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
2023-06-16 18:19:03 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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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从《国家义务教育法》来看,国家很重视青少年的教育,不仅社会上各部门,各企业不得雇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而且在法律上,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青少年人身安全及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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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免试入学,就近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
防止辍学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禁止非法招用学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
《义务教育法》中的学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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