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条、经济补偿等归纳
2023-06-27 00:11:3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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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条、经济补偿等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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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双方协商
单位提出
支付经济补偿n+1
劳动者提出
无需经济补偿
单方解除
企业解除
劳动者过失而解除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认定标准
1.规章制度内容对“严重违章的
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2.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合理
3.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4.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
5.规章制度已对员工公示或培训
解除程序
1.保留考勤记录
2.通知劳动者上班 2次
3.通知工会
4.递交书面解决通知
开具解决劳动合同证明
开具解决劳动合同证明
5.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办理档案与社保关系转移
办理档案与社保关系转移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
造成重大损害
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
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非过失而解除
(30天)
(30天)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岗,
仍不胜任
仍不胜任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协商不一致
无法履行,协商不一致
4.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实行经济性裁员
企业不得解除
适用劳动者非过失解
除条件,限制解除的
除条件,限制解除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
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
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工伤并被确
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4.女职工三期内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
无理由的
1.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
2.一般情况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企业过失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
损害劳动者权益
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6.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力
导致合同无效
导致合同无效
7.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8.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9.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
劳动的或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危及人身安全
劳动的或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危及人身安全
劳动者不得解除
适用提前30天的解
除条件,限制解除
除条件,限制解除
1.给单位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
2.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
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n+1
不遵守法定程序2n
不遵守法定程序2n
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n+1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第39条
第40条
第42条
第38条
第37条
第36条
违反规定解除的,
恢复关系或支付2n
恢复关系或支付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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