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
2023-07-06 09:50:11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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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政策解读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规模化发展奖励
商品
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第三方平台
宣传推广奖励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纳入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奖励30万元;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30万元
为入驻商家提供宣传的服务费,按实际减免费用的20%补贴
入驻奖励
自营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
在新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 与新区直播电商平台企业签约
入驻企业
签约奖励
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销售额1.5%奖励
直播电商平台
为自身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销售额1%奖励
直播基地补贴
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新设第一年销售额月均500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基地,投资额50%补贴
每签约一家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入驻企业的直播电商平台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客户
入驻个体工商户
年度实物产品线上销售额2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奖励30万元;每增加2亿元,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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