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图
2023-06-26 11:30:26 29 举报
要件审查维度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缺一的情况下,无需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以及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考察
银行记载“亲见申请人递交并签名”、“已对本人电话核实”等
侵害行为
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存在一笔光大银行应还款31209元的呆账记录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2010.9.17
查询
诉讼系法治社会中解决纠纷的常用、合理手段,不属于侵害行为
二审法院认为银行审核信用卡申请材料的行为并非本案中的侵权行为
二审法院认为银行审核信用卡申请材料的行为并非本案中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不属于本案中需要审查的内容
原告:周雅芳span style=\
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银行对信用卡的开通审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致使信用报告存在不真实的记载,属于侵害行为
损害结果
周雅芳
申请信用卡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邯郸保障支行2010.9.17
一审法院认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对涉案信用卡的开通审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存在过错
申请人签名并非周某某亲笔签名span style=\
报送个人信用记录继而起诉
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只有本人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因法定事由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2009年至2011年期间存在不真实的信用报告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并且造成周雅芳的社会评价降低
主观过错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2010.3.28
银行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且源于周雅芳名下信用卡的真实欠款记录,并非捏造,不存在虚构事实或侮辱的行为,故不构成侵害行为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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