
(2)卫禁律~警卫宫廷守卫关津
(3)户婚律~户籍、田宅、赋役、婚姻
(4)厩库律~牲畜、仓库管理
(5)擅兴律~征兵、军队调动、土木兴造
(6)诈伪律~欺诈、伪造
(7)斗讼律~斗殴伤人、申诉控告
(8)贼盗律~危害国家政权、侵犯人身财产安全
(9)职制律~对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
(10)杂律~其他一切无法归入其他篇目的事项,如借贷买卖市场管理
(11)捕亡律~追捕逃犯
(12)断狱律~司法审判、监狱管理
价值
(1)结构严谨,条文排列合理;(2)内容紧密,十二篇的内容逻辑性强;(3)形式上创造了一种新的编撰方法,律疏一体;(4)三重功能:司法、学术、科举。
地位
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唐代法律水准的标志,推动了中华法系的发展,是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刑事法典。
影响
(1)对后世法典影响巨大,如《大梁新定格式律令》《宋刑统》《至元新格》《大明律》《大清律例》,明清基本吻合吻合;
(2)对周边国家影响巨大:日本的《大宝律令》、朝鲜的《高丽律》、越南李朝的《刑法》
(2)对周边国家影响巨大:日本的《大宝律令》、朝鲜的《高丽律》、越南李朝的《刑法》
《唐六典》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唐玄宗手书理、教、礼、政、刑、事六个部分
内容主要记载了唐朝国家机构的设置,官员的编制、品级及职责,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奖惩、俸禄、退休等制度的规定,可以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
对律令格式做了具体规定:律正罪,令制范,格禁邪,式程式
《唐六典》的编纂是继《永徽律疏》后唐代立法的又一重大成就,也是中国封建行政法制逐渐走向成熟完备的标志之一。
赋税制度
(1)租~粟2石/丁/年; (2)庸~服劳役20日/丁/年 20*3尺布; (3)调~绢2丈 棉2两 /户/年 ;(4)两税法 贫富划分人户等级,按等级收户税,按田亩数量收地税。
刑事制度
刑罚制度,五刑:死流徒杖笞
罪名体系~十恶:(1)谋反•谋危害社稷; (2)谋叛•谋背叛家国; (3)谋大逆 •谋毁皇家建筑;(4)大不敬•偷盗祭祀等皇家用品; (5)不孝•不按规定敬养父母祖父母、服丧违礼; (6)不道•用极其残忍的方法害人;(7)不义•卑贱者逆杀尊贵者;(8)不睦•谋杀五服之亲;(9)恶逆谋杀殴打尊亲;(10)内乱。
罪名类型:(1)危害皇权;(2)侵犯人身安全•六杀:故杀、误杀、过失杀、斗杀、谋杀、戏杀;(3)侵犯公私财产;(4)官吏职务犯罪•六赃:强盗、窃盗、坐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 ;(5)破坏家庭秩序;(6)破坏公共秩序。
刑罚原则•《名例律》
伦理性三原则:*严惩十恶*矜恤老幼残疾*同居相隐不为罪
特权性:*八议(八辟,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前朝皇亲国戚)免罪*上请(亲贵族)流罪可减一等,死罪上请皇帝裁决*减赎*官当:以官职抵罪,私罪,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两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公罪,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三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两年,以官当徒,尽者,三年后降职二等叙用,不尽者,一年后降职一等叙用
技术性:*自首减免刑罚*共同犯罪区分主从犯*累犯加重*数罪并罚*类推适用*化外人原则(同类、异类)*官吏犯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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